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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马甲哥哥

[群众呼声] 在小区绿化地上建房屋,规划局和城建部门默许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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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4:46 |
23楼的你是水务局领导吧,作为领导说话要有原则,是哪个部门批准的,拿出来看看,小区绿化也能建房,你说是建在垃圾场上,简直一派胡言,小区有这么大垃圾场吗?你说是建的活动房,更是一派胡言,你明明就是修一食堂,作为一人民领导,不为人民服务,不顾周围百姓安危,不顾周围百姓的环境,一旦你的食堂开业会造成多大的污染,你这样的领导就该下台。我呼吁楼主应该把贴子发到南充,让更多的人来看看,,,,,

发表于 2011-9-9 14:47 |
23楼的你是水务局领导吧,作为领导说话要有原则,是哪个部门批准的,拿出来看看,小区绿化也能建房,你说是建在垃圾场上,简直一派胡言,小区有这么大垃圾场吗?你说是建的活动房,更是一派胡言,你明明就是修一食堂,作为一人民领导,不为人民服务,不顾周围百姓安危,不顾周围百姓的环境,一旦你的食堂开业会造成多大的污染,你这样的领导就该下台。我呼吁楼主应该把贴子发到南充,让更多的人来看看,,,,,

发表于 2011-9-10 10:35 |
25号,你说的对,这个人一派胡言,明明就是修一食堂,作为领导说话要有原则,不顾周围百姓的环境污染,你一点不觉得脸红,:,还学日本人(大大的)口语,,可惜你不是日本人!:@

发表于 2011-9-10 13:45 |
典型的违建,强令拆除

发表于 2011-9-10 16:28 |
为进一步明确违法建筑查处的职能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一是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修建违法建筑的;影响天然气设施安全或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修建违法建筑的,由县经信委负责查处。二是非法占用土地修建违法建筑的,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三是影响环境保护修建违法建筑的,由县环保局负责查处。四是在公路建设用地控制区内修建违法建筑的,由县交委负责查处。五是在城市园林绿地范围内修建违法建筑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修建违法建筑的;在市政设施用地范围内修建违法建筑的,由衔市政园林局负责查处。六是在河床、河滩范围内修建违法建筑的,由县水务局负责查处。七是在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内修建违法建筑的,由县旅游局负责查处。八是在林业用地控制区域或森林公园用地内修建违法建筑的,由县林业局负责查处。九是影响人防工程安全或占用人防通道修建违法建筑的,由县政府人防办负责查处。十是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修建违法建筑的,由县消防支队负责查处。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不属于上述10个部门查处的违法建筑,由县规划局负责查处;在村规划区内不属于上述10个部门查处的违法建筑,由镇人民政府查处。

二、查处程序

男充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有关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中,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回填的决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逾期未拆除或者回填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提请县人民政府作出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或者回填等决定。县人民政府应在实施强制拆除或者回填七日前发布公告。强制拆除或者回填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可在违法建设现场和公共媒体发布公告,要求当事人限期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时间不少于十日;仍然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即可强制拆除或者回填。

各有关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未按《南充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实施违法建筑查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健全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违法建筑查处工作,对各自职能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制止、制定方案、快速拆除,以减少损失,减小影响。要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能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切实依法加强管理。要建立健全违法建筑举报、制止、拆除的工作机制,既严肃执法维护法律法规权威,又防患未然,在违法建筑形成之前予以查处,切实减少损失。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规划、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社会单位知晓、了解并支持依法实施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监督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对违法建筑予以严肃查处,严格区分合法建筑与违法建筑的拆迁政策,并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引导市民依法实施建设;实施强制拆除时,区电视台、万盛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积极介入,既现场监督执法行为,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规划局负责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总协调,凡涉及违法建筑查处职责有交叉的,由区规划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联合查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服从统一安排,搞好协调配合,适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平稳有序推进查违工作。

(四)严格程序,依法执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对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一○年十月八日



请有关部门领导看看.这个违法建筑该不该撤.

发表于 2011-9-10 16:34 |
23楼,你应该就是这次食堂的主蒙吧,不合法就请你要遵守,这样的事你都敢干,胆子应该太大了吧,你不要以为你有关系就可以干违法的事.但是你想没有要害多少居民啊.你赚钱了,可害了别人的安宁,这可是小区啊.

发表于 2011-9-10 16:43 |
为什么在客观证据明显存在的情况下,现行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法制社会里,不知道营山县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为什么不从快从重依法查处,违法建筑不撤掉,一天不撤,我就一天一顶,把它转载到天涯论坛去.让天下的人来评评合法不,有人管不?

发表于 2011-9-10 17:37 |
见怪不怪了
发表于 2011-9-10 20:23 |
太不像话了,这人应有后台才搞得成的。

发表于 2011-9-10 22:17 |
单位内部的事情,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大家起什么轰哦。我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1-9-11 00:16 |
是食堂?那大家可以去那里吃饭吗??

发表于 2011-9-11 10:20 |
每日一顶,强烈要求撤除违法建筑。

发表于 2011-9-11 10:39 |
:@强烈要求撤除违法建筑

发表于 2011-9-11 10:51 |
胆子也太大了吧,敢在小区修食堂。是什么人物这么牛逼。

发表于 2011-9-11 12:13 |
临时工干的

发表于 2011-9-11 12:20 |
是不是领导自己建的哟,反正中国就是这样的官官相卫!

发表于 2011-9-11 12:22 |
:L:L:L

发表于 2011-9-11 12:56 |
可能他老汉是李刚: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1-9-12 13:31 |
爱和恨 发表于 2011-9-11 12:56
可能他老汉是李刚

有可能吧,要不然领导都不敢得罪他啊。呵呵。

发表于 2011-9-12 19:49 |
他老汉不是李刚就是李双江,要不怎么没一领导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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