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作为四川省首列“小区业主因维权被寻衅滋事罪”,入选由宜宾法制日报记者“巴蜀法眼”于2023年初发表的《我心目中宜宾2022年影响全市的八大法治事件》。
我叫马滨,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军工部的一名军工,海军部登记备案的军工保密人员,严禁因私出境人员。因于2021年初实名举报现任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纪委副书记曹雪松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被他打击报复陷害,曹雪松与翠屏区公安局副局长张锐、治安大队队长郭远柱、翠屏区检察院检察官刘作鸿、翠屏区法院副院长杨光,他们串通一气,编造虚假口供、虚假证人证言,采用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卑鄙手段诬陷陷害我被寻衅滋事罪,入狱后,曹雪松为了加大对我打击报复的力度,进一步抹黑我的形象,损坏我的名誉,于2021年7月,指使宜宾市西郊街道党工委给我单位送发了一份公函,在这份公函里诬陷诽谤我是涉黑涉恶团伙头目,并且涉嫌泄露国家军事机密。致使我单位领导于8月份起停发了我的所有工资待遇和各种社保费用,造成我三年多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生活举步维艰。。。
我恳请宜宾市市委书记、纪委领导在百忙中过问一下我的冤情,问一问宜宾市公检法各部门,是否查实了我属于哪个涉黑涉恶团伙的头目?再问一下在宜宾的国安局部门,是否查实了我到底泄露了哪些国家军事机密?如果上述部门都认为我马滨不是所谓的涉黑涉恶团伙头目,也没有泄露过任何国家军事机密。那我恳请宜宾市委书记、市纪委领导查处诽谤诬陷我的宜宾市翠屏区纪委副书记曹雪松等人,让他们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还我名誉,赔偿我的各项经济损失!
之前一些了解宜宾司法界内幕的朋友私下对我说,“你的冤案想要在宜宾翻案是不可能的”,现在看来所言非虚;其实通过这几年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我见证了宜宾市法治环境的丑陋与肮脏,明白了“官官相护”这个词汇的真正含义,这些人披着执法者的合法外衣,“它们”为了小团伙的利益,不惜知法犯法,随意践踏法律底线,肆意制造冤案错案,法律在他们眼里只是供其用来随意打击报复异己者的工具!!!
今天对于曹雪松等人与宜宾市公检法人员串通一气,编造虚假口供、虚假证人证言,采用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卑鄙手段诬陷陷害我,强判我有罪的终审判决,我提出强烈抗议,特别打宜宾司法界脸,特别让人无语的是,翠屏区法院再审法庭仍然继续采用早在2022年7月8日宜宾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书中就已经被认定无效了的相关证据来强判我有罪,只是在原有证据上换了个说法,讲了个故事,这次居然被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全盘认可了,并且在2024年7月22日的判决书中,在根本没有事实证据认定我有罪的情况下,讲了一个比原审判决书更精彩的故事,完全忘记了《刑事诉讼法》第6条中规定,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两者联系紧密,缺一不可,它在各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处于核心的地位的这个我国的立法之根本。
面对这些不公,我绝不会向这些黑恶势力低头的,我会跟它们死磕到底,哪怕最后同归于尽。我坚信在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今天,这些腐败分子,混入党内的败类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曹雪松等人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触目惊心、令人发指,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影响极坏,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对宜宾市委市政府的政治生态和队伍形象造成极大破坏,极其严重的损害了我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必须依法治国的今天,作为一名老共产党员亲身体验到四川省宜宾市的法治环境居然会黑暗到这种程度,真的让人心寒。。。
举报人马滨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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