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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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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3 17: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8-4 00: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办出冤假错案的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第一,办错案子的人,应当承当违纪违法的责任。第二,在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积定,作出枉法裁判的,情节严重的要承担5年以下刑事处罚。第三办案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进行追诉,违法裁判的,也要追究5年以下的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24-8-4 00: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曹雪松那个丑恶嘴脸,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查查他。

发表于 2024-8-4 0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小区纪委付书记,平时,嚣张跋扈惯了,习惯性的,觉的区里谁他都可以收拾。曹雪松太猖狂了,总有一天老天会收拾你的,人在做,天在看,

发表于 2024-8-4 18: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8-4 18: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虎瘦雄心在6 发表于 2024-7-31 14:55
这就是现任翠屏区纪委副书记曹雪松的专横跋扈的丑恶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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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跋扈的样子,有撒资格当领导。

发表于 2024-8-4 2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8-4 22: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华三论剑 发表于 2024-8-4 18:59
嚣张跋扈的样子,有撒资格当领导。

现在的宜宾市的官员,就属这样越嚣张越吃香

 楼主| 发表于 2024-8-4 2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围城视界 发表于 2024-8-4 21:31
当真就没人管吗?

宜宾市公检法黑暗的很,宜宾市纪委就是一个摆设

发表于 2024-8-4 22: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该向不法低头,对于办冤假错案的人,一个都跑不掉。

 楼主| 发表于 2024-8-4 22: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旨燕 发表于 2024-8-4 22:55
法不该向不法低头,对于办冤假错案的人,一个都跑不掉。

宜宾目前真实情况就是一个不法分子横行霸道,守法公民锒铛入狱的环境。法就是在向不法低头,这是不争的事实

发表于 2024-8-5 05: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严惩这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打击报复群众。难道你们不怕中纪委查到吗??

发表于 2024-8-5 23: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宜宾司法这么黑暗,真的没人管吗?可以无需证据强判有罪,老天会像收检察官刘作鸿那样收了你们办冤假错案的人,人还是要积点德吧,尤其给你们的子孙积点德。

发表于 2024-8-6 1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宜宾市中院,你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驳回重审。而这次终审,你们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在没有新的补充证据却强判。却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你们是人民的法官吗?颠倒黑白,制造冤假错案,你们愧对头顶的国徽,难道你们真不怕上面查下来吗?到时得到法律的制裁,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不要以权来压老百姓,给那些党内的败类撑腰

发表于 2024-8-6 1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小的区委副书记如此的猖狂,专横,还值得你们这些法官来保护他吗?当他的替罪羊吗????

发表于 2024-8-9 17: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市公检法黑暗的很,宜宾市纪委就是一个摆设,不为百姓办事,谁有权有势就能违法乱纪。百姓无权无势就该强行判有罪,这还有天理吗?你们还是人民的公仆吗?制造冤假错案必定要得到老天的报应。

发表于 2024-8-10 08: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最高检要求下属各个地区的检察机关主动行动重新筛查过往码错判乱判案件,不管案件过去多久办案人员,级别高低以及在职或退休,深挖彻查绝不能放过任何漏网之鱼。

发表于 2024-8-11 00: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打制造冤假错案放制造者,必须严惩!!!

发表于 2024-8-13 22: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任翠屏区纪委副书记曹雪松的专横跋扈的丑恶嘴脸,宜宾市纪委应该好好查查。

发表于 2024-8-16 07: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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