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0381|评论: 226

[群众呼声] 实名举报 强烈请求对应急管理局廖继辉、贺彬等人伪造证据、疑似涉黑办案予以查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16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市纪检委监察委、巴州区纪检委监察委、巴中市区扫黑办:

举报人:熊贵明 ,身份证号码:513027197307200918  电话:156816531xx

今强烈请求对应急管理局廖继辉(现已调至南充营山劳动就业局)、贺彬等人伪造证据、疑似涉黑办案予以查处。

温氏公司消毒房项目承揽人夏兵,在做该项目工之外,另接塘坝村村民杨义菊家私活,不慎摔伤。我昨为消毒项目管理人,面对夏兵自行揽接的与消毒项目毫无关系的其他活路,无论于法于理均与我及温氏公司毫无关系,然而,巴州区应急管理局中队廖继辉、贺彬等人明为办案,疑为与夏兵、杨义菊等人沆瀣一气诈骗钱财,销毁真相。他们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硬是认定事故与我及温氏公司有关,其用心险恶、枉顾党纪国法,实属公务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法律尊严,也损害了政府形象,理应受到党纪国法制裁。

他们违纪违规的胡乱作为有:
1制造虚假询问笔录。
一是,应急局的廖、贺等人员在杨义菊家做询问时,杨家并无打字机,询问几分钟之后,他们让杨义菊之夫喻伦兴在已打印好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走人。问询杨义菊,让其丈夫签字按手印,这不是很扯很不符合逻辑吗?再者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既定询问笔录文书让人签字按手印,这样明显的造假实在令人震惊。(有图片证据) 155000oqzm2qmqvd8kdazi.jpg

二是,他们曾四次找我问询,四次做记录,却故意丢失二次询问记录。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没有达到他们想要的结果就不罢休?他们究竟想要怎样的笔录?其缜密的坑人心计不言而喻。2019年9月7日,被要求出示最后一次笔录时,母xx居然说:你的笔录还在电脑里。果然只是提交法庭对他们有利的问询记录,而隐藏了更符合事实真相的另一份记录。(有视频和音频证据)
          微信截图_20191216143656.png     155004zx28a8eza7q5qyk7.jpg     155005nk6r2256rfuyi2if.jpg      

三是,2019年1月7日,他们找一个半文盲的人李x青(夏兵的工人)做询问笔录时,李x青说:我认都认不得熊某,我不得害人。但是廖、贺等人还是让他在一份笔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要一个根本不认识字、且不知内容为何物的人,在一份已经打好且多处涂改的文件上签名按手印,这份文件的证据成分有多少合法性?他们这样做的险恶用心不是昭然若揭吗?(有视频证据及音频证据) 155003s5zm99o9isiymksm.jpg

四是,在后来的庭审现场,当律师当庭问杨义菊是否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她说没有,同时,应急管理局的询问笔录上书写承包单价为68元每平,而杨义菊本人在庭审现场不知这回事(杨义菊自己胡陷承包单价为50元每平,60元每平,70元每平三个)。那么问题来了,应急管理部的承办人员为什么要瞒天过海炮制这样一份文件,无中生有,任意妄为,他们不仅有辱公务员名声,而且他们毫无人性可言。(有庭审记录)
      
微信截图_20191216143656.png
五是,2018年11月24日,即事发当日,清江派出所民警对雇主杨义菊、喻伦兴夫妇做过询问记录,2018年11月25日,当地公安民警就该事件第一次做了相对客观的相关记录(被询问者李x青),2018年12月17日,应急管理局的承办人员也做了问询笔录(被问询者李x青),不可思议的是,一样的事件,应急管理局承办人员的记录与派出所的记录大相径庭,甚至是互相矛盾?应急管理局的承办人员意欲何为不是显而易见了吗?(有视频证据) 154958ci99jnlj2lv3lx62.jpg

2、 非法拘禁。2018年12月17日,下午开始非法拘禁我达10小时左右,应急管理局是否有权这样做?《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只能行使罚款、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职权。拘留等提起刑事责任应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可不可以说廖、贺等人滥用职权,知法犯法?那么又是否该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有派出所相关证据

3、 非法打人。廖、贺等人在带我去询问地点的路上,他们伙同社会闲杂人员,公然实施暴力,殴打我致伤,要不是我乘机寻求报警三次,结果是死是伤都不知道。作为公务员对群众居然暴力相向,其歹毒用心路人可见,若不对其作为追责处罚,何以服民心?何以体现党纪国法之尊严?(有音频证据)

4、 钓鱼执法。廖、贺等人在询问我的过程中频施诡计,说什么询问是工作需要,还说“今后对我无任何责任”,诱导我按他们要求的答案回答,而不是让我回答事实真相。难道这样的所谓公务员没有丧失党性,在骗人的道路上没有丧心病狂吗?他们难道不需要对自己所做之事引起的后果负责吗?(自身经历) 155002peujque3j73wwp4j.jpg

