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9日下午,一老太太在南昌市洪都中大道的江西省旧货市场门口,因脚底踩到西瓜皮被摔倒在地,这一幕正好被旁边买自行车女大学生看到,小姑娘看到老人被摔倒赶紧跑过去抓住老人的手想把老太太扶起来,可能是老太太身子骨本身就不好,这一摔整个人趟在地上根本就起不来,就在小姑娘还努力的帮助老人站起来的时候,老人却说是小姑娘把她撞倒了,要女大学生带她去医院检查,还没有等小姑娘说话,老太太趟在马路上表现出痛苦的样子,看着老太太这个样子,却吓坏了这位刚刚步入大学的小姑娘,用手机马上打了120和110。
不一会120与110都过来了,老太太一口咬定就是小姑娘将自己撞倒,警察从小姑娘那里了解了情况以后,对老太太的话有所疑问,继续质问老太太的时候,没有想到这老人家还挺牛,耍起泼来,喊着如果警察放走小姑娘就要去找政府讨公道,没有想到这一招还真管用,警察只好把小姑娘叫上警车,这个时候周围围观了很多市场中的老板和路人,很多人看到这种情况,为女大学生大呼不平,大家都站出来表示愿为女大学生做证,警察询问了目击者,当即决定放了小姑娘,这个时候老太太早就被抬进了120,围观的人都在批评老太太的做法太不厚道,也有人围着小姑娘对她的行为大加赞赏,表示如果将来老太太再找麻烦,他们愿意站出来做证。
本来一件很好的好人好事,虽然说结局圆满,但曲折的过程让人真的不可以接受,难到我们真的就不应该去帮助别人吗?如果女大学生的举动没有被其它人看到,没有目击者的话后果会是什么样呢?就事论事,虽然生活在南昌,对南昌的某些市民并没有很好的印影,因为……但通过这件事情也反映出了南昌市民的素质有了很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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