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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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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12-1-31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删帖申请专帖详细说明:(发帖申请前请仔细阅读)

一、 受理范围

本帖仅快速受理社区内涉及泄露个人隐私、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的删帖申请,除此之外一概不予受理。

【泄露个人隐私】帖子内容中直接涉及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私人电话等详细个人隐私;

【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帖子内容中指名道姓的直接谩骂、侮辱等。


非受理范围

1、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有义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公职人员的投诉不在此帖处理范围内,请自己回帖澄清或请上级组织出具证明,本帖不予不受理;

2、对企业投诉不在此帖处理范围内,请以单位的名义(加盖公章扫描上传国家权威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等方式)跟帖澄清,本帖不予不受理;

3、涉及版权、法律等纠纷的,以及需证明材料的个人投诉请联系麻辣社区客服,本帖不予不受理;

4、虚拟ID之间的互相攻击请在社区留言另外发帖反映情况,本帖不予不受理;

5、麻辣社区已经删除的帖子、但是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依然可以搜索到的,请联系百度谷歌公司,麻辣社区无权也无法处理,本帖不予受理。


二、 格式要求

申请格式:
申请人: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申请原因:(必须提供具体合理的理由)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范例:

申请人:张三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915899-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①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信息完全真实;
②删除申请专帖只负责处理主动申请删除的事务,如有未发申请便被删除的帖子,可到“社区留言”版询问,请勿质疑斑竹。


三、为了您的申请能及时被受理,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删除申请请发在专用帖子里,专用帖以外的帖子概不受理;
2、请不要在专用帖里灌水,凡在专用帖里灌水的ID一律禁言一周;
3、办理业务者请严格遵守各项规则规定,完成申请后请耐心等候斑竹按程序受理;
4、对于已处理的申请,不得重复提交,否则予以删除;
5、麻辣社区客服电话028-85173871,

帖子一旦删除不予恢复,申请删除请慎重!
本帖严禁灌水,请大家配合工作,处理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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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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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ggdeyggdey 发表于 2012-6-7 2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ggdeyggdey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874967-1-1.html
http://www.mala.cn/ ...

为什么是屏蔽不删除呢?  
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屏蔽的消息过几个月被解除屏蔽还被人发成好几条了
发表于 2013-6-5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贝尔玛丽的魔法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page%3D1&page=1
申请原因:(必须提供具体合理的理由)涉及隐私,包括个人电话号码,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请删除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4-10-3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丹棱帅哥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708531-1-1.html

申请原因:文中泄露太多他人隐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他人工作生活造成困扰等。文中涉及的多人已提出删帖要求,请版主老师予以删除,非常感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3-12-31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誮ホ茚ザ
申请删除帖子衔接:http://bbs.mala.cn/thread-8172933-1-1.html
申请原因:泄漏个人隐私,问题已处理,误会!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3-6-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A8109 发表于 2013-6-8 08: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直接在帖子下面回复澄清对吧!

好的

发表于 2014-10-26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黎明河边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1218670-1-1.html
申请原因:领导偏多,网友回复有恶意。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1-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田静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465738-1-1.html
申请原因:该帖公布本人女儿真实个人信息,但是内容纯属恶意捏造,诽谤,对本我女儿进行人身攻击,给其名誉造成恶劣影响
,请求将帖子屏蔽。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9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冬天官也怕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924293-1-1.html
申请原因:事情没有搞清楚,存在诽谤别人,给别人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9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冬天官怕冷
申请连接:http://www.mala.cn/thread-5924293-1-1.html
是我们没有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给别人造成严重影响 谢谢快点处理。

发表于 2014-10-22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二两盐巴1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提示我没有权限发链接,这怎么办)
申请原因:事情已解决,对方要求删贴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4-10-22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天下事非
申请删帖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1119228-1-1.html
申请理由:事情已经处理,属于误解,发帖人有声明。
无标题.png

发表于 2012-12-8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zzz823029400
申请删除帖子:http://www.mala.cn/thread-5917536-1-1.html
申请原因:事情已解决,但是帖中因涉及人名的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4-10-1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8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将咖啡 发表于 2012-12-6 0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人:无背景的人
申请删帖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5351838-1-1.html
                   ...

    这个帖子麻烦你们删了若干次,但是你们每次看了半天只删几个字,已经在原帖中回复处理情况,在圣诞,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我在一次厚着脸皮请求版主给我把这两个帖子删老,如果你们删帖的难度犹如卫星上天的话,请把我的家庭住址和我的名字这21个子删老,
1.JPG
2.JPG

发表于 2012-12-6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陈CF227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917605-1-1.html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54730
申请原因:《四川法制报》已于11月20日当晚删除,搜狐、新浪等媒体也纷纷删除,请版主删除,涉及稳定问题。谢谢,麻烦紧急处理一下。之前都已经处理了,请把正常报到也删除,配合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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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陈CF227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917605-1-1.html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854730
申请原因:《四川法制报》已于11月20日当晚删除,搜狐、新浪等媒体也纷纷删除,请版主删除,涉及稳定问题。谢谢,麻烦紧急处理一下。之前都已经处理了,请把正常报到删除,配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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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okpgl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id=5867738#lastpost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id=5869405#lastpost
http://www.mala.cn/thread-5869405-1-1.html
http://home.mala.cn/home.php?mod=space&uid=612367
申请原因:是我司办事处离职员工委托广告发帖公司所发,介绍过于夸大,导致与实际不符,员工己离职,发帖公司,还在不断发此虚假招聘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小执照未命名.jpg

发表于 2012-11-2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好意思麻烦版主,在此表示感激,

发表于 2014-10-9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zk2207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bbs.mala.cn/thread-11085974-1-1.html

申请原因:刚刚发现帖子中留的电话不是被举报人电话,是我写错了,已经有网友对第三人造成骚扰,请求尽快删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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