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9811|评论: 73

[群众呼声] 省五巡视组,救救四川的司法吧

[复制链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3-27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阆中法院公判讨薪农民工的违法案件,竟然会发生在省五巡视组专项南充巡视期间!任谁也会质疑,在平时,法院系统是怎样猖狂违法?!     公判讨薪农民工,无论从法律、还是从法理的角度看肯定违法。是阆中法院的所有官员们都不懂法吗?那么南充中院、省高院的官员们应当懂法吧?他们的监管在哪里呢?     
     不管怎样,在省五巡视组正在专项巡视南充期间都在顶风作案!说明了什么?  那么在平时,法院系统的违法判案、职权犯罪问题、及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肯定都更为猖獗!


       当看到阆中法院公判讨薪农民工的事件,似曾相似的甚至更为恶劣的。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318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2 收起 理由
yao_xiansheng + 2

查看全部评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原本是省高院再审提审277号判决的强制执行案。【详情见《2012川民提字第277号>终审判决,及《执行公告》】。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6-3-27 23:36
本案原本是省高院再审提审277号判决的强制执行案。【详情见《2012川民提字第277号>终审判决,及《执行 ...

121206bwq0i98y98ijxnn8.jpg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原本是省高院再审提审277号判决的强制执行案。【详情见《2012川民提字第277号>终审判决,及《执行公告》】。

175812sxal10a0266a0yna.jpg 175752q89dhdawdscz0u1r.jpg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原本是省高院再审提审277号判决的强制执行案。【详情见《2012川民提字第277号>终审判决,及《执行公告》】。

高1.jpg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2.jpg 高3.jpg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3.jpg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4.jpg 高5.jpg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高6.jpg 高7.jpg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高8.jpg 高9.jpg 高10.jpg 高11.jpg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11.jpg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7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本我怀着纯真的法律信仰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通过这六七年的艰难曲折和不公遭遇,我看到省高院审监庭的一些法官为了公正而默默的忍辱负重,更看到权贵法官勾结有钱人,违法乱整是多么猖狂........
     更领教了平民与有钱有势的人打官司是多么的艰难——在社会上,穷人平民与富人权贵是不平等的!在中国的法院,更充分体现了这种不平等!

     而省高院第375号再审提审裁定、及277号再审提审终审判决——我恐怕已经是很少见、很特例的平民胜诉案例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6-3-27 23:58
原本我怀着纯真的法律信仰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通过这六七年的艰难曲折和不公遭遇,我 ...

      虽然对方是四川省既有名、更有钱有势的四川太成房地产公司,更加上背后的案外人是全国知名的全友家居老板,但是本案由于证据充分、事实简单清楚,不论是庭外质证,还是庭审质证时,律师和我一直感觉比较轻松。      但是各级法院的判决结论,却异常曲折复杂和艰难,因为我感觉一直是在和法院的高官们在打官司。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的法定审理程序:只能是简单、刻板、固定。而民事案件一般只有两种法定审理程序。

        第一种法定审理程序是:"两审终审制。“(起诉一审后、初审。上诉二审后、终审。)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
法定期限:一审3-—6个月,二审3个月。如果是一审裁判文书是《裁定书》,上诉期限为10天。如果是一审是《判决书》,上诉期限为15天。

        第二种,是审判监督救济审理程序,简称再审程序。(不服终审判决可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终审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
  法定期限:2012年年底之前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限为2年,至2013年一月一日起,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限为6个月。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6-3-28 00:31
人民法院的法定审理程序:只能是简单、刻板、固定。而民事案件一般只有两种法定审理程序。

      ...

依据《民诉法>及相关的专门法律规定:一二审的审理程序中,如果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当事人,可以发回重审一次,重审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一句话,    一般只能发回重审一次。

依据相关的专门针对再审程序的法律规定(简称再审《规定>《通知》:同一案件同一法院只能再审一次!如不服再审判决,可向上一级法院,或向高检院提起抗诉。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而本案277号判决,是省高院再审、提审的判决,因此,省高院的上级法院只有一个——最高法院。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只能向最高院提起再审申请。或向高检院提起抗诉。
详情见【2012川民提字第277号】终审判决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6-3-28 00:31
人民法院的法定审理程序:只能是简单、刻板、固定。而民事案件一般只有两种法定审理程序。

      ...

            如果说还有第三种审理程序,那就是基本不可能的申诉程序,简称申诉。(向最高法院、高检院申诉........)
            申诉没期限、但是申诉并不必然导入审理程序,因此,《申诉》基本是无任何期望了,除非大大的金钱加上大大的关系.....


发表于 2016-3-2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子建议你现在不要再传“阆中事”了,木子书记已经打了招呼了,往  监   已介入。再传真的要遭查水表了,本人绝非鹰犬,善意提醒。自己把戏点。

发表于 2016-3-2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3-2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6-3-28 01:30
而本案277号判决,是省高院再审、提审的判决,因此,省高院的上级法院只有一个——最高法院。向上一级法院 ...

      本案经过省高院申请再审提审的375裁定、277号判决。原本第二种再审程序(即审判监督程序的再审提审程序,简称再审程序)都已经终结。且已经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公告》。
      按法定程序来说,应当是盖棺定论的案件了,只等执行完成。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