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员额法官,竟然天真的认为让锦旗哥写下一份不公开释明笔录地承诺,就可以阻止锦旗哥向社会披露释明信息!其竟然不知道,只要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可。你逼锦旗哥书面保证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不许“犯罪”就不能“犯罪”!这样的逻辑很荒谬!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在一审的审判逻辑不明确的情况下,自己无需向一审法官请教,自己有权随便胡乱猜测。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代收借款人就是借款人,哪怕代收款人不认识出借人!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无需通过磋商、无需通过肢体、语言、甚至眼色、就可以达成借贷合意。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就算原被告没有达成借贷合意的可能,作为法官,也可以推导出双方已经达成借贷合意!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借款人主动现身,法官也可以否认其借款人身份。让其从法律责任中走开。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关键证据可以解读出正反两个证明目的。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关键证据三个逗号,就可以是错误判决的理由!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当事人不指出法官对关键证据的理解错误,哪怕是当事人收到判决后才知道你理解错误,也可以脱责!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判决生效后,可以再传当事人到庭并征询其是否同意增加被告!其竟然不知道,征询结果完全有改变判决结果的可能,而只要有这种可能,则判决非法无效,所以,要维持错误判决,不征询比征询好! 一个员额法官,竟然不聪明地认为,限制了锦旗哥公民代理权利,就可以天下太平!社会多元,就算锦旗哥是另类,也值得你尊重!请收敛你眼中闪现的杀机! 唉,说你什么好呢! 锦旗哥跟你无怨无仇,锦旗哥对事不对人!锦旗哥发声,只是为了公平正义,只是为了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只是为了获得法院系统的精神物质奖励!锦旗哥没你想的那么不堪! 正义也许迟来!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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