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李,以前是四川城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管理,于2013年12月进入公司,由于公司要求我们签订《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合同》等不平等条约辞职,于2014年3月23日,经公司法人同意离职,离职之前工作全部交接完成。可是到现在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发工资,我们的工资是底薪1000奖金1000,生活补贴300,住房补贴300,工作拖欠的是2014年2月15日到2014年3月23日的工资。我在3月初的时候因为小孩生病经老总同意借了1000元应急,现在公司老总说那一千元就是我的工资,由于我的工作没有完成,没有奖金。我去广安市劳动局劳动督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那边说给我发了底薪的他们没有权利制裁。我实在没办法了,当时刚进公司发的工作服买成一百多,扣了我们五百,扣我们两百买意外险我也没有收到任何凭据,而且公司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老总明确的说我的工作不发了,要是不服可以去法院告他,我想请大家帮我分析下我该怎么才能要回我的工资…希望大家能够多多指点,我还是相信这个社会还是能够有穷人活的余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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