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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淡生活288

眉山交通医院,请还我幸(性)福(眉山市卫生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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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8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陪你了、别人陪你了!!

发表于 2008-11-28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msjy你家里没有女人哈?你肯定是猪生的,所以你才觉得一个好好的人去你们交通医院生小孩,被撕成那样是正常的,要是在医院生小孩有医生在都成这样,那你们早该关门,拒说交通医院以前还医死过人,后来有病人打120,你们医院开救护车去,人家病人家属就直接说,“交通医院医死过人的,不要你们医”现在你们更可恶,人家好好的来生小孩,你们居然把人家弄成这样不说,还把病历给改老。不是交通医院的错,你们改病历搞啥子?东坡区卫生局处罚交通医院干啥子?我想很简单,那就是交通医院做老没有良心的坏事,着抱应。

发表于 2008-11-28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脸的烂货

发表于 2008-11-28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骂交通医院和人没关系,你多骂点了。

发表于 2008-11-28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msjy交通医院的人,我想你们的小孩去读书时,都有同学问他,“你妈妈或爸爸是交通的医生,还医死过人。”所有同学都会说他是杀人凶手的孩子。

发表于 2008-11-29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为民医生在2008-11-29 18:22:00的发言:
申请法律援助或请律师帮你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伤残鉴定,法律一定会给你一个圆满结果.

    非常感谢你的支持和建议,我们已经在法院起诉马上就要3个月了,但法院一直也没有通知我们去做鉴定,我们向法院申请鉴定,但被拒绝了,说是交通医院已经申请了鉴定,我们也多次吹促法院进快进行鉴定,以还受害人一个公道,但法官一见我们打的电话一直都不理睬,现在还说 今年是处理不了的了,我们已经等了2年了,不知道还要等多久,难道真没个说理的地方了吗?

发表于 2008-11-29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法律援助或请律师帮你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伤残鉴定,法律一定会给你一个圆满结果.

发表于 2008-11-29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助]眉山交通医院,请还我幸(性)福

眉山交通医院,请还我幸(性)福

我是20073月在眉山交通医院生小孩,本来是很高兴的事,因为主治医生李红艳操作不规范(至于这点医生自己也承认),在小孩出生时造成了严重的会阴三度撕伤,医生当时进行了缝合术后发现流血不止,又进行了拆线和再次缝补.在医院住了三天后,又拆了三针补缝了几针,然后便叫我出了院,住月子一个星期后,我发现排气从会阴处排出.我观察了几天,情况依然是这样,就打电话给我的主治医生李红艳,她叫我立即到医院再次进行手术。

     眉山交通医院院长唐光荣对我说:“你放心这是小问题,我们负责免费帮你治好”。 然后,从眉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请来了代主任为我进行手术,当时代主任就对李红艳说:“现在还不是手术时机要再次进行手术起马都要等到三个月以后。”但李红艳置经验丰富的代主任的意见不顾,也未考虑此时动手术会造成的严重后果,立马就给我做了手术,而且术后并未对我进行任何消炎治疗,就直接安排回家休息.可我回家五天后,发现不止打屁还是从阴道出来,而且大便也从缝线处渗出。

     当我又一次打电话给李红艳时,她又叫我去医院输液治疗,输了七天的液后炎症总算消了,但伤口并未长好,李红艳再一次跟我说:“等皮肤斑痕组织软化的时候再一次去眉山交通医院进行修补。”六个月过后,我再次鼓足勇气走进了眉山交通医院这个极端不负责,没有医疗水平,只为一己私利医院的手术台,当时我看到手术台我就全身发抖,更为严重及可笑的医疗手术再次进行了(至于可笑和严重是后来在华西才知道的),这次主刀医生成了他们医院的外科医生罗主任,这个庸医对我的会阴连合体和肛门的外括约肌进行了变态的修切,完全切除了会阴连合体和肛门括约肌.

    眉山交通医院置病人生死于不顾的这次治疗更为愚昧(后来从专家那儿才得知是愚昧),手术后不能吃任何食物,但在这期间医院只给我输了一般的生理盐水和一些消炎药,当我饿得发昏,要求输一些营养液时,被医院以会产生大便为由拒绝了.其实他们是为了节约药费,因为医院是为我免费治疗,在第六天就进行了拆线手术(这后来问川医的医生说,这种手术至少半个月左右才能拆线)可在医院呆了不到十天,伤口又感染化脓,再次缝合修补失败.而且感染,当时大小便都痛,在医院住了长达二十多天的院,是问要多大的手术才能住这久的院,他们医院就差点没把人整死。

但他们这种庸医水平并未让手术成功,回家后我发现病情更严重了,大便完全失禁了。。。。没想到他们所谓的免费把我治好是把我弄成残废。

      医院竟然还建议等一年,等皮肤软化得差不多了再进行手术,他们居然还说一年不行,等两年,两年不行,等三年.....现在我才知道他们一定是想让我们等到他们眉山交通医院关门倒闭,事情就不了了之了,太阴险了,拿着手术刀草菅人命。

我们觉得事情越来越严重,就私自去四川省医院和华西医院检查,专家教授说我的不只是会阴三度撕伤,而且直肠撕伤两厘米,肛提肌断裂,刚发生撕伤时就应该转到上级医疗进行治疗,现在不能治愈了,我们才发现眉山交通医疗不但医疗水平差,医师严重违背救死扶伤宗旨,而且严重漏诊漏治,延误病情。

