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此喜讯只针对南充市城管局准备以罚代管处理仪凤街4-2胡学宇的违章、使其神奇漂白合法的喜讯
历经13年3月至今年8月申请,无数次程序,仍告之需顺庆城管局长批复,对此2013年现场投述的违章建筑龙涛局长仍然答复:准备只罚款不
拆除。理由是属于13年建的楼中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所以。以后只要交钱就没有违章建筑了~~,应该为顺庆城管的一大业绩吧!
1、原局长苗长青在单位仪凤街63号里有有3-3和4-2两套房。2012年在3-3外公共区域扩建一间占为私用。 2、2013年将4-2卖给胡学宇(搬镇人)。苗长青承诺胡也可以在4楼的共用公共区域扩建一间房。苗收得购房款。 3、胡购房立即在共用公共区域私修房。4-3业主得知后,在修建现场阻止。苗家前来大吵,最后说已卖给胡学宇,胡谎说人多不够住,谎称不再修建。等阻止人走后即修好(后用于出租赚钱) 4、投述到中城城管大队,协调无果,禁令胡某不准装修使用,胡某带各方“亲戚”恐吓,且预行流氓行为侮辱4-3业主。城管下发《限期十日整改通知》 5、胡某拒不拆除,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向顺庆城管申请执行拆除。 6、顺庆城管答复不归城管管。说找城建、房管局、规划等,均答复归城管管理,或城管不管,找信访。 7、区政府、区信访,市信访。市长热线电话、市长接待日,最后还是城管管理。城管还是不管。又找到(南府函〔2010〕22号):属于《南充城管职责》城管职责。 8、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说要找相关部门“鉴定”这是“违章搭建”,房产证、产权规划图纸,修建现场摄像和录音无效。 9、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说:你们也修了(这是胡某的,胡某都不需要出面,城管局长如此上心),对方若大的崭新违章房修在那不管,却如此上心近20年前单位在把公用厕所包进住宅,并经房管局审核、现场堪丈,获得并过户产权证和产权图纸过户的投述人。 10、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现找到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不属于政府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
龙涛局长说:准备只罚款不拆除。
大家可以放心修了。我们的地区官员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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