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贴中有利于院方的言论:
1.四点多取出小孩,该手术成功
2. 大出血后,医生马上采用输血、切子宫等措施,符合医学常理
3. 医生进行抢救,并通知上级单位支援
· 贴中不利于院方的言论(即患方最直接的呼声):
1.四点多取出小孩后,到六点过无人过问
2. “见血止不住了,上输下流,又才叫南充的医生来,那时产妇已经都死亡了啊!!!她们叫南充医生来就是为了走个过场而也啊!!!”
3. 就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在她们的一个大意、失误、过失被夺走了啊!
· 梳理下贴中提供的该事件大体流程:
患者手术——成功手术——突发大出血——马上进行抢救、二次手术——通知上级单位支援
· 分析:
1.从贴中大体流程中可以看到,医院、医生在过程中过程正当、正确,无操作不当、违规操作。
2.贴中该医疗纠纷焦点是,患方认为医生“大意、失误、过失”,而无指明“大意、失误、过失”的关键环节是什么?具体是什么大意了?什么失误了,什么过失了,既然医生从技术、处理都无可厚非,那是在为什么而言?
3.说四点多到六点无人过问,是否属实?“那时产妇已经都死亡了啊!!!她们叫南充医生来就是为了走个过场而也啊!!!”是否又属实?
4.百度可知,产后大出血原因多样同时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至少与医生相关的不当操作没有,就算有,为什么手术后几个小时才大出血呢,值得推敲啊~~
5.贴中发出家属被拷照片,如此照片是什么情况下取得不得而知,因为认真的网友会发现,摆拍的味道太浓,在局里还会让你发个自拍?是否属实?
6.评论中也出现了多种声音,表明该事情真相不明,传说版本不一,并包含有其他的信息来源,因此不具有全信的基本条件。
7.总结当前贴中及评论大多数人的逻辑思想:因为人死在医院,不管怎么说你都要负责。如果按该逻辑的话,任何人去医院不能随便就能看病的,因为医院要控制风险。
· 梳理下贴文及评论相关逻辑:
1.喊打喊杀之徒:这种是网络典型无脑喷(专业名词,说明具有普适性)。首先不管事情真相,同情死者及家属,姑且全信,这里面有几点,一,患者不幸是事实,那么贴中其他也是事实?二,喊打喊杀之徒是以主观判断为主,医生错在哪里无充分证据,当前也是一面之词,寥寥数语。三是也充分说明法治教育的欠缺,中国人一个逻辑,因为从道德上我认为你不对,所以我怎么办你都可以,先不说事实,而是在自以为的道德高地,可以不顾法律批判他人。
2.添油加醋者:评论中不乏有很多溢出言论,即西充医院都不行,天下医生都一样,该医院之前也有问题之类。认真剖析,只是网友缺乏“就事论事”的精神,当佐证不足时,可以添油加醋来达到自己宣泄情绪的目的,而其真实性现无从考证。
3.呼吁走正规途径者:该部份网友冷静清晰,希望以事实为重,走法律途径,走司法途径,然而从回复中看到,无论呼吁走正规途径者还是暴露更多信息,为医院说话者,都先是被骂,冠以“你没良心,没同情心”,试问:公正的判定是谁比谁惨?谁比谁弱势?谁比谁应当同情,事实真相为什么没人去拷问呢?
· 补充信息:
1.纠纷正确处理方法:发生
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
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
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
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什么患方不走正规途径呢?为什么在网上肆意抹黑医院及医生呢,原因可能就在于正规调查于自己不利,不如打感情牌,以患者已死的真实来扭曲其他真相,逼迫医院就范?目的是什么呢?
2. 网络后传:男的叫李华江,他爸叫李天金,本来10号应该手术的,老太爷说让11号生日子好和他爸爸同一天生日,当天手术是成功的,孩子已取出来的,后来才有的突发情况,产后大出血的可能性原因自己百度,当是王医生本来不该上班,只是去医院处理其他事情,因为都是老乡,有了突发情况,就叫王医生帮忙抢救,王医生从来都是急病人所急,文中也说了医生的处理办法,事实证明也是对的,抢救不成功后,不顾同乡抢救之恩,反咬一口,雇人闹事,当时在医院叫嚣,只要帮忙闹,给人100元,拿到钱要一起分,向医院要价两百万,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医生也不能好好工作,其他病人家属深受其害,不得已报警,所以以扰乱公共治安被拷走,只因为王医生是医院骨干,想抹黑王医生,让医院就范,歪曲事实,不顾真相,所以有了这个贴子,其实周边人,西充人很多人都知道王医生人品医德,到处都打听得到。
· · 3.两条法律常识:
· (1)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
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2013年9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
· (2)已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不仅如此,处罚级别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第三款中,该条还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该文发贴以后,其实疑点重重,认真分析后,发觉很多东西还没有定论,还值得更多的信息和推敲,但广大不明真相的网友开始狂轰乱炸,这又是为什么呢?
· 因为大多数中国人缺乏独立思考的人,而真正有思考的人选择的是“慎言”,所谓“慎言而笃行,君子矣;妄言佞语者,虽非匪类之,不中而不远矣”,不懂意思的话请百度。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
· 做一件事情,只想知道结果到底赚了多少钱,不想知道其中的经历和过程。
· 做一道题,不想知道到底哪里错了、需要改进,只想知道最后得了多少分。
· “我不想知道过程,我只想听结果,你就告诉我,你这次考试得了多少分?”这不是我们很多家长喜欢说的话吗?
因此,当我们看一个问题时,就只想得到结果,根本就不想去思考这个结果是怎么来的。突然有一天,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这么一句话,所以这下正好满足了你的这种欲望:和勤奋的人在一起,你不会懒惰——嗯嗯嗯,我知道了,讲得太好了。
如何成为一个独立思考的人?
在我们看到一件事情的时候,先不要急于去得结论,而是着重去观察,思考,在验证你的观点时,仔细观察你的证明方法是否有错误。开始的时候,可以试着用个别的例子来证明你的观点,慢慢的,可以尝试用大概率事件或者数据。
在看别人分析问题的时候也是一样,着重学习别人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而不是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