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开发商政府监管部门是咋样管的呢,开发商卖房的钱比起应交的这点点大修资金算个啥,咋管理的部门都没收齐呢,反而是购房业主该交的的维修金都交了几年了,基本上都交齐了的。而开发商只交了点保证金后该管的部门几年了还没收齐开发商该交的维修金呢?收不到不能办证,为此业主办不了房产证,不能正常生活。而今该催收的部门,收不到开发商的大修金叫购房的业主鉴个啥承诺书,我们业主承诺个啥,业主接合同不差开发商一分一粒,开发商交不了大修金我们承诺我们业主帮开发商交吗?交了之后,可以找开发商,开发商一屁股外责,开发商莫钱的情况业主自认倒霉吗!老百姓买套房容易吗?在此希望有关部门给青白江金色阳光的全体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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