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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关于请求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支付移民李仕贵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反映[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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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求会东县水利局、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
          支付移民李仕贵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上级领导:
本人李仕贵(反映人)是白鹤滩电站拆迁移民户,身份证:513*,电话:157*,选择自行安置。而我的白鹤滩水电站会东县建设征地涉及原乡镇人民政府处置的土地补偿款(以下简称土地补偿款),被会东县水利局、大崇镇人民政府及移民工作相关机构(被反映单位)始终以“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协议和收据”为由,相互推诿、拒不支付。该款项至今未落实,具体去向不明。
反映事项:
1. 请求督促会东县水利局、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尽快支付移民李仕贵原大崇乡人民政府处置的土地补偿款共计61762.5元。
2. 请求重视并处理会东县水利局、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无故拖延、拒不履行土地补偿的错误思想及行为。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情况
反映人李仕贵原系会东县大崇镇集镇街道土地合法使用权人。其于2003年通过合法交易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自建营业房。因白鹤滩水电站建设需要,该土地及房屋于2011年被纳入征收范围。根据征收政策,反映人应获得其名下135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补偿款共计61762.5元。但截至目前,该笔款项分文未付,被反映单位以“原始交易协议及收据遗失”为由拖延至今未支付。
二、权属依据
反映人早年与大崇乡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地买卖协议》及付款收据因年代久远不慎遗失,但其持有由会东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编号:HD0000546(原始建设用地许可证已遗失,2009年登报作废,2010年补办)。该证件系国家法定的权属证明文件,足以证明反映人对该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合法的建设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征地补偿规定,该权属凭证完全可以作为补偿依据。
三、土地补偿款拖欠事实
2020年,大崇镇人民政府因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对反映人房屋及上述135平方米土地实施征收。根据补偿标准,反映人应得土地补偿款61762.5元。但被反映单位(包括会东县水利局、大崇镇人民政府及移民工作相关机构)始终以“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协议和收据”为由,相互推诿、拒不支付。该款项至今未落实,具体去向不明。该款项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反映人不得而知。作为责任单位的会东县水利局与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有义务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但至今仍以拖延方式应对,未能履行应尽职责。
四、存在问题
1. 权属事实明确,补偿义务清晰。 反映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系官方核发的有效权属文件,足以证明该土地为合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被反映单位不得以“反映人无法提供购买土地协议和原始收据”为由否定其补偿资格,拒绝履行土地补偿义务。
2. 被反映单位未主动履职调查。 若对土地权属来源存疑,被反映单位应主动调取当年档案进行核实,而非将举证责任完全转嫁给反映人。
3. 长期拖延,影响移民合法权益。 自2020年至今已逾五年,土地补偿款仍未兑付,严重影响反映人生计,也损害政府公信力。
综上所述,为维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及政府公信力,恳请上级部门查明事实,督促会东县水利局与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履行支付土地补偿款义务,立即支付拖欠移民李仕贵的土地补偿款。

   此致

                                 反映人:李仕贵
                                  202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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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4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请求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支付移民李仕贵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经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请求支付补偿资金2.调查核实情况:因您户无法提供购买票据,无法证明您户购买土地面积及资金,依据现有政策,无法对您户进行补偿,针对您户的情况我镇已向县水利局上报专题报告进行专题研究。3.调查处理意见:我镇在补偿资金兑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无任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反映人曾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以上事项,相关处理情况已多次告知其本人。 经办人员姓名:夏兴华 联系电话:08345471169承办单位: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 承办日期: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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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4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请求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支付移民李仕贵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经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回复如下:
1.您的主要诉求:请求支付补偿资金
2.调查核实情况:因您户无法提供购买票据,无法证明您户购买土地面积及资金,依据现有政策,无法对您户进行补偿,针对您户的情况我镇已向县水利局上报专题报告进行专题研究。
3.调查处理意见:我镇在补偿资金兑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无任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反映人曾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以上事项,相关处理情况已多次告知其本人。
经办人员姓名:夏兴华
联系电话:08345471169
承办单位: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
承办日期: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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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在会东县国土资源局复印的资料给会东县大崇镇的某位副镇长看,结果他说这资料不能证明这135平米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我李仕贵的,我想请问这位领导,我补办证时的情况说明是原会东县大崇乡党委书记签字盖章的,并且也是核实过后签字盖章的,怎么感觉这位领导是忽悠我一个普通老百姓的,你们回答我们诉求时是代表镇政府还是代表个人?还是此笔款项被挪用了?

