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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可悲!
小偷有罪,但罪不至死。小偷也是公民,除了法律,谁都没有对他生杀予夺的权利!
学生如此“嫉恶如仇”,是法制观念淡薄的体现,还是现在的学生暴虐成性的体现?
假设不是一群学生而只有几个学生或一个学生见了小偷作案,他们会挺身而出吗?
真不想文革悲剧重现.
小偷可恶该死!!!!
海南石雪贪污2.6亿元人民币,娜用公款1.3亿元都才判了个死缓呢!小偷该死吗?他总没有腐败分子可恶!
要是我在现场,肯定也会加入战斗,痛揍小偷!
小偷在偷车时就放弃了法律对他的保护,放弃了做人的尊严,还枉谈什么法律呢?这种情况下讲法律说人权的肯定是小偷的同党!
见小偷就打,只管往死里打! 我同意!!小偷实在是可恶!!
如果可以用私刑,吃亏是百姓!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