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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喜讯,从此以后只要交钱南充市就没有违章建筑了,南充市城管局史上最牛的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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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好消息!!此喜讯只针对南充市城管局准备以罚代管处理仪凤街4-2胡学宇的违章、使其神奇漂白合法的喜讯



历经13年3月至今年8月申请,无数次程序,仍告之需顺庆城管局长批复,对此2013年现场投述的违章建筑龙涛局长仍然答复:准备只罚款不




拆除。理由是属于13年建的楼中房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所以。以后只要交钱就没有违章建筑了~~,应该为顺庆城管的一大业绩吧!







1、原局长苗长青在单位仪凤街63号里有有3-34-2两套房。2012年在3-3外公共区域扩建一间占为私用。
2、2013年将4-2卖给胡学宇(搬镇人)。苗长青承诺胡也可以在4楼的共用公共区域扩建一间房。苗收得购房款。
3、胡购房立即在共用公共区域私修房。4-3业主得知后,在修建现场阻止。苗家前来大吵,最后说已卖给胡学宇,胡谎说人多不够住,谎称不再修建。等阻止人走后即修好(后用于出租赚钱)
4、投述到中城城管大队,协调无果,禁令胡某不准装修使用,胡某带各方“亲戚”恐吓,且预行流氓行为侮辱4-3业主。城管下发《限期十日整改通知》
5、胡某拒不拆除,20133月至20148月向顺庆城管申请执行拆除。
6、顺庆城管答复不归城管管。说找城建、房管局、规划等,均答复归城管管理,或城管不管,找信访。
7、区政府、区信访,市信访。市长热线电话、市长接待日,最后还是城管管理。城管还是不管。又找到(南府函〔2010〕22号):属于《南充城管职责》城管职责。
8、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说要找相关部门“鉴定”这是“违章搭建”,房产证、产权规划图纸,修建现场摄像和录音无效。
9、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说:你们也修了(这是胡某的,胡某都不需要出面,城管局长如此上心),对方若大的崭新违章房修在那不管,却如此上心近20年前单位在把公用厕所包进住宅,并经房管局审核、现场堪丈,获得并过户产权证和产权图纸过户的投述人。
10、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现找到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不属于政府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

龙涛局长说:准备只罚款不拆除。

大家可以放心修了。我们的地区官员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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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发表于 2014-8-8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都建起,莫吃亏

发表于 2014-8-8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逻辑还可以,让对方给点补偿吧,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多好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8 09:19
这多好,有时间在顺庆府切找个踏踏修个房房,俺也成顺庆人啦!交罚款没买房贵嘛!

发表于 2014-8-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处理方式怕是要不得哟
发表于 2014-8-8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小刘速速彻查。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城管局长再让走程序,又走了半年,说交给下面的人了。下面的人说交上面了。找到市城管局,告之不会交上来,让找顺庆城管局。原来一直就在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这里批呀。这功力真是赤裸裸,不穿衣服!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城管局长再让走程序,又走了半年,说交给下面的人了。下面的人说交上面了。找到市城管局,告之不会交上来,让找顺庆城管局。原来一直就在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这里批呀。这功力真是赤裸裸,不穿衣服!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1.南充顺庆城管局长龙涛先说:别人也修了,有承重问题.(因违建人说的)------一开始就说明办公大楼框架钢筋结构,不存在承重问题,街道完全知道情况。

  2.城管局长说:不归他们管,找其它部门--------城建,规划 、房管均答复:划归城管,城管不管找信访。

  3.城管局长说:要我提供证据证明对方违建----------违建房子摆在那,现场处理城管、街道的人,现场搭建摄像、录音,照片、房产证均不认、无效。

  3.城管局长说:属“室内结构改造”不归他们管---------房管局、区市书记信箱答复、 区信访市信访,:划归城管。
  4.城管局长说:已转房产局---------房产局已当时文件回函:转回城管,由城管管理。
  5.城管局长说:不归他们管---------市长接待日处理划管区政府,区政府划归城管处理。
  6.城管局长说:不归他们管---------个人找出市、区府文件(南府函〔2010〕22号):属于《南充城管职责》
  城管局长说:要我提“鉴定”证明属于“违章搭建”----------规划、房管局答复:不提供鉴定业务,有证即合法,无证即不合法。
  8.城管局长说:你们也修了(这是胡某的,胡某都不需要出面,城管局长如此上心),对方若大的崭新违章房修在那不管,却如此上心近20年前单位在把公用厕所包进住宅,并经房管局审核、现场堪丈,获得并过户产权证和产权图纸过户的投述人。

  10、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11.城管局长说:你不是业主 -------提供父母书面签章《全权委托书》(违章建筑只能业主才能投述吗?)

  城管局长说:你怎么证明你父母离没离婚,要为难你,方法多得很----------我拿着全家户口本和《全权委托书>傻了眼,我到哪里去找《没离婚证》??!!!


  问城管局长龙涛:你在保护哪个?维护谁的利益。城管轻声说:“我在维护全楼人的利益~~”。。。。

  城管局长说:要不,你去法院麻。。

发表于 2014-8-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以放心修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城管局长再让走程序,又走了半年,说交给下面的人了。下面的人说交上面了。找到市城管局,告之不会交上来,让找顺庆城管局。原来一直就在顺庆城管局长龙涛这里批呀。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夫挡关,万夫莫过!!政令不出中央。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段时间再给大家说说这一路对这个简单违章搭建“信访”过程中的和信访局“奇遇”事情,有摄象。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段时间再给大家说说这一路对这个简单违章搭建“信访”过程中的和信访局震憾人心的“奇遇”事情,有摄象。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发表于 2014-8-9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出事了,怕一群人的官帽儿要除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9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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