关于李燕被疑似车祸谋杀的控告状
我家大量为自己和其他老百姓维权,而成了地方政府的眼中钉,我家的处境非常危险,江西赣州市章贡区解放派出所抓过或审讯或恐吓过我丈夫三次,第一次事后死都不承认暴力抓了我丈夫,且向法院作伪证;第二次要我丈夫作假的书面口供,以欺骗上级的调查;第三次来我家惊魂地拍门,拍了数小时,一开始说,拍我家的门是因为我的帖子《章贡区每月强拆1户致自杀失踪癌症 赣州暴力驱访民 剥夺省信访复核权》造谣,被我丈夫驳斥回去了后,改为来向我家宣传法律。见《发帖揭犯罪遭政府威胁 公安惊魂拍门数小时 江西省委当场电话纵容》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64/82/61/1_1.html。
我家遭到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非法强搬和同时被取消3人低保。取消低保的官司,我家打赢后政府不执行判决,致使我家一年来远远生活在低保线之下,暂时交不了水电费。
赣州供电违反法定程序和《行政强制法》停我家的电,为此遭到我家的起诉。2014年5月21日下午约3时,我丈夫到赣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厅,依法讨要不予立案裁定书。但该院违法不给。
赣州市中级法院阻止群众起诉,其惯用的违法手段是,不出具起诉状等收据,不依法给裁定书,且让群众天天到其立案大厅等待。他们同时还认为,这样耽误和耗费百姓再多时间都是应该的,但百姓制止其不给收据的违法和维权行为超过了其上班时间时,便是违法地滞留在法院,要受到处罚。从而让群众天天到其立案厅等待——其上班的时候不理你,下班的时候让你“滚蛋”。群众耗不起,便不起诉了,其他的群众见此,也不敢起诉了。我丈夫至今也没有依法拿到不予立案的裁定书。
我认为我出的车祸和我家的维权有关。如我丈夫5月21日下午快下班时还在赣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依法讨要不予立案的裁定书时,可能是该院为了让我丈夫离开立案庭,建国路居委会的刘书记打电话给我丈夫说,给我家发一包救济大米(我家向解放办事处申请了包括缴纳水电费的救助),并已经到了我家,以便把我丈夫“引”回家去。一方面我家电都没有了,送大米又不能煮着吃,他们为什么不直接帮我家交电费?另一方面,我家没有及时得到该大米和一桶食用油,而是后来才得到。更重要的是,我出了车祸,我丈夫无法去法院讨要裁定书了。以及其他维权了。(我家以章贡区政府为被告,正在赣州市中级法院打强搬我家九华阁5号的第一审官司。)
我认为我遭遇的车后是谋杀的更多细节和理由:
1、2014年5月24日下午约2时我丈夫当着我的面,就我遭遇疑似车祸谋杀一案打了110报警,接线警官听了详细的情况后,告知她会将案件转至案件所辖的水南派出所,并要求我们直接到该所去。我夫妻两从我妈妈所在的腊长村章江南苑出发,约半小时到达了水南派出所。该所众警官告知,他们没有接到110的电话,并告知这事属于交警大队管。于是我丈夫再次打了110电话,另一接线警察接的电话,她问明情况并向原来接电话的警察问了有关情况后,告知要有(谋杀)证据才会处理,最后以110警线是珍贵的电话线路,不能浪费了为由,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2、我是骑自行车从赣州市政府这端向赣州市博物馆方向行驶的。这是一条非常大的大道,可以同时容纳相当多数量的轿车同时通过,当时天正下雨,几乎没有车,更没有任何车抢道。我骑自行车从非机动车道上转入(赣州市博物馆处的)转盘斑马线时,一辆车牌号为赣B.N5251的北京现代轿车从我左则的机动车道向赣州市信访局方向行驶。当时其是让我沿着斑马线横穿马路,我上了斑马线后,没有任何犹豫,同时其也没有犹豫地加速向我撞来,把我撞飞。在那一瞬间,我以为我可能离开了人世,又感到手脚可能断了。
一条马路这么宽,我一小小的自行车在斑马线上行驶,如果他不是故意撞我,不管其向那个方向转并同时紧急刹车,或紧急刹车,是可以避免撞到我的。
汽车方承认其对此车祸其负全部责任,并在签事故责任经过(协议)时,否认这是车祸,而要求把其改为事故,遭到我家的激烈反对,而未得逞。
3、我的命大,得益于本次车祸中,我的自行车救了我。轿车撞到我的自行车车把左则和我的左手肘,自行车被迫转向和轿车同一方向移动,轿车“推着”我和自行车,或在被撞后的惯性下行驶了一段路。然后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上,人车分离,车摔向在赣州市政府的方向一则。我的屁股先着地,然后是后脑,向地撞去,我本能地抬头,但头还是撞在地上受了轻伤。我就是这样避免了被压死或压残的。
我摔在地上后,眼镜被摔掉了,看不清,司机给我捡到的。
4、我被撞后,司机的行为反常,其立即打了电话给车主,然后其几乎完全听命于车主的指挥,车主不断通过电话遥控其行为。车主并没有眼见我的伤情,并不知道我到底伤的如何,但其却要求先把我拉到车祸附近的黄金社区门诊——如此小的医疗机构就诊!结果我被拉至该黄金社区门诊。如果由此出现延误医疗等重大后果,其是要承担责任的。按理说,一般情况下,车主是不会主动做出这种决定,而承担这种风险的。
后来我被转到了赣州市中医院,司机电话叫来了包括车主在内的一大伙人,他们都是处理车祸的老道之人,他们“把持”着车祸医疗事故的所有“谈判”。如此轻微伤害的车祸,需要如此“喧宾夺主”地谈判吗?我丈夫看到司机“不可思议”地被撇在一边,所以故意跟司机谈,并让司机做决定,司机被迫和我丈夫谈判,其他的人则不断地插嘴,比自己出的车祸还积极!最令人疑心的是,车主故意说由他来签事故责任经过(协议)。我丈夫看到这种情形后,主动要求司机也签名。结果签协议时,车主没有签名,司机在其签名的后面加了一挂号,在挂号内注明自己是车主!(由于自称是车主的人,我们并不能证明其是车主,所以没有要求其签名)
5、我被汽车撞处是一绝佳的“作案”地点。该地虽然有监控摄像,但我仔细地观察后,发现我被撞处,只有一个摄像头原本可以监控到,却被树档住了。此处不像老城区人多,而是一较偏僻处。当时天在下雨,撞到我后,不会引起众人围观。特别是我被撞后,很难找到目击证人。
6、在赣州,关于政府对维权人实施假车祸的疑似谋杀(伤)案子很多。有拆迁官员对拆迁户称,水东有维权人员被车祸严重撞伤,数年了至今也没有破案。赣州市经济开发区黄金岭杨梅村背坑口的曾诗贞夫妻,称其因为长期多次到北京上访,而在赣州受到疑似谋杀(伤)车祸。
从上可以看出,我遭遇的该车祸“不一般”,我认为是一场有预谋的利用假车祸来杀人(伤人)的刑事案子,其和前几天在新疆发生的死30多人,伤90多人的恐怖暴力案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所以提出控告(报案)!
本车祸的的肇事司机叫李家薪,电话为13576721830
江西赣州市章贡区九华阁5号(现:春江花月小区30栋1单元103房)
控告人:李燕
手机:15570072040 邮编:341000 201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