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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营山城管执法队你懂法吗?(营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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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营县城管上街执法,精心寻找停摩托车比较密集的位置,趁停车人离开将车拖走,索要罚款。法制社会,不以教育为目的,却只知道敛财,声称交罚款就放车。。。。为了抢时间将摩托车弄上车,险些撞人酿成事故。 营山县的城管执法队,天天开着皮卡车,四处寻找所谓“违章停车”,但是,他们只寻找可以轻松搬上车的摩托,汽车乱停乱放,他们却没有任何作为,将摩托搬走后放入一个“停车场”,只要将罚金100至200元元如数上交,马上放车,却没有任何教育的手段与言辞。更气愤的交了钱,还收20元停车费,专门咨询了相关部门那个停车场,政府拨了几万元不要缴纳什么费用,如果要收费有收费许可证,收费文件,如乱收费可向政府投诉,城管无权扣留戓不知情况下搬走人家摩托,交通法规现场处罚20元为准而且城管这自已都说不出车主违返哪款,罚款城管叫价。乱停乱放应该规范,可是你摩托进非交50至200元,城管人员你们要懂法知法学法才上街执法,不是叫你上街乱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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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如下:
罚与法网友:
      你在麻辣社区营山论坛发帖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调查了解清楚,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只处罚摩托车不处罚汽车的问题
      根据县上职能职责的划分,我局只负责处罚火车站站前广场摩托车乱停乱放的行为。
     二、处罚火车站站前广场乱停乱放的依据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或者准许停放车辆的区域规范停放,不得在城镇广场、人行道、绿地等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火车站站前广场是营山重要的窗口地区之一,代表整个营山的形象,希望广大市民和网友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秩序,为优美营山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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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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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7-3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要依法执法 不能仗法乱罚

发表于 2014-7-3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处都是停放点你不放,要乱放,该背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3 16:31
乱停乱放活該,要立规矩必重罚,劝导有个鸟用!

发表于 2014-7-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老实话哦!停放点还真的不好上去!有的那个边边太高了!有的都推不上去!:lol我就遇到过!车大!

发表于 2014-7-3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是手段,教育是目的。莫搞成罚款是目的,教育是手段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3 17:05
我目睹过和车主抢摩托车罚款的。人家说要好多钱嘛现在给你都不得行。营山乱象之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3 17:06
文明停车,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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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罚款让你长记性,下次不得乱停了

发表于 2014-7-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停车费于法无据

发表于 2014-7-3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没错,前二天我在东方花门口看见几个城管和二个交警要贴罚单,我朋友有一个拉鱼车停在那里我说下午开走人家打鱼去,交警同意下午开走,有个掉毛也没穿制服很了不起说不管给贴。穿一个黑短袖微肤我不明白,不知各位网友知不知道那个鸟人是不是交警他爸

发表于 2014-7-3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益至上

发表于 2014-7-3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火车站的广场边上,本来厕所那边修了个停车场,桥头专门有个车道进入停车场的,车道口子只有一个全路段禁停的标志但是,只要摩托车进了这个口子,就算你到停车场去,交警也要把你拦住罚款两百,如果这个车道严禁摩托车进入,为什么不在入口立个  严禁摩托进入的牌子,用全路段禁止停车的牌子替代  严禁摩托车进入的牌子,说白了就是故意搞的棱模两可,为了达到罚款创收的目的,这就是典型的钓鱼执法行为, 请交警队解释一下你们的行为,难道你们目的仅仅是为了罚款,而不是为了维护秩序,还有一点广场边上商户的摩托是可以自由进入的,难道相同的规定的执行也是因人而异的???

发表于 2014-7-3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喂不饱的土匪队伍,一窝狼狈为奸的城管领导,一班不作为的县政府,一团和气的县委,一个可悲的县城,一叠叠老百姓的血汗钱就这样这被掠夺:@:@:@:@:@:@:@:@:@:@:@:@:@:@:@:@:@:@:@:@

发表于 2014-7-3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乱停乱放应该收噻。没人管理不就乱套了。

发表于 2014-7-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什么,以前一群社区城管穿个黄马褂带个喇叭闹得到处鸡飞狗跳。有一天我车停得好好的,他龟儿子说我方向没对,地上又没写车头朝外

发表于 2014-7-3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在天朝就是怪胎,好像基因变了。

发表于 2014-7-3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因突变

发表于 2014-7-3 23: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自治区,自己把自己管好就行了。过程有点长,需要城管矫正一下不懂规则的,你习惯就好了。前几天到城管局去看到了它们正在建设叫数字城管的大杀器,你可要放心吧啊

发表于 2014-7-3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3.223.172.x 发表于 2014-7-3 16:31
乱停乱放活該,要立规矩必重罚,劝导有个鸟用!

就是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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