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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黑心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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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湖名都业主应该集体退房,这个可以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10:32
爱你好伤心!阳光物业管理公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11:55
狗屁张永沛!请人打人的张成一直不出现来解决事情!他可以代表所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呵呵!你牛的!对也是你,错也是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11:56
绝对有人删评论的!麻辣论坛也是个不能让人民说心声的地方了对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11:57
既然这里删评论,得不到领导重视!那我们就别的地方发贴!我看有人管没人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12:06
西湖名都开发商张永沛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公然包庇阳光物业法人代表也就是他儿子张成请人殴打业主这件事!天理何在!如果光钱能解决问题!那我们业主是不是可以凑钱把他们两爷子打一顿?

发表于 2014-10-9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物业多好的名字啊,阳光应该是暖暖的,可现在阳光物业带给业主的寒心,对于这些发生的事情不知道作为开发商与物业你们有何感想。
  有句话说的好,物极必反,虽然你们开发商有势力、有后台,你们想过没有你们这样就是在积攒矛盾,这些矛盾的积攒会越聚越大,在莫一个特定的条件下将会爆发,到那个时候估计你有多大的后台也无法再去袒护你了,所以我奉劝你们还是想想你们应该怎么去做.
  首先我想问问你们物业在收物业费的时候想过一下几点没有。
  1、你们物业做过什么?
  你们物业现在的状态是每天只是收收垃圾,找几个保安在门口坐坐。
  2、配套的设施是否齐全?
  你们对于设施的维护很不到位,设施多处损坏,坏了很久也不给修复,还有很多我个人所不知道的。
  3、业主的安全问题?
  这个就太过份了,作为业主,换句话来说作为你们的衣食父母,你们就用现在的态度来对待?你以为你们真的就是黑社会了?黑社会还有个道义问题了。
  你们这样做只能叫业主感到在安全上的不安。
  4、物业处理事情的态度?
  你们物业现在采取的是不作为态度,有事不解决不出面,难道非要等到事态扩大才出来解决吗?
  以上这4点只是我个人所看到的,因为我入住时间不长,但就已经看到了这么多本不该发生的事情。
  
  下面我想问一下开发商及物业的高层管理人员。
  我也不知道你们这些高层管理都是什么学历,都是什么专业,但我希望你们去学学经济学与人际关系学。
  像西湖名都这么大的小区如果管理得当,它将给你们带来巨大的财富,上千家的住户,几百辆的汽车,这么多的出租商铺,想想这都是什么?这可都是钱啊。
  物业费:你们如果物业管理到位,收费合理,难道业主都不交你物业费?就算有个别业主不交,到那时你也可以理直气壮的起诉这个别业主,(现在不是有物业法吗?)但现在你敢起诉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吗?答案是你不敢,因为你的所做所为。
  停车位:好像这个小区应该拥有数百个车位吧,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啊。
  你们想想现在的车位使用情况是什么?我个人也不提倡免费使用这个意见,收费是正常的,但要看你怎么去收,收多少钱,360元每月太贵了吧,比成都的高档小区的车位还贵哦,我觉得150一月是比较合理的收费。这个问题不用我给答案了吧?收费合理,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去管理那些乱停放车辆,才能解决地面混乱的问题。
  说实话写的我都有点烦了,这些本都是你们物业和开发商应该想到的,但现在我们还需要去提醒你们。
  如果你们觉得你们真的没有能力去管理这个小区,我觉得你们应该尽早离开,如果不离开就应该去想办法去做好,总知和业主搞好关系,做好物业应该做的,对你们开发商也好物业公司也好是没有坏处的。
  也不知道我们写的你们开发商和物业看不看,看不看是你们是,写不写是我们的事,做不做是你们的事,闹不闹是我们的事,收不收是你们的事,交不交是我们的事,反正话都说了,你们自己看着办吧,奉劝你们不要让我们业主把事情做大,等事情做大了倒霉的就不是业主了~想想吧!

发表于 2014-10-9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湖名都开发商张永沛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公然包庇阳光物业法人代表也就是他儿子张成请人殴打业主这件事!天理何在!如果光钱能解决问题!那我们业主是不是可以凑钱把他们两爷子打一顿?

