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雪梅”网友,你好! 我给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们不申请对熊亮进行重新鉴定的理由: 1、本来邻水县公安局私下请人来给熊亮作的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是非法的无效鉴定,如我们申请对熊亮进行重新鉴定,那就说明以前给熊亮作的非法无效鉴定就成了合法的有效鉴定了,这岂不是帮了邻水县公安局的一个大忙。 2、如再申请重新作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如一方不服,这就很容造成多头鉴定,从而一而再,再而三的鉴定下去,这很容易形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 3、如再申请重新作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本来是邻水县公安局故意整熊亮,如经重新一作精神病的司法鉴定,那就把故意整熊亮的问题转变成了是精神病的鉴定体制出了的问题,从而会让作恶者逃脱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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