5、 与疑似黑社会狼狈为奸。在去询问调查的路上,他们找了七个疑是黑社会人员,开了两辆车,应急管理局一辆车,强行将我架在车上,当疑是黑社会人员殴打我时,当时同在车上的应急管理局两位人员均未制止,这些疑是黑社会人员说:“是我过去的话,我要把你整死在车上!”事实证明,说这些话的人是黑社会人员并非空穴来风,因为在我报警后,在警察面前,这些人一直拒不提供自己身份信息(有派出所证据)。政府工作人员勾结黑社会人员,性质是严重的,恶劣的,政府事务岂容黑社会插手?!难道不应该调查处理廖继辉、贺彬等人勾结黑社会疯狂违法一事?难道不应该并将它们绳之以法吗?(有音频证据)
155000bscx60njhkshzb6d.jpg

6、 新官不理旧账。事件发生后,我曾多次找到巴州区应急管理局相关领导请求纠正承办人员办案各种错误,处理违法者均未被采纳。2019年10月14日苟书记甚至信誓旦旦地说:那个时候,盐也没得我,醋也没得我。无语了,他们有没有党性不知道,《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其中一类问题就是整治“新官不理旧事”的问题,估计他们没有看到,这些藐视中央权威,拒不执行中央政策的人是否该追责呢?(有音频证据


综上所述,他们的作为,不仅触犯了党纪国法,给本人造成了严重身心伤害,虚假证据也直接影响到后来的司法公正,强烈请求巴中市巴州区纪委监察委、巴中市区扫黑办,立即对应急管理局廖继辉、贺彬等人伪造证据、疑似涉黑办案予以查处,具体要求是:1 还原事实真相。2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责任。3要求他们就制造虚假文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4赔偿本人相应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举报人:熊贵明
                                              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

=====================
编辑备注: 巴州应急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12月17日回复,内容见2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20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9-12-17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人图腾”网友:
       您好,2019年12月16日,您在[群众呼声-问政四川]上发出的“实名举报 强烈请求对应急管理局廖继辉、贺彬等人伪造证据,疑似涉黑办案予以查处”的贴子,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9年9月20日,我局受理熊贵明关于上述内容的信访,立即组织了专班对信访内容进行了核实和调查,并于2019年10月18日进行了书面回复。
      2.熊贵明本人对信访回复不服,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纪委监察机关反应和申诉。
      3.据了解,目前,该受伤事故赔偿纠纷经巴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结束,因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正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
      4.感谢网友对巴州区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巴中市巴州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7日

满意(4)
不满意(6)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8 15: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巴州区应急管理局:

首先,感谢回复,同时认为贵局的回复毫无建设性,不过为推卸责任,蒙蔽视听、自唱自演的一出闹剧罢了。作为应急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红口白牙胡说八道,实在是对不起工资,也对不起广大网友和当事人,在事实面前,任何包装和强词夺理都显得异常苍白,甚至让人愤怒。另,来而不往非礼也,在此也说几句:

一,这篇帖子的发布时间是20191216日,贵局却用20191018日对熊的回复来搪塞,这是典型的懒政行为,是不负责任的态度,一篇稿子回复两个诉求内容相异的诉求文档,是否懒政已经不言而喻。

二,贵局拒绝就新的诉求回复,本质上是对真相的回避。你们没有认定你们的漏洞百出的问询笔录是炮制出来的?还是工作不在状态随便弄出来忽悠人的?如果你的问询笔录是合法有效的,为何连问询人的身份证号都是错误的?为何没有询问人签名?为何被问询人是一人,在被问询人签字处是另一人签字?被问询人姓名和应该的手印位置相差那么远?是学了乾坤大挪移秘诀了吗?可笑的是这样的不合法文件后来还被某些人堂而皇之地采信。

三,回复中并没有向广大关注者介绍事件发生的真相,一个简单的农户(雇主杨义菊)请人翻房子治漏,雇工(夏兵)不慎摔伤的事件,由于你们的介入,罔顾事实,炮制漏洞百出的不合法文件,将事件升级为两场官司。你们的搅局意识是多么的强大,为一己之私,毫不在意浪费大量的社会资源。

四,关于信访为何不服,我想用一句网络语言谈感受: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至于向上级机关申诉,如你所愿,应该的,网络投诉也不应排除吧?投诉主体不是贵局,贵局既要回复也该走点心吧?你们的回复,对得起谁?国家?群众?稻谷?

