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说几点:
1、没有任何人逼迫他岳正良签订任何协议,若说“逼迫”成立,也只能说明岳正良是懦夫,“逼迫”就签就按手印,太笑话了。
2、协议约定说可给岳正良支100万元是事实,但前提是由岳正良办理完移交,如实报账后超出100万元支100万元。你岳正良不报帐,我没有义务凭白无故支付你100万元,你岳正良又不是我儿子。
3、现在红渠花园五号楼已动工。只是经常停工,其原因是岳正良不仅不配合还设置许多障碍,动动停停。购房户的眼睛是雪亮的。
4、李新成根本不管这件事,他要管的话,岳正良不会诈骗成功。他只是受我之托请了律师,一切都是由律师依法操办。
5、红渠花园五号楼的建设与岳正良根本就无关,自始自终都无关。岳正良你也别自作多情,再不要欺骗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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