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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热点讨论女教师购房案---省高院同一案件二次再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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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7-20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案原本已是终局判决。 四川省高院早于2012年11月对本案已再审终审判决。依据法律规定,本案在四川省法院系统内已是绝对最高既判力的终结判决。本案的再审管辖权是上一级法院最高院——即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
   本案终局判决被违法启动二次再审? 在2014年的6月9日突然收到四川省高院二次裁定书,将在省高院二次再审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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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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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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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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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4-7-20 10:59
从明规则现施行法律法规看,四川省高院违法了;从潜规则看,地产开发商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四川省高院要 ...

       2014年6月9日,我突然收到省高院的二次再审裁定书。(“突然”是说从判决以来从未收到过省高院再审立案通知,更未收到过省高院立案庭的询问通知。)
      2014年6月9日,我在突然收到的这份裁定书的送达回证上,简明写下我对违法的二次再审裁定的不服。一 、管辖权异议。理由是:依据法律规定:同一人民法院同一案件,只能再审一次。二、不服本裁定。程序严重违法。理由:先有裁定结果,却无立案受理通知,无询问当事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7-2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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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4-7-20 11:13
你无权无钱,三级法院未串通时你赢了官司、地产商、三级法院串通一气利用司法行政权,否定法院司法审判权; ...

:handshake非常感谢关注!
一针见血,本案的关键是我无权无关系,如果法院的行政权,讲究的是“图实惠”,那个当官的会帮到无钱无关系的人?法院当官的如果“图实惠”,会千方百计、百计千方的为谁努力?三岁小孩都看的明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4-7-20 11:13
你无权无钱,三级法院未串通时你赢了官司、地产商、三级法院串通一气利用司法行政权,否定法院司法审判权; ...

:handshake: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我之所以到今天才把本案晒出来讨论,是我认为必须要到省高院问明白,省高院这是怎么了?
   省高院是什么原因出台【2014川民监字第74号】民事裁定书?为什么本案未有立案受理通知书的法定程序?为什么对案件没有询问当事人?........????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4-7-20 10:59
从明规则现施行法律法规看,四川省高院违法了;从潜规则看,地产开发商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四川省高院要 ...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从我到各部门去咨询,各部门领导都认为省高院的本次的二次再审裁定书严重违法。我第一要搞不明白的是,本案是法院中哪个官员有那么大的动力,非要违法启动本案二次再审?
   从突然接到第74号二次再审裁定书那天起,南部县法院的官员,以及所谓的“主审”承办田冬梅法官都明确指向省高院王海萍院长,这是为什么?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在2014年6月25日下午三点过,省高院立案庭的副庭长向杜梅庭长带我去查询了立案程序,结果是:本案只有省高院原来的再审审判及执行档案,其他什么也没有。我马上就向省高院领导反映此事。
      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这样的裁定,我不但感到愤怒和震惊,作为四川人,省高院出这样的裁定我更感到耻辱,作为中国人,中国出这样的裁定书,我为是中国人感到脸红。
      然后又再一次返回去咨询,还是得到本案未有再审立案的任何信息,既未立案,也没有再审申请人,也没有再审事由.......一句话关于省高院二次再审立案的程序,什么都没有,我惊愕的不知该怎么办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size=+0]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肆无忌惮如此猖狂违法行为谁能对它进行处理?四川人民活得太难了!

     本案体现的就是,作为平民能在四川平安生存真的不易。刘汉、刘维的巨頭敛财,多年涉案杀害9条人命,照样不断攀升成为四川省政协委员.......
     南部县、南充市那么多上访的平民,里面就没有的冤假错案吗?就因为他们无权、无钱、无关系,就没有人过问吗?
     而本案无人申诉,无人告案,无再审事由,还未立案,就直接下判决、裁定,从古到今,有这样的判案的吗?有这样的判决、裁定吗?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4-7-20 23:28
本案体现的就是,作为平民能在四川平安生存真的不易。刘汉、刘维的巨頭敛财,多年涉案杀害9条人命 ...

      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这未立案,直接下判决、裁定,这样的裁定书,我不但感到愤怒和震惊,作为四川人,省高院出这样的裁定我更感到耻辱,作为中国人,中国出这样的裁定书,我为是中国人感到脸红......

发表于 2014-7-20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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