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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8chen

[我有话说] “你爸干什么的? 农民! 打你没商量" ------演绎现代四川安岳刑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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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4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2012  被偷手机主发帖说的事实,你这种脑残是永远看不见的  发表于 2011-7-24 20:35

明天2012  就你这个脑残,发个照片就事实?  发表于 2011-7-2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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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白痴
老子在告诉你
就算人家是杀人犯
警察也不能动手打人和侮辱人格

至于是不是事实
这个很简单
楼主不是在举证吗
你狗眼看不到
你认为不是事实
你个傻逼举证
那是令堂大人被你殴打造成的
行不

发表于 2011-7-24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2012 发表于 2011-7-24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表于:2011-7-24 13:12:22         

傻逼在司法没有结果之前
就是小偷或者杀人犯
都有免于被公权力随意伤害的权利
明白不
这是程序


发表于 2011-7-2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法律程序上
在司法没有宣判之前
犯罪嫌疑人享有合法公民的任何权利
明白不 傻逼
这叫疑罪从无

发表于 2011-7-24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没有资格认定人家是否罪犯
法院才有
还必须经过检察院复核这一关
警察只是负责取证
傻逼 你公检法职能披挂一身
即执法还可以司法

发表于 2011-7-24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子在给你个sb普及下
警察的职能是取证
检查院的职能是复核是否属实
法院负责认定和宣判是否罪犯这一事实
你牛逼 公检法你全包办了
即执法有司法
全地球都找不到

发表于 2011-7-24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嫌疑人拒不配合,欲逃跑,该不该抓? 脑残
================
你tmd把道听途说当成事实
你是目击者?
你个傻逼现在不叫人家罪犯了?
既然是嫌疑人
你tmd凭什么支持警察殴打嫌疑人和侮辱人家人格
靠 老子还没有问你抓捕程序是否走到捏
你急着为他们辩护干吊
莫非 捅到你屁眼?

发表于 2011-7-24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脑残,估计你能用嘴巴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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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 用拳头殴打犯罪嫌疑人眼睛叫抓人
你tmd是不是眼睛长在屁股上了

发表于 2011-7-24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暗夜老匹夫,你又在这里卖弄啥子程序呀疑罪从无什么的,貌似多懂法的,一知半解就在这里炫耀卖弄,真替你害羞?自以为是,倚老卖老,丢不丢人啊?

发表于 2011-7-2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为发帖 发表于 2011-7-24 2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暗夜老匹夫,你又在这里卖弄啥子程序呀疑罪从无什么的,貌似多懂法的,一知半解就在这里炫耀卖弄,真替你害 ...

小p孩 一边去

发表于 2011-7-24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暗夜独行的话,觉得有点专牛角尖。

发表于 2011-7-24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锺锺 发表于 2011-7-24 2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了暗夜独行的话,觉得有点专牛角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享有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基本权利
公民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神圣权利
作为犯罪嫌疑人 是不是公民
有没有剥夺这种权利?

今天 他被公权力殴打了
他人格尊严遭到公权力侮辱了
你们的是非标准 法制意识
全体现出来了


发表于 2011-7-24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脑残,嫌疑犯欲逃跑反抗受伤,你脑残就认定是被殴打。脑残,你继续,你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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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傻逼凭什么就认定人家是欲逃跑反抗受伤这一事实
网络舆论的监督就是需要公权力出来澄清这一事实
你个傻逼代表公权力了
你说的最有公信力?
你个傻逼可以滚了

发表于 2011-7-24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傻逼 最初认定人家是罪犯
现在改口说人家是犯罪嫌疑人
现在狡辩主张人家是在畏罪潜逃过程中
被殴打的这一事实
你他妈的举证事实依据

按照你这种逻辑
我还可以主张你是一个白痴
不需要事实举证

发表于 2011-7-2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脑残儿,当事人 被偷手机主说的, 你个狗眼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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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还主张你妈被老子扒灰了
你认为是事实吗
靠 就你这智商
可以滚了

发表于 2011-7-24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暗夜独行 发表于 2011-7-24 21: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享有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基本权利
公民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神圣权利
...

这些法律没问题,问题是你一直就认定那人被打的结果,任何事情都有因有果,你分析法律来条条是道的,为啥子不分析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楼主发的帖子和失主发的帖子明明就有很多冲突的地方,你不去了解这些。你内心的天枰已经失衡了。

发表于 2011-7-24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锺锺 发表于 2011-7-24 21: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些法律没问题,问题是你一直就认定那人被打的结果,任何事情都有因有果,你分析法律来条条是道的,为啥 ...

人家主张警察殴打他这一事实并且贴出了照片进行举证

你认为这一事实是捏造是构陷
你举证出来

否则就是扯淡?
明白不

发表于 2011-7-24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法律没问题,问题是你一直就认定那人被打的结果,任何事情都有因有果,你分析法律来条条是道的,为啥子不分析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楼主发的帖子和失主发的帖子明明就有很多冲突的地方,你不去了解这些。你内心的天枰已经失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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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
现在双方都在主张和举证
判定谁主张属实的公权力是法院
警察没有殴打和侮辱公民的权力

不知道你明白不

发表于 2011-7-24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公权力的澄清

发表于 2011-7-24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暴力执法
还是文明执法
给大家一个期待ing

发表于 2011-7-24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暗夜老儿,就喜欢看你暴跳如雷的样子,表演吧,看你蹦跶得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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