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孩赢政府官司
(又名全中国唯一的一个打赢了征地官司)
农民土地被抢 生存受到威胁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的一起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峨嵋山市胜利建筑公司,私人刘纪明带头严重破坏集体土地(基本农田),非法倒卖土地中的案件村民被抢土地案件纪实。
2006年5月10日14时,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等组织200多人谎称“征地”,在未办理任何征地批文、未发布《征用土地公告》的也没有任何部门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就骇然将该夹江县焉城镇新华村三社的集体土地大肆进行破坏,用沙石填埋。村民要求出示国务院的征地批文,没有一个部门能出示。
现场情况:
2006年5月10日当天中午,现场村民李秀莲讲述到:
我们的土地是一片肥沃的田地,地质非常好,位置也很当道。那天,突然大量的推土地机来填我们的土地。我就要求对方依法办事,就有大量的社会闲杂人员进行威胁,随后,大肆抓捕村民,并殴打被抓人员,还把公路封锁了,禁止车辆出入,村民王亮才路过现场未参与任何阻拦,就被抓了。5月13日仍没有被放回,其中我也被抓了,抓我的是什么人我都不认识。
现场村民翟秀枝讲述到:
2006年5月10日14时,我在现场,当时我看见供电局组织强行破坏土地,我看见村民根本没有上前阻拦,就被抓了。一共抓了9个,放了6个。直到5月14日还有3个没有放。现场还有社会闲杂人员,镇政府说给村民补偿土地款,每亩土地是29800元,我们不同意,说:“不是钱的问题是你们是违法抢土地的,并且分到我们村民个人的手上只有几百元钱,我拿几百元钱买你家的房子和土地你同意不? ”
现场村民雷淑容讲述到:
在土地被公开抢占的时候,村里开过一次大会,会只开了三分钟。社长是这样说: “今晚开会有两件事情:一、禽流感来了,死了的鸡不要吃。二、我们的土地35.3亩被卖了给了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每亩29800元。龙书记(县焉城镇新华村三社)村书记还有话说吗?没有,散会”。
我还了解到,准备给村民的“补偿”的是一共90多万,但是该土地被卖给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一共1000多万。村民到手的只有几百元,有太困难的村民去领了,我没有领。
2006年5月10日14时,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抢占了土地后。在我们县里的蜀蓝大酒店一起吃饭,一共坐了25桌人,社会闲杂人员都一起吃了饭,买单的是社会闲杂人员,吃饭一共花了4万多。
现场村民王亮讲述到:
当时我正看见推土机在推良田,看见几个社会闲杂人员推的推抬的抬,把宿培荣推上车,因为我的爱人给我打电话说她已经被抓进派出所了,然后电话就断了,当时我就有点着急,所以走路有点快,对方就说我是不是闹事的,二话不说就把我抓了,接着两个公务人员打我,把我的脸打肿了,还有一个公务人员恰住我的脖子,让我不能出气,好象快要断气了,就这样到了拘留所,我说04831(号码),有本事一个一个单打,你们绝对打不赢我,接着又被几个公务人员打了一顿.然后威胁我签字,我没有签.
现场村民王道红讲述到:
当时我一边拿着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一边站在推土机器上说:“这里有土地法,你们为什么有法不依?夹江县焉城镇镇长唐平就一声令下,不明身份人和几个公务人员就一把拉下来,我拿起锄头要去拦,对方说要不是看你老了。早抓了,你还爬到推土机器上去。”
村民举报
2006年5月10日到年底,村民向所有相关部门以下部门上访,但是事情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法律途径
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生效。2007年村民开始走法律途径,2007年10月29日,为了将供电局从自己的土地上合法的“赶走”,10名村民代表向乐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了行政复议。
要求:
一、确认夹江县政府对夹江县焉城镇新华三组的土地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不成立,无效。
二、确认县政府为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颁发的夹国用(2006)第12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效。
2008年2月29日,乐山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乐府复(2007)3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作出了如下决定:
1、确认夹江县人民政府未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对夹江县焉城镇新华三组的土地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违法无效。
2、确认夹江县人民政府以夹府土(2006)6号文件《关于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用地通知》批准将焉城镇新华三组土地出让予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的行政行为违法无效。
3、确认县政府为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颁发的夹国用(2006)第12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违法无效。
官司结果
村民立即于2008年9月9日正式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正式提交了申请。
申请请求是:要求夹江县人民政府对该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2000万人民币:
2008年9月11日正式向夹江县人民法院起诉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要求无条件恢复原状。
并将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列为第三人。
到目前为止,虽然打赢了行政复议的官司。但是,土地仍被供电局在一直破坏,村民向法院和检察院申请停止破坏停止施工。可是没有得到回复,村民的权利一直在被侵害之中,这是一起严重的集体违法的行为。乐山市人民政府确认了这一集体违法行为。但是,检察院还没有予以立案件,公安局也没有对供电
局的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立案件,法律程序是先刑事后民事的。村民都已经起诉要求恢复原状了,检察院和公安局始终没有予以立案也不下达不立案通知书。
本村民和强占土地方供电局官司的案件将有一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为了确保事件的真实性,请联系以下各单位政府!
夹江县人民政府 电话:08335656800 13881330499
夹江县公安局 周强(局长)电话:08335659066 13708135999
夹江县国土资源局
吴志强(局长)电话:08335653788
夹江县焉城镇人民政府唐平(镇长)
乐山电业局夹江供电局电话:08335675839
峨眉山市胜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3540529302
夹江县检察院:08335662000
乐山政府 0833 2103110 08332109567
乐山五通桥法院:08333308451
此案件法律方面的代理人:张巧霞
电话:08335688633 13982290167 13541907623
地址:四川省夹江县新华四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