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故事,这两年发展不容易,工资六七千,在工地上班,工资发放不固定,年少不懂事外借出十七万,收回来三万多,负债一丢丢,爸妈来帮忙,2020喜提金色阳光名邸婚房,2021年胆子大,包工地,做劳务,至今为都还有二三十万未收回来,还差工人二十万,幸好工人通情理,我也不想把建筑公司逼太紧,整垮了对谁都不好,工地上班受气都只有忍住,想着这两年不容易,老板也不容易,坚持积极向上努力工作,争取年底把婚结。
上正菜:1、金色阳光名邸交房三年了。该办房产证了,我大概记得购房合同有这个【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像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我方依照约定向对方支付购房款。去银行办理按揭。依法支付(由开发商代缴):契税10398元,专项维修金2589元,还有个200预存费。购房款我理解的:是支付了修建房屋及绿化的成本,购买地皮的成本,开发商的利润,开发商的税金,甚至包含了作为开发商本来向国家缴纳的主体维修金;我理解应该不错,但是最近开放商合同承诺的该给我们的房产证了,
2、前段时间,部分业主准备找政府讨要说法,(当地派出所给他们打电话叫他们合法维权)当然我也不赞同激进做法,15号在小区找领导维权,领导说等他们开会9月初大概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大家见领导这样说了,都散了,2024年8月16日。开发商贴出告示和房产证办理手续。其中有个承诺书要签字才能办理,我满以为就这样解决了,仔细阅读了承诺书才发现,还要所有业主自掏主体维修金后方可办理房产证,保留追究开发商的权利。我想问的是公平交易就是这种做法,承诺书就是让业主为了房产证而自掏腰包为开发商买单,我们给的购房款应该全部打给开发商了,开发商赚去应得的利润和非法的利润(主体维修金),难道要我自掏腰包,我已经够累了,生活不易,不要拿文字游戏来打扰我,
3、购房款是否开发商全部提走,政府监管怎么感觉虚设,需要我由花几千找律师来为这几千的维修金打官司,诚信经营赚取合法利润,既然政府监管,希望政府让开发商吐出不该得的利润,我没有精力来为主体维修金买单,(我已经缴税了,望政府为我做主)
4、不怕大家笑话,我都没钱交物业费,先委屈下物业,挣到钱给你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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