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生产达8年之久,证照齐全,依法纳税,为何突然说该厂违法了呢?况且,全县大小砖厂30,40家,都没有办理临时用地使用证,并不是这一家未办理此证。还有全县大小农家乐,养猪场都没有办过此证,难道他们都违法吗?都该拆除吗?更让人不解的是,该厂自建厂以来,已经生产了8年之久,县国土资源局从未告知及要求该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也没有要求其他的企业办理这个证件。,。这8年时间里,国土局执法大队干什么去了?更奇怪的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的第四天,5月26日就动用大批的公安,特警等对该厂进行所谓的拆违。什么理由可以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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