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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请求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支付移民李仕贵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反映[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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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求会东县水利局、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
          支付移民李仕贵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上级领导:
本人李仕贵(反映人)是白鹤滩电站拆迁移民户,身份证:513*,电话:157*,选择自行安置。而我的白鹤滩水电站会东县建设征地涉及原乡镇人民政府处置的土地补偿款(以下简称土地补偿款),被会东县水利局、大崇镇人民政府及移民工作相关机构(被反映单位)始终以“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协议和收据”为由,相互推诿、拒不支付。该款项至今未落实,具体去向不明。
反映事项:
1. 请求督促会东县水利局、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尽快支付移民李仕贵原大崇乡人民政府处置的土地补偿款共计61762.5元。
2. 请求重视并处理会东县水利局、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无故拖延、拒不履行土地补偿的错误思想及行为。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反映人李仕贵原系会东县大崇镇集镇街道土地合法使用权人。其于2003年通过合法交易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自建营业房。因白鹤滩水电站建设需要,该土地及房屋于2011年被纳入征收范围。根据征收政策,反映人应获得其名下135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补偿款共计61762.5元。但截至目前,该笔款项分文未付,被反映单位以“原始交易协议及收据遗失”为由拖延至今未支付。
二、权属依据
反映人早年与大崇乡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地买卖协议》及付款收据因年代久远不慎遗失,但其持有由会东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编号:HD0000546(原始建设用地许可证已遗失,2009年登报作废,2010年补办)。该证件系国家法定的权属证明文件,足以证明反映人对该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合法的建设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征地补偿规定,该权属凭证完全可以作为补偿依据。
三、土地补偿款拖欠事实
2020年,大崇镇人民政府因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对反映人房屋及上述135平方米土地实施征收。根据补偿标准,反映人应得土地补偿款61762.5元。但被反映单位(包括会东县水利局、大崇镇人民政府及移民工作相关机构)始终以“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协议和收据”为由,相互推诿、拒不支付。该款项至今未落实,具体去向不明。该款项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反映人不得而知。作为责任单位的会东县水利局与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有义务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但至今仍以拖延方式应对,未能履行应尽职责。
四、存在问题
1. 权属事实明确,补偿义务清晰。 反映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系官方核发的有效权属文件,足以证明该土地为合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被反映单位不得以“反映人无法提供购买土地协议和原始收据”为由否定其补偿资格,拒绝履行土地补偿义务。
2. 被反映单位未主动履职调查。 若对土地权属来源存疑,被反映单位应主动调取当年档案进行核实,而非将举证责任完全转嫁给反映人。
3. 长期拖延,影响移民合法权益。 自2020年至今已逾五年,土地补偿款仍未兑付,严重影响反映人生计,也损害政府公信力。
综上所述,为维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及政府公信力,恳请上级部门查明事实,督促会东县水利局与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履行支付土地补偿款义务,立即支付拖欠移民李仕贵的土地补偿款。

   此致

                                 反映人:李仕贵
                                  202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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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4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请求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支付移民李仕贵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经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请求支付补偿资金2.调查核实情况:因您户无法提供购买票据,无法证明您户购买土地面积及资金,依据现有政策,无法对您户进行补偿,针对您户的情况我镇已向县水利局上报专题报告进行专题研究。3.调查处理意见:我镇在补偿资金兑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无任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反映人曾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以上事项,相关处理情况已多次告知其本人。 经办人员姓名:夏兴华 联系电话:08345471169承办单位: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 承办日期: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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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4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请求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支付移民李仕贵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经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请求支付补偿资金
2.调查核实情况:因您户无法提供购买票据,无法证明您户购买土地面积及资金,依据现有政策,无法对您户进行补偿,针对您户的情况我镇已向县水利局上报专题报告进行专题研究。
3.调查处理意见:我镇在补偿资金兑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无任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反映人曾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以上事项,相关处理情况已多次告知其本人。
经办人员姓名:夏兴华
联系电话:08345471169
承办单位: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
承办日期: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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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7 15: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分领导这种在其位却不谋其职的无视本地移民正当诉求,无视本地移民所讲情况并予以解决移民实际困难的无作为,不作为的思想状态和行为。

发表于 2026-4-10 23: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4-20 09: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大崇街上的移民,因为搬家遗失了政府开具的证明,政府部门拒绝支付应得的房屋宅基地的补偿款,我们是因为搬家才遗失的,难道政府部门也遗失了吗?恳请上级部门调查此事,还我们移民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6-4-21 1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也是原住会东县大崇镇黄角树街102号附234号,也是当时给大崇乡政府买卖出售建房宅基地的发票遗失了,这几年经多次找大崇镇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解决宅基地赔偿款的问题,而一直未能得到解决,我们旁边一起建房邻居同时一起建房有发票的一部分人都已经赔偿了,但我家的发票遗失了,就不管我们这部分人了吗?那你们政府的存根发票呢?而且当时还有经办人,你们可以调查取证,我们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不然我那房子是怎么修建起来的呢?你们一个要用发票来为难我们老百姓,那你们当时的存根发票呢?我们也承认发票遗失了我们也有一定的责任,但你们政府要为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了嘛,你们是领导,这是我们老百姓现在已经解决不了的问题,恳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为我们解决这个事情,不是我们的一分我们不要,但是该我们的宅基地赔偿款一分也不能少