发表于 2014-10-9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居住在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大道“西湖名都”的住户,西湖名都开发商和阳光物管,心狠手辣,贪得无厌,业主多次找物管协商相关问题处理,但物管负责人一直不露面,也不给于答复,不顾及小区百姓的死活,将小区业主作为其赚黑钱、赚大钱的工具,几百户小老百姓就被房地产商和政府轮奸了,请问,天理何在?下面列举开发商及阳光物业几件违法乱纪事实:
一、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物管多次殴打小区业主,致使业主苦不堪言,痛也不敢吭声。2014年10月2日晚10时许,小区业主苟某夫妇因为在车库门口抱怨收费不合理,便当场遭到阳光物业法人的辱骂和威胁,当业主驾车至负一楼准备下车时,便遭到突然冲来的8人暴力殴打(有监控视频为证),据当事人苟某确定打人者中就有曾对他厉声辱骂的阳光物业法人,事至今日,苟某依然住在巴中市人民医院,物。管方没作任何回应,在警方未抓住肇事者前,请问我们住在小区内,何来安全感,连人身安全也不能保证,要这样的物管这样的保安何用?
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2014年8月小区3号楼一单元,多户人家被小偷光顾了,(巴中新报曾对此事作了报道),请问相关部门,物管尽到本应尽的义务了吗?、
三、交付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房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时,至少要有《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房屋实测面积报告》以及1、2、3、4号楼的大产权证。但是我们在交房现场不但没有看到《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实侧面积报告》,也没有看到即将交付的5号楼、6号楼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更不用说大产权证了,我们无法知道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因为我们没有看到《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也不知道交付给我们的房屋面积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因为我们没有看到《房屋实侧面积报告》),更不知道我们的房屋是否设定抵押(因为我们没有看到大产权证)。
四、交付的房屋未达到合同的约定交房标准。
    (1)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交付房屋与合同上设计的不符合。
  (2)室内没有安装可视对讲防盗门。
  (3)部分业主多次反应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但开发商一直没有进行处理,部分业主新装房屋由于漏水已损坏,但开发商也没有进行赔付。
    (4)对面修楼对我们房屋墙面造成的损坏,至今未处理。
五、物业管理收费乱,服务水平非常差。目前物业公司只有几名保安人员而且年纪大,服务态度恶劣。小区大门并未启用刷卡进门,陌生人进去未登记。卫生员服务水平非常差,业主每天把垃圾提到回收站,卫生员并未每天打扫楼道垃圾,导致小区卫生条件极差。业主反映的服务漏水等问题都无法有效得到解决。小区花草死的死,焉的焉,养护更换不及时。更可恶的是,小区现在除了篮球场无任何健身设施,原本仅有的几台器材坏了也就撤了,请问我们交纳的物业管理费该用来做什么呢?
六、将占用公共的区域的车位对外进行出售。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用,不得对外出售。
七、停车收费不合理。停车费原本定下了5元一天,就这样一年过去了。2014年10月1日国庆当天开始,物管就擅自上调价格开始刷卡收费,包月的360元一个月,2.0排量以上的400一个月。不办卡的就按小时计费,一个小时1元,关于这个收费标准的相关许可证业主也没有看见。这个收费标准在巴中来说太高了,就连市中心的位置对于内部业主也没这么高,小区业主多次找到物管经理商量这个问题,但是一直没有给业主答复。
八、擅自改变公共部位使用性质和用途,占为它用。物业管理的办公室那一栋房子,在小区的规划中没有,而现在竟是你们的高档办公场所。同时三号楼二单元墙体主体被打出一个大窟窿,请问你们考虑到业主的安全了吗?去年业主所交纳的装修保证金,装修结束,等待物业管理验收后,依然不退还保证金,请问谁给与你们权利私扣业主的钱?
对于上述问题,业主多次找该公司理论,并将上述意见送达阳光物业管理公司时,该公司不予理睬. 难道我们的合法权益就没有人来维护了吗?请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发表于 2014-10-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居住在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大道“西湖名都”的住户,西湖名都开发商和阳光物管,心狠手辣,贪得无厌,业主多次找物管协商相关问题处理,但物管负责人一直不露面,也不给于答复,不顾及小区百姓的死活,将小区业主作为其赚黑钱、赚大钱的工具,几百户小老百姓就被房地产商和政府轮奸了,请问,天理何在?下面列举开发商及阳光物业几件违法乱纪事实:
一、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物管多次殴打小区业主,致使业主苦不堪言,痛也不敢吭声。2014年10月2日晚10时许,小区业主苟某夫妇因为在车库门口抱怨收费不合理,便当场遭到阳光物业法人的辱骂和威胁,当业主驾车至负一楼准备下车时,便遭到突然冲来的8人暴力殴打(有监控视频为证),据当事人苟某确定打人者中就有曾对他厉声辱骂的阳光物业法人,事至今日,苟某依然住在巴中市人民医院,物。管方没作任何回应,在警方未抓住肇事者前,请问我们住在小区内,何来安全感,连人身安全也不能保证,要这样的物管这样的保安何用?
