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距离上次发帖又过去3个月多了,果然没有辜负老百姓的又一次担忧,不论开发商还是政府,都再一次言而无信,不守承诺似乎已经成了他们的习惯,满怀憧憬等待2年,然后延期3年,煎熬3年,数次维权,接待我们的都是官话,套话,场面话;敷衍,拖延,推脱是他们拿手好戏,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新云流水,一不小心老百姓还要被他们以“非法维权”恐吓住,老百姓维权还要唯唯诺诺小心翼翼,真是奇哉怪哉。 上次的协议说明5月20日前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我们办理好房产总证,但直到今天(7月11日),都还杳无音信,我们也打过电话,问过情况,回答依旧是开发商没钱政府不给办证,同样的故事反复表演,没钱有理?收不到钱不办证有理?唯独我们给了钱拿不到证就背时?今天我们不再想跟开发商交涉了,他们无赖我们无权,我们只想就事论事,大家来理性讨论下这件事情,究竟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关于冠英镇魅力港城楼盘问题几点看法: [size=10.5000pt]1、楼盘目前存在的问题:开发商收了钱建了房,业主交了钱拿不到证,政府不办证因为开发商欠钱。 [size=10.5000pt]2、理清责任:开发商欠政府钱,跟业主无关,因为业主要么是全款要么是按揭贷款,总之,业主的钱全部直接或者通过银行进入了开发商账户,那么开发商没有理由缺钱。为什么又欠政府钱呢?那只能是将大家的购房款挪作他用,挪用专用款项除了开发商自己的问题,那就还有监管部门的责任。所以,这个开发商欠钱的问题政府就该找监管部门负责。这个监管部门 应该包括银行和政府相关部门。同时,预售房制度应该有一个风险控制措施,在开发商申请预售房资格的时候有没有严格审查开发商的资质和信用,有没有审查开发商的风险?业主是基于对政府的信任才会来购买这个政府主导的开发项目的这个预售房,我们从天眼查可以看到,创美置业公司是一个信誉度极差,风险无数,官司不断的风险企业。为啥还能审查通过?那么这个责任是不是还有这个审批部门的责任?因此,我们认为,这个事件中,开发商、政府(包括审批部门、监管部门、银行)、业主三方中,业主是无辜却受损失的一方,开发商和政府都有责任。 [size=10.5000pt]3、如何解决? 本着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我们认为,这个事情的解决就应该由开发商和政府(包括审批部门、监管部门、银行)共同负责解决,政府不能用开发商欠钱为借口推脱责任。不能让最没有责任的业主一方来承担,业主也没有权力来强制任何一方承担责任,只能合法维权,人民政府为人民,人民有事找政府。 [size=10.5000pt]4、建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向全党提出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是中国共产党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人民情怀。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正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也是其具体体现。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就是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一切为了群众”的目标导向(择自光明网)。我们不奢望党领导的政府为我们谋利,只希望政府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践行党的宗旨,切实做好为人民服务。提升政府公信力。 5、最终诉求:最快拿到产权证。老百姓的血汗钱不能付之东流,一辈子只有这一个几十万,买到的必须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 下面是前期在天眼查看到的乐山市创美事业有限公司的风险情况和上次维权三方协议
上次发帖链接:致省委省政府、乐山市委市政府、五通桥区委区政府各位领导[已回复]-乐山论坛-麻辣社区 https://bbs.mala.cn/thread-16463945-1-1.html
里面有关于这个事件所有帖子,可以查看此事件详细情况。
希望这几个金灿灿的大字不是拿来忽悠老百姓的。
此事不妥善解决,我们维权不停止。
希望版主不用再转发五通桥区,他们解决不了。我们希望上一级政府看到。谢谢版主!
感谢路过的朋友,关注这事的朋友留个言支持下,维权之路,太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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