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4439|评论: 145

平昌县公安局关于李某被伤害案的情况通报

[复制链接]

2013十佳认证机构

发表于 2014-9-22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昌县公安局
关于李某被伤害案的情况通报

广大网民:
    2014年9月5日7时许,我局城西派出所接到一名学生报警称:“李某在学校寝室内被胡某用刀划伤”。
    接警后,我局庚即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经查:9月4日22时许,平昌二中高三学生胡某与同寝室的李某在校因琐事发生口角,并发生抓扯,胡某用平时削铅笔的美工刀划伤李某的手臂及面部,李某被老师和同学送医救治。截止目前,案件基本事实已查清。9月19日,经法医对受害人李某伤情进行鉴定,其结论为:李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并将鉴定结果告知李某,李某及其家人拒绝在《伤情鉴定告知书》上签字,至今未向我局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平昌县公安局
                                             2014年9月22日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3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5.11.3 轻伤二级
   b)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1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4-9-22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按程序来,按法律办事总是对的

发表于 2014-9-22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开始调查也要有过程撒,哪些整案子的又不是神仙~!

发表于 2014-9-22 16: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好样的,有调查有依据,顶一下。

发表于 2014-9-2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在办事,最终都会得到处理,我们静待结果哈

发表于 2014-9-2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根源不是如何处理人,是如何预防,家长们  自己平时过问孩子了吗  等出了事才知道着急,找这个找那个  孩子教育不是别人的事!

发表于 2014-9-22 16: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9-22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介入及时,事件调查总还有个过程,耐心等待吧!相信平昌公安会给力的!

发表于 2014-9-22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平昌公安局做事还是有板有眼的,连伤情鉴定标准都弄出来了,我也去网上百度一下

发表于 2014-9-22 16: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9-22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都要按法律程序来才是对的。

发表于 2014-9-22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伤人应该负责,但又是个学生,从和谐的角度出发,不好把握哟
发表于 2014-9-22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得到了一个官方的答复,但是伤人者的行为和被伤者的创伤却已无法挽回,学校和家长还是要多思考一下如何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娃儿些

发表于 2014-9-22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回复的清清楚楚,有条有理,还引用法律依据,赞一个

发表于 2014-9-22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受了伤的学生的确值得同情,伤人的不应该,大家都往扰走吧,有利于事情解决

发表于 2014-9-22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在调查,就一定会有结果,大家耐心等待。

发表于 2014-9-2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打人的肯积极拿医药费等,事情好解决得多,不拿话就拘留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