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你敢赌咒发誓你说的是事实真相么!?10月31日中午当事人去驾校附近办理相关的证明。由于多年未回老家。不知道附近路段已经划为考试路段。所以将车停靠路边。准备下车办理证明。然后楼主所谓的受害人以下简称A吧。A过来说让把车往前开一下说是考试路段。然后此车司机往前挪了一段。然后A又跑过来说这是我们驾校的路。不准你们停。然后司机以为是还要往前挪就继续挪了一段。然后女当事人随口抱怨了一句驾校的路稀奇呀。停一两分钟就走。然后A就开始破口大骂。相信作为西充人也知道驾校教练是怎么个素质。他所谓的职业精神大家应该有所耳闻吧。骂道你一个外地破面包车有啥日洋的嘛。你个娼妇长这批样子嘛之类的。然后当事人就过马路对面去了。司机继续在挪车。接着A继续追过马路指着女当事人鼻子骂。当事人就想推开他的手。然后他就抓住当事人的手强行扭转。要知道当事人当时还抱着一个一岁大的孩子。这所谓的有职业素养的驾校教练是得是多有素质的一个人。然后就在拉扯过程中把当事人手扭伤。挂伤。然后司机下车过来理论。没想到他气焰嚣张推攘司机。司机由于工作原因腰部扭伤所以没和他推攘。然后驾校负责人过来带当事人去进行包扎。A没有任何道歉和认错的态度及意思。当场驾驶教练车逃离现场。另外你还真说的出口。两车七八人围堵你。你又敢赌咒发誓么!?踢伤拦截车辆的驾校人员!?你又敢赌咒发誓么!?人可以不要脸但是别昧着良心说话。后经了解。由于受害人受伤较轻。医院定位为微伤。相信有法律知识的都知道司法机关是根据受害人受伤程度来定案。因为是微伤所以定案为治安案件。这就是受害人所谓的派出所不作为!?现当事人家属已经交付了医院所支出的大部分医疗费用。后受害人要求私了。但需支付受害人损失费二十万人民币。二十万!?大家也能看到他所谓的伤势。我想哪才止二十万。都打傻了。怎么也得五十万吧。公道自在人心。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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