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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处伸冤

[群众呼声] 8月21号在苍溪金山角处,电力公司职工撞死一对夫妻,态度强硬不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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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 09: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处伸冤 发表于 2014-8-31 15:40
至于一起喝酒的,我们也不知道有哪些,但是政府肯定知道!

一个人自己是喝不了那么多的,劝酒的是渐接的杀人凶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赶紧查,时间长了监控就没了。

发表于 2014-9-1 09: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媒体吧、现目前让媒体曝光、政府在有压力、有社会舆论的情况下一定会处理的。

发表于 2014-9-1 09: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拿着横幅去他家门口闹.哭泣事情闹的越大越好喊中央纪律部查他退休前的资金-只要一查,他贪污的钱就查出来了

发表于 2014-9-1 09: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_AJKT6 发表于 2014-8-31 13:35
地方政府太黑了,不管怎样,机动车撞死人就是全责吧,还说保护弱势群体

这种事能怪政府?该判刑的判刑,该执行财产的就强制执行!难道每出一次这种事,政府啥话不说,干脆利索的全部都赔,朋友,你会有意见不?!同情受害者,严惩肇事者,理所应当,但也应当理性思考!

发表于 2014-9-1 0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处伸冤 发表于 2014-8-31 12:52
肇事者:冯冰,男,现年42岁,身份证号:510824197112050018 联系电话:15983936754,事发时驾驶川HD9047号 ...

不是说肇事者己被刑拘了吗?

发表于 2014-9-1 09: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曼_LK727 发表于 2014-8-31 17:12
直接把尸体放政府办公室去,要那些废物领导干嘛

支持受害者应该!朋友,不过你这个建议过激了点,只会给受害者添乱!理性违权!

发表于 2014-9-1 09: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李若冰_Zvv0P 发表于 2014-8-31 18:55
政府不作为的话,你就花些钱,把你父母的遗体送到政府部门,届时我们帮你提前打央视新闻热线

儿子,坚强!

发表于 2014-9-1 0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律师,找记者,上新闻,找电视台,找省上,去举报

发表于 2014-9-1 09: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_GojLo 发表于 2014-8-31 12:54
兄弟,酒驾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的?

找记者,上新闻,电视台,去省上举报,找律师,很多办法收拾这样的人

发表于 2014-9-1 09: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上访、相信正义永远是大于人情。逃避不是办法。解决问题才他的唯一出路。必须严罚。相信更多的人会支持你们的,加油!坚强!1

发表于 2014-9-1 09: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妈的电力公司的领导难道不管吗?牲畜不如没有一点怜悯之心!

发表于 2014-9-1 0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苍溪政府最腐败不过,借此机会好好打压下那些贪官

发表于 2014-9-1 0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儿子,坚强!

发表于 2014-9-1 1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至猩猩的你 发表于 2014-9-1 02:28
苍溪政府的贪官们,你们一届一届的除了会贪,还回干啥,你们还能干点人事不???

说的太好了

发表于 2014-9-1 1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_AJKT6 发表于 2014-8-31 13:29
要陪的

酒驾!保险公司不得赔!
发表于 2014-9-1 1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是酒驾,告噻!

发表于 2014-9-1 1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找新闻媒体给报光,太不像话了,法制社会岂容这些人渣横行霸道_

发表于 2014-9-1 1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上访嘛,把事弄到上面去

发表于 2014-9-1 10: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狗的的太没良心了,孩子节哀顺变:'(

发表于 2014-9-1 10: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找那些一起喝酒的人!他们也有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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