当我们意识不通过法律途径是解决不了此事时,我们要求封存病历,在封存病历时,发现交通医疗做了胆大包天,知法犯法的事情,他们篡改了病历。

之后,我们才到了东坡区卫生局投诉,卫生局的人听了我们的叙述后,深感同情,说等到他们叶股长回来汇报此事后,一定严肃处理他们这种发生了医疗事故不上报并且伪造病历的行为,等了两天我们又去找到卫生局,他们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就开始了推托,说叶股长还没回来什么什么的,我们等了两天又去,又说某某领导不在,办不了什么的。我就问他们:是不是你们领导没在,你们就不做事情了,接到了投诉为什么不受理?并且告诉他们说当时我们医患双方是当着面把病历封存好了的,希望他们开启病历时一定要通知我们才能启封病历,我们要检查病历的完整性。可卫生局置我们再三的要求和合法权益而不顾,知法犯法和眉山交通医院狼狈为奸私拆我们本已封存好的病历,严重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并且对于我们的投诉,只是口头告知我们处理结果。我们找到他们刘纪斌局长,控告他们医政科的不作为,他们刘局长居然包庇纵容,给我们明说:“叫我们去告他们卫生局”。在他这句话的鼓励下,我们走上了艰难的信访之路找到东坡区政府李小岳书记、岳区长及公安局史书记,才为我们主持了公道,在他们的要求下东坡区卫生局才给了我们关于眉山交通医院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五十八,《执业医师法》二十三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等非常严重的伪造、涂改病历及操作失误,延误病情造成医疗事故的处罚结果,充分证明了交通医疗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应该给予眉山交通医院停业整顿,李红艳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但东坡区卫生局只给予了交通医疗警告处分,充分说明他们一丘之貉,为虎作伥,白拿着纳税人的钱却帮着不法分子,玷污共产党的名声,这些人应该剔除出共产党的队伍。

对这些共产党培训出来的干部,却违背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还有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东坡区法院主管我案子的法官,我们将眉山交通医院告上法庭,一面未见的法官把我叫到办公室,先入为主地对我说:“你的不是医疗事故。”那么我想问法官,你凭什么说我这不是医疗事故呢?你了解我的情况吗?你凭什么没有调查就帮着眉山交通医院呢?就算交通医疗给你说了我不是医疗事故,难道你就能听他一面之词,违背自己的职业法则也说我这不是医疗事故吗?因为我的病情十分严重,我希望法院能尽快处理我的案子,我好说歹说希望法官能将我的案子重视起来,到法院找法官,希望把我的情况给这位人民公仆反映下,保安打电话过去一说是我,法官问都不问是什么原因马上就在电话那头说不见,可三个月过去了,无一点音讯,我还不能问他案情的进度,只要一问他,他不是说很忙,还动不动就叫我去告他。

我因为大便失禁,不能工作,一家五口全靠我老公一人900元的工资来维持简单的生活,最重要的是发生此事两年以来,我与我老公之间完全没有了性生活,开始有12次,每次都是疼痛异常,最后不欢而散,因为我怕家庭破裂,我也经常怀疑我老公在外有女人,为此我们经常吵架,甚至闹过很多次离婚,生小孩对每个女人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但我却为了此等正常事要尚失女性特征和夫妻“性”幸福,更可恨的是每天还要遭受大便失禁的痛苦,是问各位女同胞看了此事,还有谁敢去蒙害生命的眉山眉山交通医院生小孩,而且这些私立医院到处都是关系网,我们平民百姓找到申冤的部门,他们都不主持公道,把我们象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本来今天是想找东坡区卫生局的,结果把我们到处踢,我们一天找过6个相关部门,却没有一个部门为我们主持公道,都说没有权利管眉山交通医院,实在没有办法了,我想只有通过网络发贴,希望广大人士和媒体行动起来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惩罚草菅人命的医院,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监督政府部门重视老百姓的疾苦,充分发挥人民政府为人民的职能,让我们生活在一片详和安宁的天空之下。

发表于 2008-11-29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帮我们主持公道,出出主意好吗?

发表于 2008-11-29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版主的通过,让广大的网民和善良人士可以知道我们的痛苦,也可以避免更多的人受到无良医院的迫害!也希望有更多博学多才的人士可以帮我讨回点公道,本人所诉内容全部属实,

http://www.msrb.com.cn/article/2008/0714/article_5659.html,

这个网址是我们眉山本地新闻网的采访,希望大家看一下,充分证明东坡区卫生局和交通医院狼狈不奸,视群众舆论为不存在.

发表于 2008-11-30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


发表于 2008-11-30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1-3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1-30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1-30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1-3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1-3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11-30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官司要搞几年,也别急.如果能有大医院手术治好你的病,可以叫交通医院拿钱你到大医院治疗.

发表于 2008-11-30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呀?上面没有投诉的人呢?好像比较虚幻呀,你整真实点哈!

发表于 2008-11-30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为民医生在2008-11-30 13:02:00的发言:
民事官司要搞几年,也别急.如果能有大医院手术治好你的病,可以叫交通医院拿钱你到大医院治疗.  
这位医生、你讲得太好了、我赞成你的意见呀。我看了她的有关到华检查的病历,叫她月经干净后就去手术,她怎么不去呀,在拖啥子呢?是想敲诈医院吧!如不是敲诈的话,你可以先去治了在说下文呀。你说是吧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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