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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官官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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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四川巡视组能来查查南江县的官僚们,看看他们拿国家俸禄是真为老百姓办事吗?官官相互,无视法律,专门制造冤家错案。
政府有关人员为了帮一个省财政厅专官南江公检法几大单位拨款的李新成,联手私吞四川正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南江县公安局纪委陈书记以先关人再找证据的强盗逻辑,说的没问题找问题,找不出问题他派全县公安干警找问题,把我公司的法人代表关了九个月,要按照他们拟定的条件一字不漏的签字画押,不画押不放人。李新成的哥哥李明成拿着老百姓的购房款八百万逍遥法外他们不管不问,把一个投资五百多万修房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投资者关起,强行的在看守所里要按照他们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协议画押,要我们把取得合法手续并已修建了七楼的全部资产让给李明成,目的是李明成把后续工程完成了就是李明成的功劳,李明成的诈骗罪就一笔勾消,就可以不用坐牢了。
       望中纪委来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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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8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要进行投诉举报请进行详细说明。
发表于 2014-8-8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狼房地产是不是岳正狼哦,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把房子修好我们入住呢?

发表于 2014-8-8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你也在岳正良那里买房子了?岳正良那个老狗日的是个大骗子,骗了我十五万 ,房子都没影了!

发表于 2014-8-8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岳正良还在说人家,他自己就是个老骗子!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22: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8-8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岳正良?我姑妈在那里订的房子交了15万都几年了,直到现在房子都还没影。自己都是个骗子

发表于 2014-8-9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古至今都这样。

发表于 2014-8-1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世态炎凉,那有为百姓而互,只有官官相互。

发表于 2014-8-1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2000年李明成就在开始修红渠花园了,修了八年才起了地基,岳正良接手4个月就修了六层,要不是李明成挡,第七层因该也不会全部报废,现在政府又解决喊阿尔文公司修,看了楼上这篇,可能也悬哦!猴年马月才修得起哦,修起了还不一定能解决购房户的问题,当初李明成喊我借钱抵房,辛好没上当:victory::victory::victory:

发表于 2014-8-12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实情况:
             南江县红渠花园五号楼由红渠电站出土地,南江县宏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李明成接受开发公司的委托具体实施。岳正良为投资合伙人之一,约定岳正良投资按三分计息不分红,可岳正良却以投资为由并利用他在政府有一些熟悉的官员的优势,硬要红渠电站把该项目签到他个人名下,并且以他个人的名义出售了许多房产,售房款卷为己有,去挂靠南江县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鹏达公司知情后,不同意挂靠。岳正良只有成立四川正良房地产开发公司,将红渠花园五号楼改为正良大厦,谎称要对其开发,并对政府、法院立下承诺,由他解决一切遗留问题。可是三年多,房屋丝毫未动,领导催问,他就放火炮表示动工。一共放了五次火炮都未动工,以此欺骗政府领导和购房户。
       2013年5月,岳正良被关押,问他修不修房,他说他是外行不会修房,还是让李明成按原计划继续修建。并与李明成多次谈判达成续建协议,约定岳正良负责办理移交并全力协助李明成。岳正良被释放后,却又出尔反尔,不仅不协助配合还设置障碍,让工地无法动工。利用他妹夫岳明(南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关系到处打听政府的决策机密,到处上访。上访不成便出此下策,网上诬告,望各级领导惩办这害人之灾星。
      各位网友,相信你们的眼睛是明亮的,好好认识这个来自仪陇县的骗子岳正良。

发表于 2014-8-12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岳正良还骗了信用联社350万元贷款,至今未还。还欠利息100多万元。

发表于 2014-8-13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明成 发表于 2014-8-12 19:20
真实情况:
             南江县红渠花园五号楼由红渠电站出土地,南江县宏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李明成 ...

李明成利用其哥哥李新成(原省财政厅专管南江县公检法几大单位拨款)的关系网,强行的把我关到看守所,逼迫我与李明成签了不合法的协议,叫我让出红渠花园5号楼的开发权,先还我100万元钱,就连这个不合法的协议李明成都办不到,强行霸占我公司办了合法手续并已修建七层楼的在建工程,从3月1号就进场到现在,没办任何手续并且政府一切给你开绿灯的情况下,为何还不动工修建呢?试问你有那能力解决你所骗800万元的遗留问题吗?
岳正良骗与被骗自有法律评判,虽然你不服终审判决现已上诉到高院,但我相信法院不是你家开的,红的说不成黑的。

发表于 2014-8-13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终审判决你差岳正良500多万元,正在执行时你带着购房户几百万逃跑,网上通缉2013年3月才被西安公安局捉拿归案,你哥哥李新成为了给你李明成洗脱罪名才找借口强行的把岳正良关起,不关岳正良并逼迫岳正良把已修七层的红渠花园五号楼让给你修,你能洗脱诈骗罪吗?

发表于 2014-8-13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终审判决你差岳正良500多万元,正在执行中时你带着老百姓的几百万购房款逃跑,全国网上通缉你,在2013年3月份才被西安公安局捉拿归案,你兄弟李新成通过关系找借口才把岳正良关进看守所,逼迫岳正良把已修建了七层的红渠花园五号楼让给你修,不然你能洗脱诈骗罪吗?

发表于 2014-8-13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岳正良纯属胡说八道

发表于 2014-8-13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岳正良是个惯骗。全南江人都知道,谁给他打交道,都会倒霉。八九十年代他骗跨了南江和外地很多家药材公司,让许多人无家可归。二千年期间他以可借钱给他人为幌子,骗了南江人许多私人房产,让许多人背井离乡。岳正良在李明成处施骗,几百万,骗跨了李明成,坑了老百姓,害了南江县政府。

发表于 2014-8-13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说几点:
      1、没有任何人逼迫他岳正良签订任何协议,若说“逼迫”成立,也只能说明岳正良是懦夫,“逼迫”就签就按手印,太笑话了。
      2、协议约定说可给岳正良支100万元是事实,但前提是由岳正良办理完移交,如实报账后超出100万元支100万元。你岳正良不报帐,我没有义务凭白无故支付你100万元,你岳正良又不是我儿子。
      3、现在红渠花园五号楼已动工。只是经常停工,其原因是岳正良不仅不配合还设置许多障碍,动动停停。购房户的眼睛是雪亮的。
      4、李新成根本不管这件事,他要管的话,岳正良不会诈骗成功。他只是受我之托请了律师,一切都是由律师依法操办。
      5、红渠花园五号楼的建设与岳正良根本就无关,自始自终都无关。岳正良你也别自作多情,再不要欺骗百姓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22: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关注!高院的判决下来附上就真相大白了,李明成行骗的日子也该到头了。李明成在2000年时由于债台高筑街都不敢上,饭都吃不起,是岳正良帮你还清你在他人处的债务,你现在恩将仇报,有本事你把诈骗老百姓的钱还清,把经过几级法院审判后差岳正良的钱还清哟!
红渠花园五号楼经过公安局九个月的查证,一至七楼全是正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并已办了合法手续的,怎么该跟你李明成算账?你李明成算个啥?你醒醒吧!我相信法律是公证的,骗子终究会受到的制裁。

发表于 2014-8-13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等高院判决,还说这么多干啥,吃饱了撑得慌吗?
           我李明成自从上大学的那一天起,就不缺吃、不缺穿、不缺住、不缺钱用。
           我的一切行为都是合理合法,无可非议。
           我不欠你岳正良的钱,有异议到法院,这点都不懂吗?还在这上面操。羞死你老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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