发表于 2026-4-21 2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原大崇街上搬迁移民,2003年,由于大崇乡扩建新集镇我家老屋被政府征收,然后我们又从政府拍卖地中购买土地自建新房,当时的大崇乡两位领导经手人至今也还健在,可以作证,时隔多年为了积极支持国家建设白鹤滩修电站,再次搬家,不慎遗失了当时的相关收据和发票,搬家后曾多次要求大崇镇镇政府和会东水利局支付我们的宅基地搬迁补偿款,都因不能提供其原始发票和收据为由,拒绝支付我们的宅基地搬迁补偿款,书记镇长是换了一任又一任,而事情到至今都未得到解决,我们很迷茫也很无奈,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给我们一个解决的方案,你不能就凭我们拿不出原始发票和收据就不支付我们应得的宅基地补偿款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请问,你们政府手头也有存根的啊?难道你们的也找不到了吗?你们还有专人专管的档案室!你们找不着了一句话就推诿了,老百姓的拿不出来,你们就拒不支付,,这是什么道理呢?最后恳求相关部门和领导能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支付我们应得的宅基地搬迁补偿款,,

发表于 2026-4-23 16: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我们的宅基地补偿款到现在为止也还没有拿到

发表于 2026-4-25 15: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普通老百姓把当年政府开的收据弄丢了,情有可原,大崇镇的档案室也会弄丢唉?非要当年的证明。大崇原集镇建设就是证明。

发表于 2026-4-27 22: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大崇街上的移民,因为搬家遗失了政府开具的收款收据证明,政府部门拒绝支付应得的房屋宅基地的补偿款,我们是因为搬家才遗失的,难道政府部门也遗失了吗?我家左邻右舍有当时在政府部门的刘腾武刘乡长,还有高庆超,他们不是当地村民,是政府部门扩镇建设时从政府部门买地建房,我想请问,如果我们不是从政府买的土地建房,那怎么会成为我左邻右舍?2024年4月5日10点5分在政府书记办公室门前站了将近半个小时,三五次敲门得不到回应,之后我再次敲门党委书记才不高兴的接见了我,我把诉求告知他,这时政府的一位知情人员,再次详细的把当情况向党委书记作书面报告,党委书记还有模有样的做笔记,临走时他叫我不要叫其他没有得到补偿的村民找他,这就是人民公仆的作为,试问老百姓没有问题,他会来找麻烦吗?再说当时政府部门的人员大多数都还健在,甚至还在任职,政府部门可以调查取证,为什么非要我们老百姓找票据,何况政府部门是有存档的,为什么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有了所谓的刁民,我只想做一位尊纪守法的公民。恳请上级部门调查此事。

发表于 2026-4-29 14: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崇镇人民政府以“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土地协议和支付土地款凭证“为由,相互推诿,拒不支付。并且还说在协议上或者支付凭证要有购买的土地平方数和当时购买土地的价格,否则都不能证明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土地是你购买的。这是典型的拒绝支付土地款补偿款的借口,若对我的土地权属来源存疑,请找出拒绝支付的证据,否则请立即支付拖欠我们移民应得土地补偿款。

发表于 2026-4-29 15: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部分领导这种在其位却不谋其职的无视本地移民正当诉求,无视本地移民所讲情况并予以解决移民的实际困难,是政府不作为的一种行为。

发表于 2026-4-30 09: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不行的话,喊纪检委的去查这笔账的来龙去脉,总查得到嘛,还有当时的经办人,就该政府领导去联系当时的经办人,,当时开发票给我们的总认得这笔款项到底交给哪里了,还有是政府存根发票交在哪个人手里的,总还有点数嘛,一个要喊我们找发票,我们找得到发票的话,还能找你们政府领导干嘛?直接发票给你们就可以了,现在就是找不到发票请你们解决问题的,政府部门推三阻四,就是要拿发票来为难我们,找了几年政府有关领导了,都不解决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26-4-30 0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你们政府领导干部是给老百姓解决问题的,而不是为难我们老百姓的了嘛,从实际根本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以找不到发票就为难我们,拒绝支付我们应得的赔偿,那点赔偿款对于你们拿工资吃饭的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可能是几年的口粮了,还望有关领导重视这个事情,为了国家建设,舍小家为大家,但应得的赔偿,还请领导干部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26-4-30 20: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崇镇人民政府以“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土地协议和支付土地款凭证“为由,相互推诿,拒不支付。并且还说在协议上或者支付凭证要有购买的土地平方数和当时购买土地的价格,否则都不能证明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土地是你购买的。这是典型的拒绝支付土地款补偿款的借口,若对我的土地权属来源存疑,请找出拒绝支付的证据,否则请立即支付拖欠我们移民应得土地补偿款。

发表于 2026-5-3 22: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理应支付移民的合法土地补偿款。

发表于 2026-5-7 17: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6-5-14 17: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我家的购买政府的土地建房赔偿款也没有赔偿,因白鹤滩搬迁不慎将购买土地发票遗失,多次找政府相关人员而一直得不到解决,现在政府依没有发票为由,拒付我的土地赔偿款,还恳请上级领导调查取证,给予我们应该得到的赔偿

 楼主| 发表于 2026-4-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在会东县国土资源局复印的资料给会东县大崇镇的某位副镇长看,结果他说这资料不能证明这135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我李仕贵的,我想请问这位领导,我补办证时的情况说明是原会东县大崇乡党委书记签字盖章的,并且也是核实过后签字盖章的,怎么感觉这位领导是忽悠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的,你们回答我们诉求时是代表镇政府还是代表个人?还是此笔款项被挪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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