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罗建明)在08年9月17日1点左右到四川省营山县老林镇送我的雇主三人(均为卖菜老板,分别为吴某、李某、肖某)到老林车站三叉路口下货,
李某说先到她家下货,后到农贸市场下货。此时,我车已经停稳。张志强(凶手之一)上前,一把拉开我的车门说:“送我们一截!(”一截“四川话:一段的意思)”但是货主李某说:“我们拉的菜,啷个有法送你们。“这时另一歹徒拉开我的后车门,看了一眼说:”狗日的!今天晚上愣多(这么多)人呢!",货主李某随后把车门关上,另外又一个歹徒(离我车门大概一米远)说:“我们认得到他,让他走!”随后,歹徒们让我离开,我把车开到了货主李某家门口,等她下货。
不到10分钟,张志强把他的农用车开到我车前大约5米处,分别从他的车厢和驾驶室内跳下六个歹徒,有一歹徒边走边说:“狗日的把车挂了,还想巴起来跑(还想跑)!还不想出钱!”(黑道的惯用伎俩,吓人的黑话)随即张志强一把拉开我的车门,说:“老板在哪里?”我回答说:“老板在屋里(家里)!”张志强又说:“你是车老板吗?”我说:“是."张志强接着说:”那你下来,给我一个面子!“我说:”兄弟,挨邻接近,有啥子(什么)话直说。“他们就把我提起,从驾驶室拖到了公路上,接着就是狂风暴雨般的拳打脚踢。然后他们还不过瘾,把我拖到了路边比公路矮一点的一个屋角。用一把尖刀捅向我的大腿根部,我的大腿根部内侧随即中刀,(事后主治医生告诉我这刀深度约4-5厘米),顿时鲜血直流,我支撑不了随后倒地。坐在地上 ,他们又疯狂的捅了我三刀,我呼救:”我遭杀了哦(我被杀了)!“伸手去捂住伤口,血顺着我的指缝直淌。
张志强还继续疯狂的捅了我5刀,其中4刀在腿部,一刀在臂部。我浑身是血,捂住伤口的手都被血粘住了。再来几下,我肯定完了。我向货主李某求救:"你家又无法躲?(你家有没有办法躲?)”她给了我一个暗示的眼神。我拼命的躲到她家厕所里面(离捅我的地方约8米),随后,张志强又追过来,王癫子(此人外号)(跟凶手同车过来的人,没有行凶)跟着赶过来。张志强又把我往外面拖,拖到门口时,张志强说:“我的刀啷个(怎么)不见了?”(估计有刀还继续捅)于是顺手提起一个木凳,往我头上砸下来,多亏了王癫子(此人外号)用手帮我挡了一下,但是我的左额还是被砸中,立马就冒了一个鸡蛋大小的血疱。当时货主李某的邻居都惊醒,但是看到一向横行一方的歹徒,他们还是感怒而不感言。多亏了货主李某的大嫂拖了一跟铁棍,把张志强拦住。随后,货主吴某和王癫子把我送往老林中心医院.
可是就在送医院的途中(离被刺处约50米的地方)。谭波(凶手之一)拦住去路,打开手机说:“要不要报警嘛?要不要报警嘛!老子谭波儿扛得起!”(太嚣张了,背后无人,一个小混混敢这样说话?)我都快昏迷了哪有精力理会他,随后我被送到了老林中心医院。
事后了解,我的货主肖某,在我被刺杀的中途(约1:30左右),先后三次报警,没有任何警员到场。在我被送到医院后,我徒弟王某,先在2:35拨打了老林派处所的电话,他们只是简单的询问了情况,没有做任何处理。随后约2:40我徒弟王某又拨打了110.110让他跟派出所联系。我在被抢救时,跟我家打了两次电话,均无力说话,在我家属发现通话记录后,拨通了我的电话,我回答:“我在老林被人杀,不行了。”随后我家属弟弟拨打了老林派出所的电话,老林派出所的回答是,他们没有车,无法出警。在我家属和她弟弟赶到老林中心医院时,又给110打了电话,得到的回答是:”应该会到了!“ 应该会到了,多么确定的答复!我家在玲珑乡,离老林中心医院有9公里,而派处所到案发地的距离才1公里,有什么理由我家属远点都到了,警察近还没有到!他们就这样保卫解放军家属,这样保护人民群众的么?最后在3:30左右才到了两个老林派处所的警员。做了简单的笔录。我们当时就提供了其中两个凶手的姓名,他们抓不到凶手。让凶手跑掉。在我止血后,我被营山县人民医院120车送到了县人民医院,人民医院告诉我家属,伤情严重,可能伤了筋骨或者是血管。要马上送市人民医院处理,否则危险。
在我清醒后,经我家人多次要求做笔录和伤情鉴定,老林派出所都没有响应。后我家属到县主管刑事案件副局长文局长,他马上于老林派出所联系。要求尽快笔录,在19日下午18时左右,老林派出所终于找到我做了笔录。当我们要求做鉴定的时候,他们告诉我要伤好了之后,再做鉴定,这样的话,就表示他们在用民事案件的方法在处理本案。多人持刀,行凶杀人,这么严重的案子,他们派出所的人知法、懂法,还按民事案件来处理。这说明什么呢?此事已在当地民众中引起了强烈的愤慨,而且,伤都还没有.鉴定,又怎么能定性成民事呢?19日下午,我大儿子到老林派处所找到一李姓警员,想查询笔录和案件卷宗。得到的答复是:必须按法律程序才可以看,要律师才可以看。但是就在20日下午,案件的目击证人吴某告诉我,派出所的人找他们第二次做笔录时,发现一个叫李全明的人在派出所翻看证人的笔录,李在老林当地是一个黑白两道混的人,在民众中形象相当恶劣,他何以到场翻看笔录,还提到一个叫李波的人与此事有关,李全明跟本案有什么关系?我们不得而知。他跟派处所的关系也可见一斑。而且,所有的目击证人表示:”派出所跟凶手是一伙的,我们不在老林做笔录,要是在营山或者是南充做笔录,我们什么都说,都说真话。“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强烈要求社会各界,支持关心,扫除这些为害一方的败类!
以上内容是受害人的大儿子代写的.事情发生这么久了.可是案件到今天还没有任何进展.现在的问题不是该怎么处置歹徒,而是司法机构抓不抓的问题,那么多人,一个都抓不到,那还叫什么派出所,叫什么人民警察.我们只能通过其它渠道,通过其他好心人的帮助,才有希望把歹徒依法办理!请给予我们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