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宝贝回家公益网站志愿者朋友,颇想咨询一下麻辣社区的爱心律师,事由是:
2003年5月,他从张某处购得一门面房(150平米,系再建工程楼下),合同签订后按照约定向张某支付价款并取得门面房至今(一直都在使用),2003年9月15日张某取得国土证。可2004年张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此门面房到银行贷款250万(系2013年我诉讼期间被告提供证据,房屋至今没有修建)。2005年此楼由于张某没有给完原卖方木材公司卖楼资金被县法院查封,县法院曾经给他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2013年7月 他又将张某告到通川区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合同有效,诉争门市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履行(办证)的义务。在此期间张某提供给法院一张2004年所谓的解除合同通知,我并不知情。
目前此案已经超期。麻烦你帮我找个爱心律师咨询一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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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节,我不是很清楚,感觉有些复杂。说真的,这位朋友也是一位爱心人士,在麻辣社区发了不少的寻亲贴,为达州附近乃至四川家寻宝贝和宝贝寻家者东奔西跑,呕心沥血,诚恳麻辣社区爱心律师给予理解并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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