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谈谈巴中城管执法局的。
执法局你这么怕扯上关系么,立马跳出来澄清自己手下兵的关系。
为你执法局工作卖命了得到的就是你执法局这样的嘴脸?
巴中城管执法局正式工几十人,临时工上百人。
可是在做事,站街的,卖苦力的全是临时工或者你所说的志愿者(这个等下说志愿者的由来)
正式工作为公职人员屁事不干,无非就是出来查岗,扣钱,偶尔坐车上遥控指挥。
按国家规定,临时人员没有执法权,只是起到辅助执法人员的作用。
也就是说,要站街,也该你们门正式工带领临时工站街或执法。
可现在却成了,满大街,包括街上巡逻执法车,全是临时工。
正式工是不是有特权,体面些?啥事不干还歪的很。一出事了就开出临时工。
临时工是牛,用完了杀了吃肉。苦力全是临时工做。
有功全是正式工升官发财。有人当临时工近八年都得不到转正。
正式工唯一出现的场合就是查岗和出事了,立马站边上,表示街上临时工有正式工带领。
可是都是事后才来。
国家规定公职人员不得有第二业。你执法局正式工大队长,开馆子的开馆子,开美容院的开美容院。
虽然自己不出面,但这些产业到底是谁的大家清楚。开a8。开q7。真有钱。
这种管理乱象和执法乱象,就该问责。敢不敢学外面。在广场举行现场百姓问政而不是在电视上?
在广场是个老百姓都可以参与。电视上谁能进去?
现在解释下志愿者这个由来。
执法局其实一开始为了避免以后追踪责。
每位临时工刚入职的时候都会签署一份,我志愿加入这样的协议。
但是会给你发一套制服和协管员工作证。
大家以后在街上看到挂牌子的你可以看牌子后面,都是写着协管员。
其次所谓中队长,副中队长,组长。全是临时人员。
正式人员一般官职叫大队长或者大队长以上级别。
为什么临时工能叫中队长?因为一个正式人员手下管理一批临时工。
他就是大队长。但是他基本不做事,不站街。只是负责管人,查岗。
那么街上站街,做事的临时工众多怎么管理?
就从临时工里找几个当中队长和副中队来管理。
因为都是临时工,他们随时要站街,做事。了解情况所以任职中队长。
这样最大限度对方便正式工可以有时间做其他事。
把街上的事和人员全扔给这个临时中队长。
临时工工资低,活全干。出事一脚踢开。志愿者其实就是临时工。
这是某单位自认为聪明,发明出来的推责名字。
最后谈谈辛书记。真搞不懂执法局让他来回答记者问题干啥。
全执法局最受临时工讨厌的就是他。说话最没水平,官架子大。
经常在外面因为说话没水平热火老百姓和工作人员
附上新闻报对此的评价。
实际上,支部书记辛荣昌接受过两次采访,这只不过是最近的一次。之前,辛书记称,侯飞甫是临聘人员;而这一次,“华丽”变身成为了志愿者。到底何者为真,姑且不论。辛书记如此在意与强调侯飞甫的身份,其用意无非是切断其与城管局之间的“责任联系”,但是细究起来:侯飞甫拒交停车费致人死亡,和“执法”并无关系,也即和其身份无关。辛书记拿“身份回应”,颇有些弄巧成拙、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意味。
毁了“临时工”,又来毁“志愿者”。辛书记自作聪明的回应,已经将一起单纯的刑事案件,变为了一起牵涉当地政府公信、形象的舆论事件。因此,我们应该接上辛书记的话茬发问:警方的通报称侯飞甫是临聘人员,为何城管称其为志愿者?如果是志愿者,有没有支取工资?让志愿者当副中队长,想必侯飞甫执过法,执法权为何让没有执法资格的人来行使?况且,让志愿者当副中队长合适吗,有没有猫腻?
太多的问题。不过,仔细审视辛书记的回应,最大的问题便随之而出:是什么让辛书记有着如此思维惯性,以至于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便是撇清关系、推卸责任?即便是非执法活动致人伤亡,也下意识地想搬出“临时工”这个屡试不爽的挡箭牌?况且,鉴于城管已经形成的“恶名”,无论是用临聘人员,还是志愿者来回应,只能激起更大的舆论波浪,为何辛书记或者说一些官员仍然没有汲取教训呢?
关键是官方回应无约束,以至于习惯成自然。举个例子。延安城管跳起来踩人头事件发生后,大家都在猜或者赌:官方会不会以“临时工”回应呢?果不其然。即便真是临时工,在这个人们对“临时工”特别敏感的时代,“临时工”就等于“卸责”,官方难道一点都不清楚?其实,认真想想,何止在处理城管问题上,官方的回应是如此呢,在其他事件中,也屡有发生。一事当前,官方不是认真、严肃地正视问题,首先想的便是如何卸责,以至于官方回应的逻辑漏洞百出、徒留笑柄。
对老百姓关切的问题,是不是及时回应、如何回应,回应是否令人信服,关乎政府的执政能力、公信力。而公信力是政府生存的“货币”,如果回应不及时、雷人、漏洞百出,如何让老百姓买账,夯实执政基础?也因此,治官,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也要将官员如何应对媒体、如何发言,当成一种执政能力来考核,让回应迟缓、敷衍、雷人等官员付出相应的代价。
还有巴中媒体敢多报道吗?不敢。也是官权下的牺牲品
要问我为什么这么清楚?因为我就在当临时工。不过早觉得执法局嘴脸恶心。没干了而已。
卖力不讨好。出事一脚踢。这样的单位要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