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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住建局的领导们解决下世纪广场小区绿地变车位的问题(房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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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7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世纪广场小区的物管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以车位不够的理由擅自对小区绿地进行车位改建,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生活环境。按照《建筑法》、《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用地规划一旦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通过,任何个人或单位都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个人或者单位想要使用小区公共用地,都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能实施。相如物业管理公司并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重建报告,就擅自处理小区公共用地的行为,属违规行为,请住建局的领导对此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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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6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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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7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4-6-17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共用地,都成自家的了,  哈哈

发表于 2014-6-17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4-6-17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下午5点左右房管局物业管理股已经就此事进行了处理,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停止此侵权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已暂停对绿地的破坏行为,在这里本人代表被侵权的业主们对房管局等部门能够及时的处理此次事件表示衷心的感谢。但物业管理公司在此次事件中并未对业主表示出足够的诚意(未打任何招呼变开始侵权行为,被投诉后依然坚持态度),业主们也将继续关注,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继续对物管公司进行法律法规的引导,消除其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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