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七彩秋芊

欢迎热点讨论女教师购房案---省高院同一案件二次再审裁定书

[复制链接]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1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4-7-21 05:28
“法不溯及既往”
  “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 ...

:handshake非常感谢你的普法讨论!
      本案案情简单清楚,开始一二审时,问题就出在有人买通了南充中院的某些官员,当时本案就出了很多违法违纪的问题,这是有证据事实的。而当时直接公开出面干预、施压的,就是当时任副院长的伏蜀培,伏蜀培就是一个大贪官,现在正在服刑。当时直接参与判案的有何万波庭长兼审判长也在服刑,还有参与本案审案的彭华也判刑了。而南部县法院的官员说,本案背后的干预的势力大得很,甚至肯定大于中院的官员。在本案执行中,背后的干预势力也是一直未停手过,而在判案时,开发商也在社会上当到很多人公开说:“本案谁敢乱判,就叫谁下课!”,在法庭上,开发商也指着我说:“你也不看看你是什么斤两!”,而所谓的第三方邓安俊也是在社会上公开曝光出中院、高院中个别腐败法官在背后的承诺,在背后官商勾结、讨好邓安俊的事实。可是这些有人查吗?有人敢查吗?
      很显然,本案不是出在法律上的问题,根本问题出在司法腐败问题上!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7-2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7-23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到底!:handshake

发表于 2014-7-23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4-7-23 16:05
司法都腐败了,等来的是公平正义吗?  [/ba ...

"一群腐败法官带坏一帮律师。武汉司法机关查明,在柯昌信主政武汉中院的时候,武汉的一些律师行贿成风,仅柯昌信、胡昌尤案涉及到的行贿律师就高达44人。据一位知情律师说,案发后有一段时间,一些单位想找自己的法律顾问,却怎么也找不到人,后来才得知,他们都是因为涉案逃跑了。律师本来是最大限度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可是,法官都坏了,任凭律师有多大本事也别想打赢官司,这就逼得一些不正值的律师成了腐败法官的助手。打官司难也反过来成为律师敲诈当事人的借口。律师和法官一起徇私舞弊,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就差不多崩溃了。"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4-7-23 16:05
司法都腐败了,等来的是公平正义吗?  [/ba ...

"法院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会跟着败坏,一系列的矛盾都随之产生。法学界常说,一个错误的判决比一百个正确的判决影响大得多。一次又一次不公正的判案,让群众又看到了“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的可怕现实。于是,群众遇到不得不打的官司时,首先想到的不是神圣的法律,而是钱、权、情,结果就出现了“官司到法院,说情的人满楼转”的不正常现象。法官违法断案,致使邪恶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正义得不到合理的维护。于是违法犯罪分子就肆无忌惮,气焰嚣张,到处欺压百姓。老百姓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社会邪不压正,“好人受气,坏人神气”。通过正当法律途径不能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们就只好依靠自己的拳头,信奉“该出手时就出手”,遇见矛盾动辄诉诸武力,导致治安案件、杀人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由于诉讼成本和付出的精力让当事人对打官司望而却步,没钱没权又没势的老百姓有了冤屈就选择上访。上述各种因素纠合在一起,导致上访事件大量发生。给党政部门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分散了政府的精力,也增加了管理成本。法院不仅没有担当起社会矛盾的“灭火器”作用,没能替党和政府分忧,反而成了制造矛盾的工厂。其危害之大,难以估计"。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4-7-23 16:05
司法都腐败了,等来的是公平正义吗?  [/ba ...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依靠法律武器。众多法院院长和法官腐败,使我们认识到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法院内部还可能隐藏着一些腐败分子。为了给构建和谐社会扫清障碍,必须加大法院反腐败的力度,切实发挥党委、人大、政府、检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监督力量,使法院的审判活动完全置于各种有效的监督之中,建立透明高效的审判机制从而让审判活动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让法官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楷模,让法院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4-7-23 16:08
再审制度是纠正终审的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错误的法律制度,是保障诉讼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再 ...

:handshake非常感谢您的关注!更感谢您直言坦白。其实谁都明白,
   【2014川民监字第74号】裁定书,既然公然违法出台,谁不明白这件案子的结果其实已是定论!什么二次再审?不过是走走台面,表演一下掩人耳目的魔术而已。在四川司法系统内,谁的司法职权大于省高院院长的发现及审委会意见?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秋芊 发表于 2014-7-24 09:22
"一群腐败法官带坏一帮律师。武汉司法机关查明,在柯昌信主政武汉中院的时候,武汉的一些律师行贿成风, ...

     gzcs网友老师,仗义直言,提醒我应当申请省高院回避,不但这个合法诉权你知,省高院的院长、审委会所有的官员更知道,这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可是他们既然公然非要违法,非要为违法者做主,早就拿定主意,怎么会理睬一个平民的诉权呢?他们口头回答了我:“这是院长和审委会的决定,你没有任何权利提出二次再审管辖权异议!”

发表于 2014-7-26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们把弱势群体翻来覆去地折磨,这是人民的不幸,希望法官们能够唤醒自己的良知,不在里面捣鬼!给国人营造一个公平正义民主的环境!!!:curse::dizzy::Q:o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