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中学是有哪里的文件能够有权向学生强征每人每期自行车管理费15元的?不缴费就不能停在校内集体停放点。以致许多学生被迫停在校外,影响市容和交通。说到收费,你们总说这样收费那样收费你们有物价局的文件,请问收自行车管理费你们有文件吗?有审批许可吗?我们需要@营山中学校,@营山县教育局的答复。
国家政策如下:
根据《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部际办函〔2014〕10号)规定:“学生自行车管理属于校园安全保卫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应由学校承担。鉴于大中城市部分学校面积狭窄,没有为学生提供自行车停放的条件,确需租用校外空地停放学生自行车的,由当地财政部门给予专项补贴,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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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中学已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 Deep_feel 《 试问营山中学,你们的收费合法吗?》帖子的回复
您在营山论坛反映我校“向学生强征每人每期自行车管理费15 元”的问题,经查,营山中学本期收费严格执行了上级部门的收费文件,并未收取自行车停放费。两河改造以来,学校提供运动场一侧空地为学生停放自行车,从未收取学生费用。 当然,您所反映的问题并不是空穴来风。营山中学学生多,自行车在校内停放需要专人管理维护,但学校教职工严重紧缺,抽不出专人来管理学生自行车。为此,学校一直以来都是与社会人员张某约定,由他看守、维修学生自行车。张某在长期管理过程中,与部分学生约定,每期提供打气、补胎、更换零件等服务,然后收取15 元钱/期。您所反映的“自行车管理费”,实际就是部分学生为张某交的自行车维修费用。经查,到目前为止,张某只与30 余名学生有上述的服务约定,且属于他的个人行为。综上所述,学校确实不存在“学校向学生强征每人每期自行车管理费15元”的情况。 Deep_feel 网友,我们将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您所反映的问题。目前,学校已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责令张某主动向学生做出解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此事。 最后,真诚感谢您对我校各项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四川省营山中学校
2014 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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