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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备案租房小心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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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0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知道吗?如果此[url=http://guba.eastmoney.com/news,600016,111470958.html]丛连彪[/url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目前,沈城房屋租赁业务十分火爆,但许多房屋租赁双方并不知道:出租房屋时,双方除了要签订合同外,还必须要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据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房屋租赁中的出租人和承租人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同时,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房产部门审查合格后,可以颁发《房屋租赁证》。而《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比如:您在申请领取公司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时,《房屋租赁证》可作为企业场地使用和确定住所的证明;用于居住的房屋,《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办理户口登记或暂住证的证明。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房屋租赁权越来越受到重视和保护,实行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能够更加明确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能够从法律意义上更好地落实“所有权让与不破租”、“承租人优先权”等权利,更有效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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