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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航空姐:劳务公司压榨下的美丽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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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0:41 | |阅读模式
川航又在招聘空乘了。继去年大招之后,今年又招500名。川航真的大发展了吗?非也!不过招廉价劳务工而已,储备廉价劳务队伍而已。利用世人对过去美丽加高薪等于空姐的憧憬向往,大招特招,大骗特骗。我朋友女儿大学毕业,去年参加川航空乘招聘,欢天喜地接到通知,首先交一万多接受培训,然后签一年合同,根本不是和川航签,而是和一家与川航肯定有千丝万缕关系的劳务公司签,完全是一边倒的霸王合同。劳务公司提供统一的空乘服装,如中途解约,服装还是要算高价退赔的。先是观摩跟飞,实质也是无偿劳动。正式工作,提前一天到工作网站查看任务。基本上是飞两天休息一天。很多时候一天飞两三个城市,工作加上上机前的准备时间,时常高达一天10多个小时。但劳动报酬只按空中飞行时间计算。工资不知道怎么算的。每月给你帐卡内打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几个月都是三千左右,有一个月达到四千。不管住宿,离开机场50公里必须报告,只得在机场附近花1200---1500一月左右租房住,好一点几个空姐合租可摊薄,惨一点一个人租就费用大了。加上水电气和物管费,又是三四百。进出机场又必须包车接送,一月又是五六百。飞早上7点班机,凌晨4点就得起床,5点就得赶到机场待命;常常深夜飞回落地,只身回租屋,不包车行吗?连上机工作化妆用品都得自己买,劳务公司一概不管。什么川航空姐,完全就是川航劳务公司的廉价打工妹----被压榨的现代包身工!难怪天天有人辞职。最气人的是,你辞职还得叫你按合同交高额违约赔付金给劳务公司。可能劳务公司先赚培训费,再赚劳务费,有意用非人的苛刻办法逼你辞职,又赚违约费。为防后继无人,所以川航拼命年年大招特招!我朋友女儿幻想破灭,受不了,快逼疯了,一会以泪洗面,一会咬牙切齿,真担心她会干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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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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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4 01:24 |
被压榨的现代包身工——川航空姐???

难以置信哦:dizzy: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01:45 |
回复 野道士 的帖子

黑暗的川航!罪恶的劳务公司!是谁在压榨美丽的羔羊?是谁在狂吸美丽的青春?

发表于 2011-5-24 01:55 |
回复 圆觉 的帖子

我不是不信,而是难以置信!

如果和你主贴说的那样,好好看看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找熟悉法律的人认真研究研究,那么还可以有一个公道说法的。

发表于 2011-5-24 06:16 |
签合同的时候应该看清楚!

发表于 2011-5-24 07:25 |
是不是真的啊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19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2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5-24 08:23 |
哦,万恶啊!黑暗的勾结?

发表于 2011-5-24 09:02 |
难以置信,只知道空姐这个职业光鲜靓丽,没想到这么黑暗,

发表于 2011-5-24 10:01 |
建议辞职!

发表于 2011-5-24 10:02 |
都一样

发表于 2011-5-24 12:01 |
:P:P:P:P

发表于 2011-5-24 16:04 |
回复 圆觉 的帖子

黑!谁还敢坐川航飞机呀?

发表于 2011-5-24 16:21 |
回复 圆觉 的帖子

谁是劳务公司老板?这劳务公司为什么能够存在?劳务公司为啥能垄断经营?这是不是残酷压榨和剥削?这算不算国有支出变相流入私人腰包?谁在置空中安全于不顾,置空姐基本生存和劳动条件于不顾,大肆私分国有支出?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23:07 |
回复 戏凤狂龙 的帖子

不论是高管平均薪酬还是员工平均薪酬, 中海油都是央企薪酬高地。员工均薪38.67万,高管均薪460.5万 。----摘录对比,天上人间!不平如此,愤而平之!

发表于 2011-5-25 13:11 |
真的吗?

发表于 2011-5-25 17:12 |
:victory:

发表于 2011-5-25 21:02 |
回复 圆觉 的帖子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发表于 2011-5-25 21:29 |
回复 圆觉 的帖子

劳务派遣的策略
  • 人力资源管理的新模式——劳务派遣
  • 利用劳务派遣降低HR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 选择劳务派遣的条件和时机
  • 劳务派遣需求的确定
  • 劳务派遣的成本收益计算
  • 劳务派遣方案的评估
  • 劳务派遣项目的实施及评估
劳务派遣风险控制
  • 劳务派遣服务商的资格审核
  • 如何与服务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 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分析与控制
  • 退出劳务派遣服务的风险控制
  • 员工满意度、敬业度与忠诚度管理
  • 使用劳务派遣后HR团队管理与职业发展

发表于 2011-5-25 22:26 |
回复 戏凤狂龙 的帖子

变招聘员工为花钱租用劳力,只管花钱使用劳力,可以不对劳力提供人的其他情况和未来负责,买的劳力也不是劳动者的劳力,而是劳务公司卖出的劳力。只有钱和劳力的关系,租赁老板和出租老板的关系,劳动者仅仅是拥有劳力,可资买卖、可用来赚钱的工具。年轻的时候、健康的时候,你有劳力可出卖,劳务公司就给你签约,答应帮你卖劳力,你的劳力值多少钱,由劳务公司定价付你多少是多少,不满意走人就是,反正没几家用工单位愿意直接和劳动者,和活鲜鲜的、可能麻烦多多的人打交道,看你在哪里去直接卖劳力,还是要乖乖的来求我劳务公司帮你卖。至于劳务公司把你劳力实际卖多少钱,和你没有任何关系,那是公司的经营秘密。

发表于 2011-5-25 23:04 |
回复 戏凤狂龙 的帖子

劳力的租赁老板和出租老板,才不会搞什么以人为本呢,他们只知道以能利用来赚钱的劳力为本,以劳力为自己盈利最大化为本。劳力提供者病了老了,是不关租赁老板和出租老板什么事的,因为他们完全合法。那么劳动者劳力被用尽后,又该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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