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2014年8月小区3号楼一单元,多户人家被小偷光顾了,(巴中新报曾对此事作了报道),请问相关部门,物管尽到本应尽的义务了吗?、
三、交付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房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时,至少要有《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房屋实测面积报告》以及1、2、3、4号楼的大产权证。但是我们在交房现场不但没有看到《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实侧面积报告》,也没有看到即将交付的5号楼、6号楼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更不用说大产权证了,我们无法知道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因为我们没有看到《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也不知道交付给我们的房屋面积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因为我们没有看到《房屋实侧面积报告》),更不知道我们的房屋是否设定抵押(因为我们没有看到大产权证)。
四、交付的房屋未达到合同的约定交房标准。
    (1)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交付房屋与合同上设计的不符合。
  (2)室内没有安装可视对讲防盗门。
  (3)部分业主多次反应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但开发商一直没有进行处理,部分业主新装房屋由于漏水已损坏,但开发商也没有进行赔付。
    (4)对面修楼对我们房屋墙面造成的损坏,至今未处理。
五、物业管理收费乱,服务水平非常差。目前物业公司只有几名保安人员而且年纪大,服务态度恶劣。小区大门并未启用刷卡进门,陌生人进去未登记。卫生员服务水平非常差,业主每天把垃圾提到回收站,卫生员并未每天打扫楼道垃圾,导致小区卫生条件极差。业主反映的服务漏水等问题都无法有效得到解决。小区花草死的死,焉的焉,养护更换不及时。更可恶的是,小区现在除了篮球场无任何健身设施,原本仅有的几台器材坏了也就撤了,请问我们交纳的物业管理费该用来做什么呢?
六、将占用公共的区域的车位对外进行出售。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用,不得对外出售。
七、停车收费不合理。停车费原本定下了5元一天,就这样一年过去了。2014年10月1日国庆当天开始,物管就擅自上调价格开始刷卡收费,包月的360元一个月,2.0排量以上的400一个月。不办卡的就按小时计费,一个小时1元,关于这个收费标准的相关许可证业主也没有看见。这个收费标准在巴中来说太高了,就连市中心的位置对于内部业主也没这么高,小区业主多次找到物管经理商量这个问题,但是一直没有给业主答复。
八、擅自改变公共部位使用性质和用途,占为它用。物业管理的办公室那一栋房子,在小区的规划中没有,而现在竟是你们的高档办公场所。同时三号楼二单元墙体主体被打出一个大窟窿,请问你们考虑到业主的安全了吗?去年业主所交纳的装修保证金,装修结束,等待物业管理验收后,依然不退还保证金,请问谁给与你们权利私扣业主的钱?
对于上述问题,业主多次找该公司理论,并将上述意见送达阳光物业管理公司时,该公司不予理睬. 难道我们的合法权益就没有人来维护了吗?请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发表于 2014-10-9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居住在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大道“西湖名都”的住户,西湖名都开发商和阳光物管,心狠手辣,贪得无厌,业主多次找物管协商相关问题处理,但物管负责人一直不露面,也不给于答复,不顾及小区百姓的死活,将小区业主作为其赚黑钱、赚大钱的工具,几百户小老百姓就被房地产商和政府轮奸了,请问,天理何在?下面列举开发商及阳光物业几件违法乱纪事实:
一、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是物管多次殴打小区业主,致使业主苦不堪言,痛也不敢吭声。2014年10月2日晚10时许,小区业主苟某夫妇因为在车库门口抱怨收费不合理,便当场遭到阳光物业法人的辱骂和威胁,当业主驾车至负一楼准备下车时,便遭到突然冲来的8人暴力殴打(有监控视频为证),据当事人苟某确定打人者中就有曾对他厉声辱骂的阳光物业法人,事至今日,苟某依然住在巴中市人民医院,物。管方没作任何回应,在警方未抓住肇事者前,请问我们住在小区内,何来安全感,连人身安全也不能保证,要这样的物管这样的保安何用?
