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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又子子

[群众呼声] 喜讯,从此以后只要交钱南充市就没有违章建筑了,南充市城管局史上最牛的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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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9 19:54
楼主SB,不是我骂你,这样的帖子直接去新浪,立马解决。麻辣影响太小,还经常沉帖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楼主| 发表于 2014-8-9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更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0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0 09:48
一刀捅上,世界就安静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8-1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0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局长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3年修建当天现场投述就成历史问题了,找出文件政策规定此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不符合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范畴,所以不属于政府特殊照顾范畴(且可照顾范畴是指违章建筑不造成影响,也不是生活所需(用来出租赚钱),并有明显的安全隐患!根据《物管法》邻里不造成影响首先要相邻签字同意,同意后再是业主投票,最后才是政府处理)。而这些城管自己就决定了??不要“鉴定”了?是装不懂还是真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14-8-10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发表于 2014-8-10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lol:lol

 楼主| 发表于 2014-8-10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楼主| 发表于 2014-8-11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8-11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楼主| 发表于 2014-8-11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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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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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仍有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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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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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2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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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2013年在公共区域,共用阳台和消防安全通道上“强行”修建的违法房,对相邻业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影响,且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更不是因为生活需要,而是用来出租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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