发表于 2026-4-7 15: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分领导这种在其位却不谋其职的无视本地移民正当诉求,无视本地移民所讲情况并予以解决移民实际困难的无作为,不作为的思想状态和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6-4-7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田旅著 发表于 2026-4-7 15:10
政府部分领导这种在其位却不谋其职的无视本地移民正当诉求,无视本地移民所讲情况并予以解决移民实际困难的 ...

有道理,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但大崇镇人民政府就要求要购买协议与支付款收据,我没有,你政府也没有吗?你核实一下就可以了的,不会你们也把档案遗失了,作为政府,这么重要的档案都会遗失,让人不可相信。当时的两个经办人还活起的,这不是人证吗?大崇镇人民政府就是有意为难我们移民。

 楼主| 发表于 2026-4-8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2026年3月17日,我(李仕贵)到会东县大崇镇移民办,咨询会东县原大崇乡人民政府处置的土地补偿款,移民办的工作人员以 “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土地协议和支付土地款凭证“为由,相互推诿,拒不支付。并且还说在协议上或者支付凭证要有购买的土地平方数和当时购买土地的价格,否则都不能证明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土地是你购买的。这是典型的拒绝支付土地款补偿款的借口,若对我的土地权属来源存疑,请找出拒绝支付的证据,否则请立即支付拖欠移民李仕贵应得土地补偿款。
发表于 2026-4-10 23: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4-12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东县原大崇乡人民政府把集体土地拍卖给我们大家,办的证也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这是违法征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永久基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以及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原大崇乡政府有此次征收土地的批复吗?现在会东县大崇镇却以“无法提供原始购买协议与支付收据“为由,拒绝支付李仕贵 应得的土地补偿款,此笔款项是被截留、还是被挪用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4-15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东县政府办 发表于 2026-4-14 17:07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请求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支付移民李仕贵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反 ...

    你们所谓的现有政策,是凌驾于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上了,会东县自然资料局根据办证所需要的材料提供后办理的,你们都不认可,我们的相关证据已遗失,你们政府没有档案来核实?你们的做法明显是忽悠和为难移民,现在我们无法提供购买票据,是不是我就永远无法拿到这笔应得土地补偿款?我们这几十家无法提供你们所谓购买票据的应得土地补偿(三十多家应该的上佰万的土地补偿款吧)将一辈子都没办法拿得到这笔款项了?

 楼主| 发表于 2026-4-17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所谓的现有政策,凌驾于国家的《土地管理法》了,三峡公司修建白鹤滩电站,淹没了我们的房屋和房屋下的土地,三峡公司已补偿土地款,为什么大崇镇就因为遗失购买票据为由拒绝支付应得土地补偿款,让我们移民的生活过得更加艰难?这是大崇镇人民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26-4-19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会东县政府办 发表于 2026-4-14 17:07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请求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支付移民李仕贵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反 ...

    说”反映人曾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以上事项,相关处理情况已多次告知其本人“的这件事情,我想你们对”多次“这词有误解吧,我2026年3月17日去大崇镇移民办咨询土地补偿款中有没有我的名字,工作人员说有,但要有购买土地协议及支付收据;3月26日,去会东县自然资料局把办证资料复印,4月1日,把复印资料给大崇镇某位副镇长看了,说不能证明,我就再没找过你们了吧,还多次,”相关处理情况多次告知其本人“,大崇镇人民政府是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告知文书还是电话告知我的?我怎么一样都没收到过,作为一个行政机关,说出的话要有理有据的,不要无中生有,歪曲事实,原大崇乡的经办人与领导还有隔壁邻居都知道的事实,还以无法证明我购买土地面积为由,拒绝支付应得土地补偿款。现在移民的生活本来就艰难了,现在更是雪上加霜,恳请上级部门调查此事,还我们移民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26-4-20 09: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大崇街上的移民,因为搬家遗失了政府开具的证明,政府部门拒绝支付应得的房屋宅基地的补偿款,我们是因为搬家才遗失的,难道政府部门也遗失了吗?恳请上级部门调查此事,还我们移民一个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6-4-21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叔话奔 发表于 2026-4-20 09:19
我也是大崇街上的移民,因为搬家遗失了政府开具的证明,政府部门拒绝支付应得的房屋宅基地的补偿款,我们是 ...

