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司法不公问题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司法部门通过坚持能动司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规范执法环节,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成效。
但是,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法院民商事的裁判。
同时,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可以依法对法院生效的裁判提出抗诉进行再审。
实践中,法院对部分抗诉进行再审的案件往往会通过调解结案。
这样,原判虽然在再审中被撤销,但原案相关承办人员却没有因此被追究责任,错案追究制度形同虚设。
有的案件虽然申诉理由成立,但申诉人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容易损害司法公信力,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亟需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加大公众的参与度,更有效地促进解决司法不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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