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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市纪委,广安区纪委。

[复制链接]

附图内容:
问政四川一四川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区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4-06-26 16:49:34
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广安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处理,现回复如下:
化龙沟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广安区城北新平街25号,2014年开工建设,共建安置房3幢579套,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建筑总面积约60000
平方米,于2017年4月交付使用。2017年4月,
在化龙沟安置房竣工交付使用时,我局工作人员发现消防设施部分没有完善,其消防管道内无消防用水,发现此情况后,我局赓即要求施工单位对没有完善的消防设施立即进行了整改,及时联系了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给消防管道内注满了消防用水,完善了消防设施。目前,消防设施已全面完善,并正常投入使用,不存在违规交付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的问题。近几年来,该网友多次在网上各个渠道反映同样的问题,我局每次都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回复,并于2023年3月29日送达了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罗少刚),就其根源在于属于其产权调换的化龙沟安置房产权办理事宜(产权调换属于法定程序,需要本人按规定办
理)。根据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落后地段改造的需要,区政府于2012年3月22日作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对化龙沟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与补偿,该网友父亲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
2012年8月20日,该网友就其父亲(2007年已
故)名下位于化龙沟72-3号房屋与广安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补
偿方式为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化龙沟安置房2幢
504号,并于2017年办理了安置房接房手续。关于化龙沟安置房产权证办理问题,根据该网友所签订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中第十一条需约定的其他事项“安置房产权办理该网友产权姓
名”,其认为安置房产权不需要进行公证就可办
在其名下。但根据2015年施行的《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于原产权人去世的,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办理产权登记。据了解,该网友父亲存在多名第一序列继承人,故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完善相关程序,方能按照协议约定将化龙沟安置房2幢504号房屋
的产权办理到该网友名下。最后,感谢您对我们
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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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片内容
广安区住建局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化龙沟安置房小区位于新平街25
号,由广安鼎力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建
设,西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占地约11.25亩,总建筑面积约5.66万平方米,小区共有3幢建筑,577套住宅,2017年4交付使用。因急于还房于安置,在消防设施没有完全安装到位的情况下,将该安置房交付使用,导致居民在入住后该小区仍未启用消防设备,我局发现该问题后,已多次书面通知该项目承建单位,要求对其消防设施进行整改,并组织相关单位对承建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该小区消防设施已整改安装完毕,正在按程序报请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可投入。该小区在规划设计时,未设计监控系统,且相关的设计规范对小区的监控系统无强制性要求。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承建单位把消防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安排专人负责,尽快完成消防的验收。二是协调消防验收相关单位,将该消
防工程列为急切工作,加快消防验收进度。
三是督促物管公司开展好日常的消防宣传、
巡查检查工作,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四是让物管公司加派人手,增加巡逻频次,加强防盗知识的宣传,避免发生盗窃事件。

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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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28 1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6-27 23: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6-27 21: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前后自相矛盾的回复,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4-6-27 21: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局(赓即)要求施工单位对没有完善的消防设施立即进行了整改。
请广安区住建局解释一下:
赓即是什么意思
(及时)联系了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给消防管道内注满了消防用水,完善了消防设施。
请广安区住建局解释一下:
即时是多。
(目前),消防设施已全面完善,并正常投入使用。
请广安区住建局能说一下:
目前是2017年?
(不存在违规交付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的问题。)
请问广安区住建局:
2017年4月消防验收合格?
2017年4月能正常使用?
近几年来,该网友多次在网上各个渠道反映同样的问题,我局每次都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回复。
请问广安区住建局:
每次回复是依据事实?
每次回复拿出法律依据?