    是的,说我们没有保管好,我们是有一定的责任,并且也不知道白鹤滩电站要淹没我们赖以生存房屋及门面,我们的遗失了,作为一个政府部门,这么重要的档案也遗失?你们只要把档案调出来核对一下就清清楚楚了,但你们却以票据遗失为由,拒绝支付我们几十家遗失票据移民应得土地补偿款,这有天理吗?

发表于 2026-4-21 10: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也是原住会东县大崇镇黄角树街102号附234号,也是当时给大崇乡政府买卖出售建房宅基地的发票遗失了,这几年经多次找大崇镇政府领导及相关人员解决宅基地赔偿款的问题,而一直未能得到解决,我们旁边一起建房邻居同时一起建房有发票的一部分人都已经赔偿了,但我家的发票遗失了,就不管我们这部分人了吗?那你们政府的存根发票呢?而且当时还有经办人,你们可以调查取证,我们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不然我那房子是怎么修建起来的呢?你们一个要用发票来为难我们老百姓,那你们当时的存根发票呢?我们也承认发票遗失了我们也有一定的责任,但你们政府要为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了嘛,你们是领导,这是我们老百姓现在已经解决不了的问题,恳请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为我们解决这个事情,不是我们的一分我们不要,但是该我们的宅基地赔偿款一分也不能少

发表于 2026-4-21 2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原大崇街上搬迁移民,2003年,由于大崇乡扩建新集镇我家老屋被政府征收,然后我们又从政府拍卖地中购买土地自建新房,当时的大崇乡两位领导经手人至今也还健在,可以作证,时隔多年为了积极支持国家建设白鹤滩修电站,再次搬家,不慎遗失了当时的相关收据和发票,搬家后曾多次要求大崇镇镇政府和会东水利局支付我们的宅基地搬迁补偿款,都因不能提供其原始发票和收据为由,拒绝支付我们的宅基地搬迁补偿款,书记镇长是换了一任又一任,而事情到至今都未得到解决,我们很迷茫也很无奈,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给我们一个解决的方案,你不能就凭我们拿不出原始发票和收据就不支付我们应得的宅基地补偿款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请问,你们政府手头也有存根的啊?难道你们的也找不到了吗?你们还有专人专管的档案室!你们找不着了一句话就推诿了,老百姓的拿不出来,你们就拒不支付,,这是什么道理呢?最后恳求相关部门和领导能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支付我们应得的宅基地搬迁补偿款,,

发表于 2026-4-23 16: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我们的宅基地补偿款到现在为止也还没有拿到

 楼主| 发表于 2026-4-23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饲堵 发表于 2026-4-21 10:56
我家也是原住会东县大崇镇黄角树街102号附234号,也是当时给大崇乡政府买卖出售建房宅基地的发票遗失了,这 ...

    会东县水利局与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应该核实这几十家购买土地已遗失票据的移民土地使用权属是否属实,核实清楚请立即支付购买土地补偿款。

 楼主| 发表于 2026-4-25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薄幂控 发表于 2026-4-21 21:56
我也是原大崇街上搬迁移民,2003年,由于大崇乡扩建新集镇我家老屋被政府征收,然后我们又从政府拍卖地中购 ...

    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就以购买土地签订协议及收款收据遗失为借口,既不找以前的档案来核实,也不找当时的经办人及领导了解情况,只是一味的要求我们未领到购买土地补偿款的移民拿出已遗失的票据,这明显的是为难我们移民,这是政府的不作为。作为政府部门,有遗留问题就应该核实了解,但大崇镇人民政府却采取拖字政策,是不是拖下去就不用支付这几十家的应得土地补偿款了?

发表于 2026-4-25 15: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普通老百姓把当年政府开的收据弄丢了,情有可原,大崇镇的档案室也会弄丢唉?非要当年的证明。大崇原集镇建设就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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