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法律思考 法大还是权势大
《正县级领导耍横,110束手无策》一文在地方网站披露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点击率一天比一天多,跟帖网民一个接一个。网民渴望知道更多信息,希望有个后续报道。为此,笔者利用春节休假期间再次奔赴眉山、彭山,现将正面和侧面了解到的最新情况公诸于众。本文和前文均有录音、照片作证。
一、李敬华一家都是吃皇粮的公务员。李敬华曾任彭山县副县长,后调青神县任县长,再后又调眉山市任畜牧局局长,现为市畜牧局正县级调研员。2008年12月11日,即实施暴力侵权前两天,李家一位叫老七的男子在电话上向旷家人说:“我家大姐倪成玉(李敬华之妻)今天到眉山去了,见我大哥后回来就动手打墙。”旷家人明白对方的言外之意是:乖乖地投降吧, 乖乖地搬走吧, 乖乖地把后面那间房屋让给我家大哥大嫂吧。在这之前,李家人曾明确提出,他家要把后面那间旷家的宿舍延伸到他家的铺面范围内。那天接到电话后,旷家人没在意,以为是吓唬罢了,谁知李家父子说到做到,隔一天即星期六那天,李家真的纠集一群人干起来了,来的特别早,8点还不到。把旷家正在装修的房屋打得稀烂后,又是这位李家七弟当面对旷家的两位下岗工人(产权所有人)表示婉惜,说,我也觉得太仗势欺人了。
看吧,各位网民,强势群体就是这样对付弱势群体的。
二、李家父子在现场指挥暴力侵权时,旷家人质问他为何要打墙时,他把眼一鼓,手指打墙手说:“打!打了叫他去告。”
李家父子实施暴力侵权时,口口声声说打的是衡达房产公司的墙,还质问旷家的人:“我们打的墙是不是衡达公司砌的?”旷家人回答:“是衡达砌的,但衡达已与我家签定了交房协议书,并拿到了钥匙,产权已属于我家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围观的人心中明白,李家口头上说打的是衡达的墙,实际是强行把旷家的房屋划入他家商铺范围,经过一天的猛打后,终于强行把旷家与他家相隔的两堵墙打烂完,与李家铺面连成了一片,造成既定事实,再让旷家去告。
三、李敬华父子在实施暴力侵权手段时,纠集来的人实际超过20人。旷家只有两个下岗工人在场,打了一个钟头后,旷家的老父和女儿才闻讯赶来,总共四个人。这四人原想用手牵手的方式来阻止对方打墙,考虑到李家人多势众,怕酿出人命案,才没那么做。眼巴巴地流泪看着强人破坏自己的建筑。求助于110吗?求助于当地派出所警察吗?他们来了也不敢制止。
笔者了解到,旷家曾打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来个“以暴治暴”,也纠集几十个人把李家的墙打烂,理由也是“打的是衡达的墙”,李家的墙也是衡达砌的嘛。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
又悉,旷家人曾印了数十份请愿书,打算在即将召开的眉山市党代会上散发或寄给市党代会主席团成员。他们相信,眉山市纪委会为小民百姓申张正义的,也相信舆论会制止邪恶的。因此,旷家放弃了那个念头和选择。
四、110现场作了询问笔录,李家父子竟然拒绝签字,态度蛮横。如今在110的卷宗里留下了一份无人签字的笔录。恐怕这是少见的吧。
五、笔者通过搜索看到了当地拆迁户与衡达房产公司签订的《门市拆迁重建补偿协议》,该协议第十二条写道:“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双方各持一份,交主管部门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向彭山县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裁决。”这里明明写着达不成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文字,而衡达也希望李家去法院起诉,可是李家为什么不去起诉,而要选择暴力手段?
六、笔者在彭山采访时,看到了经彭山县城建局批准的衡达房产公司上报的建筑图纸,这张图纸上有旷家的建筑图形,这就表明,李家父子打烂的是一幢合法的建筑。相反,图纸上没有李家所谓的“自然延伸”建筑图形。
这份图纸是2007年初上报的,已装入档案。这就表明,旷家已与衡达签定了相关法律协议。
七、旷家除向眉山市纪委写了举报材料外,还决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裁决,他们相信法律是公道的。
正县级领导指挥和参与暴力侵权事件,在彭山解放60年来尚属首次,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思考,怎么处理李家父子暴力侵权事件,是对中国党纪、政纪的考验,也是对中国法律的挑战。一句话:敢不敢面对权势人物。在中国还需重新思考一个老问题:到底是法大还是权大?在法治中国,为什么还出现此类老问题?
一位资深律师说,本案具有五点触犯刑律特征:
1、雇佣打墙手多人,并携带利器(铁锤);
2、聚集人数多达20人以上,属恶意肇事;
3、作案时间持续一天,严重破坏了他人财产,并完全把他人财产强行并入自己的商铺范围;
4、光天化日之下撬门入室实施暴力侵权手段;
5、没有出示一份强有力的有效证据,李家要主张打墙,就要举出打墙的合理有效的证据,既不举证又不向法院起诉,而是诉诸武力,这是典型的恶意肇事行为,甚至拒绝在110的现场笔录上签字。
从上述五点看,这不是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也不仅仅是违反国家公务员条例问题,而是一件触犯我国刑律的要案。
尾声?!
现在还不能写尾声。
眉山市纪委怎样答复?
彭山县人民法院怎样审理?这次审理也许将成为中国的一则经典案例。
“钱能买得鬼推磨”,“官官相卫”,但愿这两句古老社会的写照,不会再现于今天的法治社会。
笔者将看完这场“戏”。相信会有良好的结局。
何日能听到尾声?谁来为下岗工人撑腰?
2009年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