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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年2月24日晚6点40分 地点:成都人民商场(原南充百货大楼)四楼 事件:我与老婆正在成都人民商场南充店四楼骆驼专卖柜台准备买鞋时,被一男(李xx)一女(李xx之妻)控制人身自由并将我打伤。原由是李在该楼层另一处阿迪达斯专卖柜台试衣时手机丢失了,他怀疑是我与老婆偷了的。当时我就声明说我与老婆当晚都没去过阿迪达斯柜台,李说阿迪达斯售货员说有一男一女去过此柜台,所以他就怀疑是我与老婆偷了的。说着李就要搜我们的身。李强行搜我的身时遭到了我与老婆的强烈反对后就控制了我与老婆的人身自由。再次遭到了我与老婆的强烈反对后,李就把我当作小偷打,其中一拳将我的右眼打伤,后顺庆区中城派出所民警将我们一起带回派出所后,在民警的搜查下也证明了我与老婆的清白。 当时我们就以为李xx这样素质低下之人充其量也就是一社会瘪三,也就自认倒霉罢了。可后来我们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原来这么无法无天,在光天化日之下平白无故将我与老婆当作小偷打伤的人原来才是南充市交警二大队干警李xx。作为一名警察,理应保护人民的人身安全,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将我们的人身自由控制,遭到我与老婆义正言辞的反对后还将我打伤,这样知法犯法行为难道就是人民警察的本色吗?难道人民警察就这等素质、这样野蛮吗?难道人民警察就这样横行霸道,胡作非为?是谁给了他这样的特权欺压老百姓的呢? 所以在此,我要强烈要求南充市政法委公开、公平的认真调查处理此事,将李xx这等欺压老百姓的害群之马清理出公安队伍。 跪拜南充市政法委的调查处理结果!
受到伤害的人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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