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像平昌县取经.
平昌县:纪检监察系统正风肃纪严防“灯下黑”
发布日期:2014-09-30 13:45:47 来源:巴中市纪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巴中市平昌县纪委监察局坚持“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理念,正风肃纪从纪检监察系统自身抓起,从小事抓起,严防“灯下黑”现象。
成立专班专抓。县纪委监察局组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监督室”,挑选原则性强、敢于逗硬的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巡察监督组”,配备专用设备,不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督查。建立专门档案,作风督查情况作为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
治理干部“走读”。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巡察监督组不定期深入乡镇,或利用纪检监察视频会议系统开展晚间点名,督查乡镇纪委干部周一至周四晚间驻乡情况,对下班跑“通学”的纪检干部,严肃处理。
常态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纪检监察干部执行上、下班工作纪律、请销假纪律和财经纪律情况,重点查处迟到、早退、上班不在状态,“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纯正会议风气。会风体现作风。对纪检监察系统召开的各类会议,坚持会议签到、会前强调纪律、会中狠抓反面典型、会后严肃处理。今年来,3名纪检干部因开会迟到、打瞌睡、抽烟、不按要求着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
“零容忍”查处典型。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坚持从快从重,绝不姑息,体现解决“灯下黑”问题的决心。换届以来,1名纪检干部受到“一案双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名纪检干部因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
坚持对外曝光。对纪检监察系统内受到查处的干部、受到责任追究的干部、受到诫勉谈话的干部,一律通过《纪检监察督查通报》全县通报。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公布12388、08276612388、96960等举报电话和中央、省、市、县纪委举报网站,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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