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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gl197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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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南江县文体生活广场商铺业主
关于南江县文体广场商铺交房、产权证办理及返租履约问题的集体维权诉求
南江县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信访局:
一、维权事由
我们是南江县文体生活广场商铺的合法购买业主。自购房以来,我们长期面临以下严重侵害合法权益的问题,多次沟通无果,现依法集体提出维权诉求。
(一)交房手续及商铺位置、面积问题
1、 逾期交房
购房合同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但开发商至今(2025年7月)仍未向全体业主办理正式交房手续,已构成严重违约。
2、 商铺位置未明确
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指定所购商铺的具体位置和坐标,导致业主无法实际接收、使用所购房产。
3、 实际面积存疑
业主对商铺实际面积(含公摊面积)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存在严重质疑,要求开发商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报告,并公开公摊面积计算依据,确保面积无“缩水”。
(二)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
开发商至今未启动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也未向业主出具办理产权证所需的相关文件(如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等),严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侵害业主合法财产权。
(三)委托返租严重违约问题
业主与“南江县朝禹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下称朝禹公司)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由该公司统一运营商铺并支付固定租金。然而:
1、 朝禹公司长期拖欠、不足额支付租金,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2、 未按约公开商铺运营及租金收支情况,侵犯业主知情权;
3、 部分业主反映,商铺长期空置未招商,运营方未尽到基本管理责任。
二、业主核心诉求
我们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协调,责令责任方在给出解决方案,并限期履行:
具体诉求:
1、销售违法。开发商采取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格子铺,严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部分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退房退款。
2、交房问题。开发商立即办理正式交房手续,书面确认每户商铺位置坐标,提供面积实测报告。按照购房合同为业主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3、更正商品房预售备案通知书的备案房款总价。以前已办理的备案通知书备案房款总价未包含前三年租金抵扣款(2022年4月至2025年3月),与实际房款总价不符。
4、产权证办理。开发商30日内启动办证程序,提交全部办证材料,并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
5、返租履约。南江县朝禹公司与全体业主重新签订委托经营协议,此后按月足额支付;公开运营账目,接受业主监督,并按要求提供委托经营商铺合同附件,已确保透明度,并向租户求证。如果朝禹公司拒绝与全体业主重新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必须按照返租协议结清各项费用后让该公司退出。因为业主当初与其签订的委托经营协议时是开发商指定的(委托经营公司法人是开发商赵总侄儿),并承诺了最低投资收益(租金十二、三年收回投资成本!)
由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南江富润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该物业是朝禹公司控股99.0099%),服务时间从2022年05月20日到业主、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6、政府监督。恳请住建、市监部门约谈开发商及运营公司,建立整改督办机制,保障业主权益。
三、法律与事实依据
1、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 依据《民法典》第509条、第577条:开发商及运营公司已构成根本违约,应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
3、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0条、34条:开发商有义务按期交付房屋、办理产权登记。
4、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16条:业主享有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运营方不得拖欠合同款项。
四、业主声明
我们已多次尝试与开发商、朝禹公司协商,均未获实质性解决。若诉求继续被漠视,我们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行政不作为;
2、联合提起民事诉讼,追究违约责任;
3、通过合法途径向社会公开维权进展(媒体)。
恳请政府为民做主,督促企业履行责任,维护南江县营商环境与社会稳定!
附件:
1、业主联名维权签名表(含房号、联系方式)
2、《商品房买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委托经营协议》复印件
南江县文体广场商铺全体维权业主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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