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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曾对工商银行某员工提出存款到我账号人民币1500元的慎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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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7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网友:
  论坛未点名发帖《XXXXXX网友,那1500元钱到账没有?》网址http://bbs.mala.cn/thread-7995975-1-1.html说的是我,鉴于事关重大,本人慎重回复如下:
  1、本人曾发短信给该工行柜员提出转账1500元到我账户,属实。
  2、本人在该柜员给我致电30分钟内在麻辣社区删帖申请帖后跟帖要求删帖,期间未与该柜员有任何短信、电话沟通。
  本人想法:
  1、第一次在该行办理更改预留手机号码失败后,就在麻辣社区发帖给南充工行施加压力。
  2、发帖后某下午(或许是当天,或许是第二天)6时30分左右,后该柜员联系我,说她可以帮助更改,要求删帖,本人心一软,电话一挂,就立即在麻辣社区删帖的专用帖申请删帖,并立即发帖给工行高层施压,希望不要因此事影响到该柜员,并在文厚稍稍违心说了工行几句好话,并打算放弃更改手机预留号码,以后不理此事。
  3、当晚,我发觉我就这么听该柜员哭诉几句,而自己业务并未办理成功,仍有大量网友并未知道详情,本人觉得划不着,必须要要会损失,经过在三考虑,第二天凌晨4点过才睡着。
  4、本人在睡醒后大约是7~9点,向该员工发送短信,要求存款1500元至我的账户,1500元是这么得来的,首先是150是我上一次办理业务的误工费及车旅费,后来我想想150可能有点少,就涨到300元,后来我又想起我之前几次去工行更改该业务失败,一次在顺庆区果城路营业厅,一次是在顺庆区石油南路营业厅(工行或可查),我个人认为我可以找工行要回损失。
  5、该柜员电话给我表示工资低,无法满足,本人心软,也就没有要了。
  6、挂断电话后,我感觉自己又被说服,本人又发送同样短信(1500元)给该柜员。
  7、后来该柜员未与我联系,我也未与该柜员产生任何联系至今。
  我的观点:
  1、本人在柜员说情30分钟内申请删帖,期间未有任何沟通,并立即发帖给工行高层施压,希望不要因此事影响到该柜员,并在文厚稍稍违心说了工行几句好话(《工行投诉已处理,网友不要顶原帖,同样问题均可联系工行南充总行》http://bbs.mala.cn/thread-7986455-1-1.html),并且本人找该柜员要赔偿是在后。
  2、在找工行要求多次更改业务未果要求赔偿,本人鉴于找工行要赔偿难度大,而认为找该员工较为容易,这很不正确,也极易触犯法律。
  3、今日,我在本论坛发布一篇文章《媒体的尊严》,其实对于也有对于自己行为的反思,自己的尊严在哪里,究竟为了自己的利益,无辜连带伤害他人对不对,就如该柜员所称,如果我因该柜员业务办理差错而指责工行,工行会伤害其本人,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关系网,我们面对垄断就该忍耐与放弃?
  4、身要正,身不正,就得不到网友的支持,我在论坛痛批很多单位,必然得罪了一些单位,而这些单位或许会有人在论坛发言。面对诱惑,要立即说不。
  而我,希望得到网友的支持。希望论坛知名网友以此为戒,珍惜名誉,爱护尊严,对论坛部分网友的及时警告,我表示衷心感谢,无论此事后续如何,本人将继续混迹于该论坛。
  
  
  鉴于时间紧迫,本人暂未提供更多资料,如相关网友有质疑,可去该工行柜员处核实,如有必要,本人将公布更多资料,包括与该工行员工的2次通话录音(她打给我)、多次短信、中国移动通话详单等。
  
  通讯服务监督
  201310271951






本帖最后由 通讯服务监督 于 2013-10-27 20:3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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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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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7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很真诚。

我也在此向你道歉,我原帖中声称的“以申请删帖为条件,要挟……”,从你申请删帖的时间上看,并不是事实。要钱的事,是你的确是想要挽回损失,只是方式不妥罢了。

个人觉得,这种行为可以得到谅解。希望汲取教训,在将来处理这些事慎重一些,且共同维护论坛的秩序。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7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3-10-27 2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很真诚。

我也在此向你道歉,我原帖中声称的“以申请删帖为条件,要挟……”,从你申请删帖的时间上 ...

其实我也是越线了,我现在还是怕。 我以后只招组织要钱,不找个人要钱,我还有明着要,感谢警示。

发表于 2013-10-27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不是万能的,有时候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给自己带来麻烦。

发表于 2013-10-2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为发帖可盈利;P小心中圈套,这次从中吸取教训! 本帖最后由 麻辣凤尾鱼 于 2013-10-27 21:39 编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27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得饶人之处且饶人。

发表于 2013-10-27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你有损失,也不是那一个工作人员造成的。

发表于 2013-10-27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常看见你随便说别人是5毛,那依据又是什么?
发表于 2013-10-27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个~~~

发表于 2013-10-2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967270&extra=page%
还原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医院所谓“杀人”的真相
    请看你说了多少人是五毛,这是一个负责任的网友?

发表于 2013-10-2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发帖找回损失!

发表于 2013-10-2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a真要日天a 发表于 2013-10-27 2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967270&extra=page%
还原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医院所谓“杀人”的 ...

你看我以前的帖子和回复,一直是关心弱者,公平,心里一直不服气你给我这个五毛的称号

发表于 2013-10-27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能勇于说出真像说明你很有勇气!解释清楚了就好:lo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27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的比较真诚,内心矛盾的思想过程是可信的。能够反思自己,勇于直面自己错误,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还是支持一个哈。: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做好思想准备,一是明日遭痛批,本人将不在此帖留言,而是司法后果,本人已做好思想准备。

2015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3-10-27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有风险,做事须谨慎
建议:
1。拍摄人物打马赛克或遮挡
2。电话咨询防录音,说话三思
3。市民‘维权’不帮发帖,建议市民自己发到网上,避免被利用
4.   对单位的投诉就事,不对人,不做点名道姓的事情,避免无辜当事人遭单位理麻。特情除外。
5.   有争议的帖子只看帖不表态

发表于 2013-10-28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己涉嫌敲诈勒索,𣎴要越描越黑,我估计你不是第一次干这样的勾当了!

发表于 2013-10-28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词夺理!你凭哈要别人1500元!

发表于 2013-10-28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人都会有犯傻的时候,认错更需要勇气,男人敢做敢当,人生以此为戒吧,小兄弟!

发表于 2013-10-28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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