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粮油公司员工,工龄都在二十年以上,由于政府开发古镇,占用公司所属地产,而使我们无房可住;又因粮食部门属于计划经济时代下的国有企业,员工住房不曾办理个人产权,现在征用国有资产就不可能按照市场价赔偿,主管部门发了通知,按照补偿三至五千元就打发并且限定时间搬迁,在没有落实住房情况下,叫我们去哪儿安身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特此提出诉求:
一、 我们员工属于当今社会的困难户,从1998年改制开始,每月领取三百多元的生活费,在此条件下,福利房就是唯一的家;
二、通过上访,有关部门给了我们解释:开发商已经付足了搬迁以及善后费用,而主管部门却只用几千元作为每一户的补偿就想拆迁,这样安家可能吗?我们打算联名向部门讨说法;
三、我们的基层领到出言不逊,以解聘、停发生活费甚至养老金、中断供水、供电等来威胁,使我们十分反感,为此,我们向上级反映,解决不妥将以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
四、我们诉求,将补偿基数提为每户10万元作为补偿,如因个别特困户以及为装修房屋付出了的员工另外计算买单。
以下为16位员工签名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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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曰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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