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2014年8月小区3号楼一单元,多户人家被小偷光顾了,(巴中新报曾对此事作了报道),请问相关部门,物管尽到本应尽的义务了吗?、
三、交付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房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时,至少要有《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房屋实测面积报告》以及1、2、3、4号楼的大产权证。但是我们在交房现场不但没有看到《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实侧面积报告》,也没有看到即将交付的5号楼、6号楼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更不用说大产权证了,我们无法知道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因为我们没有看到《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也不知道交付给我们的房屋面积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因为我们没有看到《房屋实侧面积报告》),更不知道我们的房屋是否设定抵押(因为我们没有看到大产权证)。
四、交付的房屋未达到合同的约定交房标准。
    (1)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交付房屋与合同上设计的不符合。
  (2)室内没有安装可视对讲防盗门。
  (3)部分业主多次反应房屋存在漏水等质量问题,但开发商一直没有进行处理,部分业主新装房屋由于漏水已损坏,但开发商也没有进行赔付。
    (4)对面修楼对我们房屋墙面造成的损坏,至今未处理。
五、物业管理收费乱,服务水平非常差。目前物业公司只有几名保安人员而且年纪大,服务态度恶劣。小区大门并未启用刷卡进门,陌生人进去未登记。卫生员服务水平非常差,业主每天把垃圾提到回收站,卫生员并未每天打扫楼道垃圾,导致小区卫生条件极差。业主反映的服务漏水等问题都无法有效得到解决。小区花草死的死,焉的焉,养护更换不及时。更可恶的是,小区现在除了篮球场无任何健身设施,原本仅有的几台器材坏了也就撤了,请问我们交纳的物业管理费该用来做什么呢?
六、将占用公共的区域的车位对外进行出售。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用,不得对外出售。
七、停车收费不合理。停车费原本定下了5元一天,就这样一年过去了。2014年10月1日国庆当天开始,物管就擅自上调价格开始刷卡收费,包月的360元一个月,2.0排量以上的400一个月。不办卡的就按小时计费,一个小时1元,关于这个收费标准的相关许可证业主也没有看见。这个收费标准在巴中来说太高了,就连市中心的位置对于内部业主也没这么高,小区业主多次找到物管经理商量这个问题,但是一直没有给业主答复。
八、擅自改变公共部位使用性质和用途,占为它用。物业管理的办公室那一栋房子,在小区的规划中没有,而现在竟是你们的高档办公场所。同时三号楼二单元墙体主体被打出一个大窟窿,请问你们考虑到业主的安全了吗?去年业主所交纳的装修保证金,装修结束,等待物业管理验收后,依然不退还保证金,请问谁给与你们权利私扣业主的钱?
对于上述问题,业主多次找该公司理论,并将上述意见送达阳光物业管理公司时,该公司不予理睬. 难道我们的合法权益就没有人来维护了吗?请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14:05
祈求中央巡视组到巴中严查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殴打事件!西湖名都阳光物业,坑业主的物业!!!到目前为止都没看到阳光物业的法定法人代表出面解决业主在小区内被殴打的事件,只能让有钱有势的爹出面给自己擦尾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14:08
四川巴中准备买房的人们!如果是西湖名都的房子,或者物业是阳光物业公司的,请你们慎重考虑!我现在就买悔了,憋屈的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15:36
直到满意为止!!大家不要停!…

发表于 2014-10-9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上午回风社区主任和派出所所长还有些领导都来西湖名都小区办公室跟 被打的伤者家属 解决这件事情了还有很多业主也到场的。但是我看还是没得多大的效果!感觉是一伙的在那唱戏样!

发表于 2014-10-9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那些领导门是一伙的,在那里讲话都在不停地给开发商眨眼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16:00
物业管理公司是不像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9 16:52
车位没有厕所大,还一个紧挨一个。。据说还要10万一个,我直接想吐……开发商想钱想疯了!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
 楼主| 发表于 2014-10-9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是来解决问题,一看就是开发商收买好来的了,一起在那里唱戏给业主们看。

发表于 2014-10-9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辣评:巡视组眼皮下,物业公司雇凶,抹黑的是谁?
