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内容:
问政四川一四川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安区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4-06-26 16:49:34
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广安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处理,现回复如下:
化龙沟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广安区城北新平街25号,2014年开工建设,共建安置房3幢579套,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建筑总面积约60000
平方米,于2017年4月交付使用。2017年4月,
在化龙沟安置房竣工交付使用时,我局工作人员发现消防设施部分没有完善,其消防管道内无消防用水,发现此情况后,我局赓即要求施工单位对没有完善的消防设施立即进行了整改,及时联系了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给消防管道内注满了消防用水,完善了消防设施。目前,消防设施已全面完善,并正常投入使用,不存在违规交付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的问题。近几年来,该网友多次在网上各个渠道反映同样的问题,我局每次都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回复,并于2023年3月29日送达了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罗少刚),就其根源在于属于其产权调换的化龙沟安置房产权办理事宜(产权调换属于法定程序,需要本人按规定办
理)。根据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落后地段改造的需要,区政府于2012年3月22日作出《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决定对化龙沟棚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与补偿,该网友父亲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
2012年8月20日,该网友就其父亲(2007年已
故)名下位于化龙沟72-3号房屋与广安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补
偿方式为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化龙沟安置房2幢
504号,并于2017年办理了安置房接房手续。关于化龙沟安置房产权证办理问题,根据该网友所签订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中第十一条需约定的其他事项“安置房产权办理该网友产权姓
名”,其认为安置房产权不需要进行公证就可办
在其名下。但根据2015年施行的《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对于原产权人去世的,需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办理产权登记。据了解,该网友父亲存在多名第一序列继承人,故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完善相关程序,方能按照协议约定将化龙沟安置房2幢504号房屋
的产权办理到该网友名下。最后,感谢您对我们
工作的关心关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
附图片内容
广安区住建局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化龙沟安置房小区位于新平街25
号,由广安鼎力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建
设,西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占地约11.25亩,总建筑面积约5.66万平方米,小区共有3幢建筑,577套住宅,2017年4交付使用。因急于还房于安置,在消防设施没有完全安装到位的情况下,将该安置房交付使用,导致居民在入住后该小区仍未启用消防设备,我局发现该问题后,已多次书面通知该项目承建单位,要求对其消防设施进行整改,并组织相关单位对承建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目前,该小区消防设施已整改安装完毕,正在按程序报请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可投入。该小区在规划设计时,未设计监控系统,且相关的设计规范对小区的监控系统无强制性要求。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承建单位把消防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安排专人负责,尽快完成消防的验收。二是协调消防验收相关单位,将该消
防工程列为急切工作,加快消防验收进度。
三是督促物管公司开展好日常的消防宣传、
巡查检查工作,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四是让物管公司加派人手,增加巡逻频次,加强防盗知识的宣传,避免发生盗窃事件。
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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