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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大崇街上的移民,因为搬家遗失了政府开具的收款收据证明,政府部门拒绝支付应得的房屋宅基地的补偿款,我们是因为搬家才遗失的,难道政府部门也遗失了吗?我家左邻右舍有当时在政府部门的刘腾武刘乡长,还有高庆超,他们不是当地村民,是政府部门扩镇建设时从政府部门买地建房,我想请问,如果我们不是从政府买的土地建房,那怎么会成为我左邻右舍?2024年4月5日10点5分在政府书记办公室门前站了将近半个小时,三五次敲门得不到回应,之后我再次敲门党委书记才不高兴的接见了我,我把诉求告知他,这时政府的一位知情人员,再次详细的把当情况向党委书记作书面报告,党委书记还有模有样的做笔记,临走时他叫我不要叫其他没有得到补偿的村民找他,这就是人民公仆的作为,试问老百姓没有问题,他会来找麻烦吗?再说当时政府部门的人员大多数都还健在,甚至还在任职,政府部门可以调查取证,为什么非要我们老百姓找票据,何况政府部门是有存档的,为什么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有了所谓的刁民,我只想做一位尊纪守法的公民。恳请上级部门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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