 楼主| 发表于 2024-6-27 22: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规
2012年8月: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还没有费除。
政府部门依法执行了确定产权归属?
拆迁协议有:
乙方签名处。
委托人签名处。
做为不合法继承人,没有法律证明文书却可在乙方处签字。
这份拆迁协议合法有效?



https://picapp.mala.cn/forum/20240627222454front2_0_7623458_FkCk-bGsy2whvLERKPh63fiHEkWM.jpg

 楼主| 发表于 2024-6-27 23: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图内容
网友您好,化龙沟安置房于2017年3月按相关程序进行竣工验收,2017年4月交付使
用,竣工验收报告显示,房屋主体质量无问
题,竣工验收报告见附件。
该安置房交付时,我局发现消防设施未完善,赓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完善消防
设施,同时为及时还房安置群众,我局将安置房进行交付。目前,消防已整改完成,可正常使用。
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市广安区住
月18日
化龙沟安置房竣工验收报告(1).pdfArray
2021-1-18

https://picapp.mala.cn/forum/20240627230545front2_0_7623458_Fn6XDhsvHtSDFxn4PM3zP1JLJf8K.jpg

 楼主| 发表于 2024-6-30 23: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7-1 1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住建:
多次官方回复2017年不存在违规交付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的问题。
依据2020年回复图片为证据,证明2017年消防设施没有完全按装到位,居民入住几年消防设施无法起用。
2020年还在尽快消防验收。
政府部门都没有担当?在事实和依据面前,睁眼说瞎话脸不红?
消防法,信访法等,在广安区住建局如同虚设?
法治社会,是法大还是权大?
依法制国,是依法还是依权?


https://picapp.mala.cn/forum/20240701123620front2_0_7623458_FuqqP3j5esLcyAWyHsYdpeEMkzvz.jpg

 楼主| 发表于 2024-7-2 13: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附图片内容:如下
政府安置房不顾市民安危!!![已
回复]
广安区住建局已回复
广安论坛
2020-1-13
广安区化龙沟安置房小区,是政府安置房。几年了一直没得消防水,没安装监控设备,马上快过年了,小区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切实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切实实为市民排忧解。

编辑备注:广安区住建局于1月17日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化龙沟安置房小区位于新平街25
号,由广安鼎力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建
设,西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占
地约11.25亩,总建筑面积约5.66万平方米,
小区共有3幢建筑,577套住宅,2017年4交付使用。因急于还房于安置居民,在消防设施没有完全安装到位的情况下,将该安置房交付使用,导致居民在入住后该小区仍未启用消防设备,我局发现该问题后,已多次书面通知该项目承建单位,要求对其消防设施进行整改,并组织相关单位对承建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该小区消防设施已整改安装完毕,正在按程序报请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可投入。该小区在规划设计时,未设计监控系统,且相关的设计规范对小区的监控系统无强制性要求。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承建单位把消防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安排专人负责,尽快完成消防的验收。二是协调消防验收相关单位,将该消防工程列为急切工作,加快消防验收进度。
三是督促物管公司开展好日常的消防宣传、
巡查检查工作,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四是让物管公司加派人手,增加巡逻频次,加强防盗知识的宣传,避免发生盗窃事件。

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7日

请问广安区住建局:
2017年4月至2020年初消防设无法起用,几年消防一直没有水。
2017年消防怎么通过验收合格?
2017年消防没有验收合格,可以交付使用?
2017年至2020年快3年,贵局尽到职责?
前后回复自相矛盾。
请问:
初心是什么?
担当是什么?

https://picapp.mala.cn/forum/20240702125443front2_0_7623458_FqjZ6I1vL_dvhKg8i_DnhMNFvcwy.jpg

 楼主| 发表于 2024-7-2 13: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安市纪委和广安区纪委:
还法治社会,一个公开.公证.公平的晴天。

 楼主| 发表于 2024-7-15 00: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还是沉默?不能面对问题?
不能解决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24-7-18 14: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7-19 07: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7-20 17: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连有关部门,都拿一个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证据的(2023年)信访回复。来搪塞老百姓要事实真像。
2012年拆迁是否合法,是否依590号令法规规定产权归属)确权。
2017年安置房,依法依规达到交付条款。
这么简单的问题,有关部门不能公开证据。
法治社会,难道有关部门有特权?
法治社会,难道不讲理不依法?


20240720172945front2_0_7623458_Fq3UGkZfZb8wwj_lP4P7WXrLHRtL.jpg

 楼主| 发表于 2024-9-1 2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1-14 18: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5-7 13: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5-14 18: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8-27 23: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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