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何以再现贵州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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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发生一起袭击事件,当场造成4人受伤。14日23时许,经抢救无效,一法警死亡。目前,警方已介入侦查。(人民网)
看了这则新闻,不禁让笔者想起震惊全国的“杨佳案”。关于杨佳案的来龙去脉,想必大家都很清楚,这是一起罕见的袭警凶杀案。
2008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捅刺、砍击楼内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6名民警死亡、两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
对于杨佳的凶杀案,有人分析说:杨佳性格孤僻,并且在其12岁时父母就离异。性格孤僻者大多具有强烈的自我关注,自尊心较强,这些人往往具有巨大的创造性,但在受伤害中也可能对外界产生敌视。杨佳自尊心过强,在世界面前处于心理弱势。自尊心强和心理弱势的反差导致他在捍卫心理生存的时候,采取的手段要比一般人剧烈。可以说,杨佳案的教训是史无前例的。
尽管杨佳案发生已过去一年多了,但此案对人们来说,记忆依然犹新。换句话说,10月14日发生在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这起袭法凶杀案件,与去年发生在上海的杨佳案一样,值得相关部门反思,分析原因所在?
笔者以为,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凶杀案,应从三个层面入手,分析存在的原因:
一是男子为啥会有备行凶?
从新闻中大家可以看出,这名男子对法官的行凶是有备而来的,因为,他在行凶之前,就已做好了准备:“用外套裹住匕首”。他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在行凶前不能让任何人发现,只有这样,行凶才会得逞。对此,人们不禁想问,这名男人为何要行凶?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是否存在不公正的地方,或者伤害了这名男子?这是否值得查究呢?
二是法官是否真心实意在为民办事?
从新闻描述“一名头戴深色帽子的年轻男子闯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乘人不备,掏出用外套裹住的匕首连续刺伤一名法警、两名保安人员及一名女物管工作人员后逃离现场”中,大家可以判断,这名男子是非常憎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不然他怎会走上“杨佳”的犯罪之路呢?从这名男子如此恨法官的行为中,法官是否要表白,自己在工作中是否真心实意在为民办事,是否存在欺骗、隐瞒什么?笔者以为,法官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司法腐败在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媒体暴光的司法腐败案件绝非是个例。
三是法官是否有腐败行为,是否做了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中国有句古话:“好死不如赖活着”。从这句话中,大家可以看出中国人其实对生命是很看重的,没有到逼上梁山的地步是不会做出过激行为,去杀人、去放火的。就是像杨佳这样性格孤僻的杀人犯,如果没有外界的过度刺激,也是不会走极端,去杀人,犯下罪行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思考,人们不禁想问,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是否存在“吃了被告吃原告”的腐败行为?是否如文强那样地,也充当一些不法分子的“保护伞”呢?诸如等等此类问题,难道不值得有关部门去深查吗?
想想便知,上述问题得不到解决,“杨佳案”怎不再现?可以这样说,杨佳案再现贵州遵义,就是对一些基层官员不能执政为民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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