五,说到法院的审理问题,那就说一句,不知道什么原因,某法官竟然采信了贵局提供的漏洞百出的询问笔录,这本身就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这样的法官有前途啊,不得不说都是拜你们所赐,没有你们炮制的问询记录,哪有资料可供法官们使用。

六,既然你们口口声声说20191018日有个回复,那我们就取一页回复文件,让大家看看回复是什么玩意,是怎样隐藏真相、欲盖弥彰的。

155112c6xjxt6k5xemty6h.jpg
我们看标记1的位置,称杨义菊为房东,请问什么是房东?谁是租客?安监局的人员、还是夏兵或者其他人是租客,为何称杨义菊房东?这是别有用心的称谓,目的无非是混淆杨义菊和夏兵是————在翻房子发生坠落事故中————雇主和雇工的关系,难道不是吗?

标记2的位置,称夏兵为伤者,与标记1房东的对应关系貌似顺理成章,但不要忘了,伤者夏兵就是该事件中的雇工,他是伤者也是雇工,他是雇工也是伤者,不是说他是伤者就抹去他和杨义菊之间雇用和被雇用的关系。

标记3的位置,这份文件称疑似黑社会人员是“夏兵亲属”,问题是,派出所记录这些人拒不配合调查,至今不知这些人的身份。派出所,国家暴力机器都搞不定的人是不是疑似黑社会?让大家评说吧。只是不知道应急管理局的一些人为何替这些人背书?是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标记4的位置,这里有个关键词:同意。且不说应急管理局在胡说八道,理论上,没有人愿意承担更多责任,惹更多麻烦,谈何同意跟你走?且不说理论上,既然你说我同意跟你走,为了不侮辱“同意”二字,请拿出证据,法制时代,不能拿出老子天下第一,就是我说了算的架势,你说是我同意就是我同意?证据?我同意的证据?

标记5的位置,必须让大家看明白,应急管理局是如何撒谎的,什么“夏兵亲属呆在另一间办公室”?大家看主题帖里的图片了,真实情况是:疑似黑社会人员把持门口。

标记6的位置,究竟是谁报的警?你们报警了吗?我不知道,如果报警记录有就好,没有的话就不该了,任何公务员都不能撒谎的。事实上,我在厕所里电话请求报警了,之后我们又报警了,现在改成你们报警了?基本上谁是报警人与我不相干了?!由于当时自由被限制,在厕所想办法报个警实属无奈,这也要跟我争报警的功劳,彻底无语了。我报警有记录,图片为证。

微信图片_20191218151559.jpg

标记7的位置,说当天询期间,我与亲人“出去吃饭”,这样编出来你的假话你们自己相信吗?我的亲人当天晚上11点左右才到水宁镇,他们怎么可能和我在六点左右在水宁镇吃饭?约晚上11点左右,我亲人给我买了一盒方便面而已,说什么一起吃饭?

155112t1875c1jyrg8pgl1.jpg

标记8的位置,说廖让我先走,如果可以骂人,真想痛快骂一句,胡说可以不负责任吗?事实上,从中午3点左右到第二天凌晨一点多从未离开水宁镇应急管理中队。难道编造谎言还需要用人道的遮羞布来盖脸?

不说了,说多了也是泪,一个请求:请应急管理局出现有正义感有良知遵守党纪国法的干部吧!

                               一个被你欺负着的老百姓

                                      熊贵明

                                      20191218日星期三


发表于 2019-12-16 16: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16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将所有苍蝇绳之以法,这是我们老百姓的心愿。

发表于 2019-12-16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这些鬼,基层官员很多很坏。

发表于 2019-12-16 17: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呼吁,法院的办案人员应如实调查,还好心人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9-12-16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9-12-16 18: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各界好心人支持正义还原实事真相。

发表于 2019-12-16 18: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16 18: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16 18: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发表于 2019-12-16 1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各界人士及朋友主张正义!望相关部门查处实事真相,还原一个清白。

发表于 2019-12-16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9-12-16 20: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现在这个社会,这种事司空见惯了,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们应该主张支持正义,让邪恶远离百姓……

发表于 2019-12-16 22: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重证据,讲事实,不寃枉一个好人,但也不放走一个坏人。

发表于 2019-12-16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个老鼠子,打死算了,坑人的玩意,留他们有啥子用?

发表于 2019-12-16 23: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12-17 01: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和和谐社会,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应该对造假作伪严惩不贷,追跟到底,查出真相,还百姓一个公道。感谢上级领导明镜高悬。

发表于 2019-12-17 01: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正义就是正义,相信法律会公平公正的,邪恶终会被铲除的,还百姓一个公道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9-12-17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公务员来说,不论是制造虚假文书,还是勾结社会人员一起办案,都是不可原谅的。
发表于 2019-12-17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这些人胆子这么大?希望漏洞百出的文书不要被法官认定有效。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