      ――读“巴中阳光物业屡次雇凶殴打业主”一帖有感
最近时间的巴中论坛,多帖直指巴中开发商、物业公司。仅巴城就有“东方鑫村”、“南湾国际”、“西湖名都”等较大知名楼盘爆发业主与开发商、物管公司冲突、矛盾升级,而政府参与处置不力,最终导致“西湖名都”楼盘恶性打人事件发生。从“阳光物业屡次雇凶殴打业主”等相关帖子显示,该物管公司与该开发公司玩的“狸猫换太子”――父子关系;光天化日之下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是否涉黑以公安机关权威)4次殴打小区业主,该公司负责人为当地政协委员,事件发生在中央巡视组巡视四川、省委巡视组巡视巴中、四川政坛持续“地震”期间。不得不让我等网民惊叹:该物业公司雇凶打人,这是准备拉谁下马的节奏?
一、从相关帖可以看出,此事发生在省委巡视组巡视巴中期间,且第一巡视组秦刚组长亲自挂帅的前提下,作为政协委员的开发商敢在距省委巡视组所在地不到1000米的眼皮子底下唆使社会无关人员殴打业主。特殊的节点、特殊的时间、特殊的背景下,李春城、李崇禧、郭永祥等四川政界重量级官员相继落马的特殊前提下,有如此胆大的妄为。连巡视组都不放在眼里,试想背后无人指使,背后无人撑腰,谁敢为之,这不明摆着与市委对着干。当然还有两种可能——政协不在该市委管辖范围之内;该政协委员连省委巡视组都奈他若何。
二、从相关帖可以看出,该小区已有一半左右住户已经入住,且已经入住一年之久,而该小区楼道的消防设施却形同虚设,主消防水管道无水,消防箱只是一个空壳。这不得不让我等网民感叹,前段时间论坛中已经出现一个反映东方鑫村的火灾的帖子,难道还不足引让当地政府引以为戒?而巴中的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居然如此罔置人命而不顾,置政策法律与虚设,这应该与当地市、区委的执政理念背道而驰,这难道不能说明相关部门与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三、从相关帖可以看出,该物管公司已经4次殴打小区业主,而且是在一年之内。近日论坛帖中以“南湾国际”维权甚重,但还算理性维权,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业主并未发生肢体冲突。而正是因为当地政府对前几起业主维权处置不力甚至不当,给了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的一种所谓默许的“乱劈发财”的导向,才导致恶性伤人事件的发生,如此发酵下去,当地政府继续任其所为,离发生恶性流血事件甚至恶性群体性事件时间节点不会太远。此次事件,作为小区所在的基层政府、派出所等应该是处理过,但是,中国俗话说得好:“只有再一再二、莫得再三再四”,4次殴打业主,也足以反映出当地派出所、所在地政府的作为是不大的,有狼狈为奸之嫌。甚至可以说上一级政府、公安部门是无为的,因为4次表述均是公共场所当众雇凶殴打。
四、从相关帖可以看出,涉及物管公司帖子,这段时间,帖子多,回帖的数量是相当庞大,但当地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却集体哑言。这已经表明巴城小区业主与物管已经是水与火的关系,小区居民已经到了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程度,足说明当地缺乏一个政府搭建的沟通渠道与平台,当地政府在处理此类问题上是没有主动作为的、浮于表面应付的。难道非要等到忍无可忍的时机才出面处置才能体现政府“英雄救美”一说?
五、从相关帖可以看出,小区的住户维权意识还处于朦胧阶段,齐心协力共识不足。论坛只是一个公众的平台,不能当作发泄的地方。聘请律师维护权利、向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写信、到市区信访局合法信访,向市纪委、市监察局等投诉住建、规划、消防、公安等部门不作为的渠道也公开透明着。省委巡视组也正在巴中,电话号码都对公众开放着。按上面的方式,巴中政府应该还是会受理的。
再啰嗦两句,巴中发展重要,发展配套同样重要,李刚同志曾经主政过的地方,当地的治安是相当不错,小区配套和物业的管理是相当完善。李刚同志现在主政巴中,不会有如此天壤之别吧?
前段时间好象李刚同志在人民日报曾经发表一篇文章-“群众欢迎才是硬道理”,其中说道干群之交,难在同甘共苦,贵在换位思考。涉黑、涉恶、涉腐,如今都是高敏感的词汇,巴中的相关部门,不要让物业公司成为加重巴城百姓生活负担中的又一座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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